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




国退民进:政府直接控制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只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

现代政治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失灵的领域就是政府经济活动的范围。由此,政府的经济活动应严格限于以下五个方面:提供公共产品、矫正外部效应、维持有效竞争、调节收入分配和稳定国民经济。《大学》中说:“畜马乘不察于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可见,治国理念是古今相通的,先哲所论的“义”就是政府应提供公共产品。比如,民众教化、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水利和道路设施等。在市场经济时代,政府的责任更加明确:创造好的政治经济环境,让市场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政府以税收为收入来源,经济繁荣、税款增加又使政府有能力为社会提供更佳的服务,形成良性的循环。

国家直接控制企业,既以国营企业的形式进行经济活动只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二战中许多为战争服务或与之相关的企业由国家所有。英、法相对美国受战争的冲击更大,战后经济中的国有成份也更多。这是英、法经济与美国拉开距离的原因之一。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大力推行私有化,为英国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新中国政权在经济基础非常弱的情况下为了保证国计民生,为了对抗国内外敌对势力的颠覆,兴建并掌控了大批的国有企业。但政府直接掌控运营国有企业的情况是暂态而不是常态。首先,政府作为裁判员就不应当让自己的儿子(国有企业)作运动员,否则难以在制度上保证公平。注入国营企业的国有资产属于全体国民。政府受托管理国有资产,有责任使之保值增值。但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政府享有的是剩余索取权——企业偿清一切债务后的剩余。商场如战场,胜败乃常事,企业的经营活动不是必然有“剩余”的。政府如坐视国营企业在竞争中败北,则没有尽到信托责任。如果利用非市场手段使国营企业赢得竞争,则破坏了竞争环境,这也是失职、是对其它所有制企业——民企、外企极端的不公。有学者呼吁以严刑峻法来树立社会公信,解决包括股市在内的问题。政府只有从裁判员兼动运员的两难身份中解脱出来才能谈得到严刑峻法。不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基础的严刑峻法岂不成了暴政?可见,政府的信托责任与其维持有效竞争的职能是相互矛盾的。除非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政府不应同时扮演这种两难角色。其次,政府完成自身职能所需的资源如果只通过税收来获得,既可激励政府致力于繁荣经济以取得更多税收,也限制了政府开支及编制的膨胀与经济发展脱节。任何有机体都有获取物质和能量维持自身生存和发展壮大的本能。政府作为有机体也有获取资源滋养自身的本能,对它的激励和限制当然是必要的。商君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乱。”对民众如此,对政府也是一样:振兴经济、涵养税源应是政府获得资源的唯一手段。如果政府通过能源、电信等垄断行业轻易取得巨额收益,其所受激励和限制都将大打折扣。

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为补充的思路需要更正。主导体现在垄断性行业,理由是这些行业事关国计民生、是国家的经济命脉,需由政府直接控制。既然如此,这些行业内的国有企业就应当以国计民生为已任,而不是去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实际情况刚好相反:电力、通信、石油等行业的暴利不仅损害了国民的利益,而且也影响了国家的整体利益。眼前的例子就是今年上半年国有石油公司“狂赚”了六百七十亿,丝毫没有缓解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上涨对国民经济的负面影响反而火上浇油。尽管这些行业为国家上缴了大量利税,但这只是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是与民争利的结果,是以损害宏观经济为代价的,为全社会树立了唯利是图的榜样。孟子说:“上下交争利,而国危矣”,难道不振聋发聩吗?另一方面社会内的经济活动是相互关联无法割裂的。被定位为补充的民营经济在夹缝中难以获得公平的生存、竞争和发展环境。比如民营煤碳运输企业想做大做强就要有成本控制能力、要寻求与大的供应商和用户建立固定合作关系。但大煤矿是国有的、电厂是国有的、高速公路的是国有的、加油站也是国有的。如果一个人一个企业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无能为力,还谈什么上进心、积极性?实际上政府完全可以从这些行业中抽身出来,以裁判员的身份实行严格监管、维持公平竞争、杜绝暗箱操作和价格同盟。对油价、电价、水价、运价实行真正的价格听证。事关国家经济命脉的企业如果胆敢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扰乱市场,高悬于他们头上达摩克斯之剑将立即落下:公司没收、老板法办。中国,及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让企业卡住国家的脖子!尤科斯是一家私有化了的、并在美国上市的石油公司,对俄罗斯的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但它的非分之想只能一败涂地,公司面临土崩瓦解。可见,尤科斯事件不是俄罗斯政府的教训,而是霍多尔科夫斯基们的教训! 

总之,政府直接控制企业进行经济活动只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因为维护市场经济下的有效竞争与运营国有企业获得利润是矛盾的。某些领域关系国计民生,不应成为政府在这些行业垄断经营的理由。让税收成为政府的唯一收入来源还可以激励政府振兴经济,同时对政府编制、政府开支无节制的膨胀构成天然限制。



国有资产:观念不应僵化

产权的概念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产生和演化的。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群居原始人需共享所有可获得的资源才能生存下去,那时不可能有私有财产。随着生产力的进步,人类有了创造更多财富的潜力。大锅饭式的原始共产主义难以给勤劳、智慧者有效的激励,私有财产的观念应运而生。提着野兔的原始人与提着山鸡的原始人相遇,当他们采取交换的方式得到对方的猎物而不是武力抢夺时,表明他们已经懂得尊重对方的私有财产。经过几千年发展完善的产权概念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制度是人类文明的伟大成果,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石。

明晰产权的出发点是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充分结合及对劳动积极性的激励。私有财产所以被奉为神圣在于人是有私欲的、生命是短暂的,应当让劳动者有权享受自己的劳动所得,才能激励他付出更多的劳动、发挥更大的创造力。对产权问题要结合社会再生产模式具体分析,在分析国有资产的产权问题时不要把它当作僵化的偶像。政府控制的资源是化私为公取之于民聚集起来的,政府开支则是化公为私造福民众、用之于民的过程。成熟的政府应当量出为入、用多少则取多少。我们国家几十年来穷怕了,国家领导人与平民百姓一样面对的是资源的匮乏和短缺,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成了事关政权稳定的头等大事。即使在那样的历史条件下第一代领导也并没有一味地提倡“增加国有资产”。一九五六年,毛泽东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检讨了一九五四年多收了七十亿斤粮食的教训之后,说到:“苏联的办法把农民挖得很苦。他们采取所谓义务交售制等项办法,把农民生产的东西拿走太多,给的代价又极低,他们这样来积累资金,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损害。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好,又要马儿不吃草。世界上哪有这样的道理!”可见毛主席也是赞成保护劳动者积极性的,不是政府收的越多越好。遗憾的是几十年来我们已经习惯于认为化私为公是天经地义的,化公为私是罪恶的。改革开放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使国家和社会都告别了短缺经济,而政府还按以前的惯性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垄断行业的暴利和通过股市为国企筹集不必偿还的资金等与民争利的现象随处可见。庞大的国有资产就是这样逐步积累起来的。

财政开支需要之外聚敛积累起来的国有资产不是别的仅仅是政府背负的信托责任。保姆买菜用多少钱就向主人拿多少,如果一个月需用菜金一千保姆却从主人那里拿了一万,不仅会受到质疑还要承担保管这笔资金的责任。政府管理的资产多了就要增加编制,可支配的钱多了自然要提高人员待遇、盖楼购车、搞政绩工程……一个家庭量入为出是正确的,而政府则应当量出为入。一个国家的经济资源在政府、企业、家庭各层面上的分配是随社会生产力变化而调整的。经济欠发达时将资源更多地集中于政府手中有利于“集中资源干大事”,这是“两弹一星”成功的关键所在。随着经济的日益繁荣财富的重心应当逐步向企业层面移动,政府只掌握完成职能所需的资源加上适量的储备。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面对与跨国公司的竞争我们的企业必须掌握尽可能多的资源,才能增加胜算。几十年以后,大批中国企业侪身世界前列、国民收入水涨船高,财富的重心将向民间、向家庭移动、沉淀。看看美国联邦政府和州政府掌握着多少国有资产,大小公司拥有多少资产,亿万家庭藏有多少财富?既便这样,里根仍然认为政府过于庞大:“政府不能解决问题,它本身是问题所在。”发生在中国的国退民进是顺应历史潮流和经济发展规律的、化公为私的过程,是政府将超过其完成职责所需的资源私有化的过程。一方面让这部分资产发挥更大的效益;另一方面使政府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更好地完成应尽的责任。《小雅》云“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中国人并不缺乏公共意识,功能强大而自身消耗极少的“小政府”自古就被爱戴。
神化国有资产,动辄以国有资产流失这个的大帽子吓人是思想僵化的表现!有个典故:“楚王失弓,左右请求之。王曰:止也。楚人遗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乎?仲尼闻之,曰:楚王仁义,而未遂。亦曰人得之而已矣,何必楚乎?”楚王的想法是整个国家都是我的,何必计较财宝是存于宫廷还是流于民间。而孔子为更达观,拾弓者必是我们的同类,何必是楚国人!许多经济学家还不如封建帝王开明,楚王丢失宝弓时会大叫“快找回大王的弓、严惩拾弓者、别让国有资产流失”。资产的价值在于它能够创造新的价值。国有资产的转移并不改变国家范围内用于创造价值的资产总量,只是调整了政府掌握的资源和民间掌握的资源比例、将来自于民间的资产返还民间。转移的目的是让资源发挥最佳的社会效益,标准应当是谁能让资源创造出更多价值谁就可以取得资源的控制运营权。资产虽到了私人名下,但仍属于中国、属于我们这个社会,它衍生出财富、增加的就业仍就对国民经济的起积极作用。国有资产来自于大众,转移给了善于运营管理“小众”。资源的利用效益提高了、社会的经济增长了,大众、小众皆有所得有什么不好呢? 

还有一点是国家的经济安全问题。大公司决策失误将造成惨重损失,而一百家中小公司同时犯错误的几率是零。所以一百家中型公司,比百倍于他们的一家超大公司稳健得多。所有的国营企业合起来就是一家超级大公司,毛泽东那样的失误将给国民经济带来多大的灾难?而千千万万个私营企业家是不可能同时犯错误的!

综上所述,国有资产是政府聚敛的、超出其运营所需的资产多年积累形成的。过于庞大的国有资产加重了政府的信托责任,不利政府精简编制、压缩开支,也不利这资产的高效益运营。国退民进就是将这部分资产转交民营企业运营,全民都将从资源利用效益的提高受益。我们的国有资产观念不应再僵化下去。



财富观:经营性资产的产权实际上是资源的调配权

对普通百姓来说金钱是用来购买消费品、保障并提高自身生活水平的。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速度放慢,个别地方甚至有所下降。在这种环境下财富新贵的迅速崛起,亿万身家、名车豪宅对民众的心理刺激不可低估。实际上人与人之间的消费差距远非想象的大:坐再好的车也只消耗了汽油,百元冰淇淋、万元衬衣这些天价消费品不过是财富转移的媒介。因为只有制造冰淇淋、衣服的原料和人工价值被消耗掉了。金银、珠宝、地产更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盖茨也好、李嘉诚也罢他们的真正的消费只取决于他们的食量和身材,只有吃掉的食品、穿旧衣服才是被真正消费掉了。他们的资产是经营性的,产权对他们来说是资源的支配调度权。天才的经营者可调动数亿资产、上万员工高效地运转,资产在他们手中如同韩信手下的兵多多益善。如果经营规模超过经营者的能力,资产的边际产出就会下降,企业扩张就会受阻甚至走下坡路。另外,民营企业取得国有资产的控制权是有代价和风险的,其后还需进一步动用资源以提升收购对象的业绩。有的国有企业表面很好,而实际上潜在问题很多。就我们的所知,民企改制成功和败走麦城的案例都是普遍存在的。所谓的富人是承担了风险、付出了辛劳、用自己的才能和勤奋为社会理财,他们应当被社会接受而不是被妖魔化。

不可否认,在国退民进的转换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利用制度缺陷而一夜致富。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所谓“权”就是: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制定改革战略时权衡公平与效率的确需要大智勇。当年农村改革推行包产到户:“交够了国家的、剩下的是自己的”,严格说来不也是“国有资产的流失”吗?在当时的情势下敢于进行这种改革充分展现了第二代领导人实事求是的精神和解放思想禁锢的大智大勇,对邓小平的深切怀念表达了民众对当年改革的肯定。农村改革解决了农民生产积极性问题,八十年代农业的迅速振兴主要原因是农民增加了对土地的劳动投入。而城市中的企业改革则复杂得多,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涉及产品、技术、资金、原料、能源、市场等方方面面,仅凭干部职工有积极性,肯下力气是远远不够的。总结多年实践中的经验教训,我们确定并广泛实施了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不改革国企的效率难以提高、万亿国有资产将在沉睡中消耗。改革会有人钻空子、会加剧贫富差别。笔者认为两害相权后者为轻!因为我们可从两方面设置纠错补偿机制。首先,警惕贫富差距加大对社会底层的影响,采取措施保障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其次,以健全的法制纠正国企改制中的投机行为、补救改革中的不公平现象及其的后继影响、化解贫富差别加剧的带来矛盾的恶果。比如采取扎紧篱笆不让资产外流、严格执行资产实名制、严厉稽查所得税、堵塞职务侵占、开征高额遗产税等施。假如,某投机者以1个亿的代价取得了上市公司40%的股权,这部分股权的真实价值为4亿。该投机者以1亿元成本取得了两方面的收益:上市公司部分经营利润和40%股权的市场价值。假设其经营有方,公司每年的税前利润达到一亿。公司要缴所得税、为持续的运营和发展还需追加投入,供分配的自由现金流可能只有3000万元。该人以40%的股权分红得到1200万元,缴纳个税后净得800万元。这笔钱在他过世后传给后人,假设遗产税率为55%,他后人得到360万元,占上市公司利润的3.6%!也就是说殚精竭虑所赚取利润的96.4%归了社会。而股权的继承也是要交遗产税的,假设30年后该上市公司40%股权的价值已经达20亿,继承人需以11亿现金交税。没有那么金现钱只好贱卖股权来缴纳税,假设该部分股权卖了15亿,交遗产税后剩4亿。30年前收购企业所花的1个亿,每年的内部收益率为4.7%,相对于所承担的风险并不高。所以,只要有严格的法制,那些钻改制的空子投机者最终也只能不自觉地成为另类“人民公朴”!乾隆不能算昏君,却长期姑息了何绅。除了政治上的考虑和私人情面之外在经济上也是有利的。何绅是理财高手,田地、庄园、票号、织造、物业应有尽有。何绅以极大的积极性、以最经济有效的方式使自己的家财保值增值。等到乾隆的儿子嘉庆遇到“财政”困难,诛杀何绅、抄没财物超过一万万两,相当于二十多年的税收!民谚“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从此流传。

总之,亿万富豪消费掉的只是其资产的一小部分,他们的财富主要是经营性资产。而经营性资产的所有权不过是资源的调配权,不论动机如何,其所有者不过是用自己的才智和辛劳为社会理财创富。我们还可以凭借健全的法制来纠正改制中的不公平。

在社会的转轨时期,各种思潮混杂。知识界应当理性地看问题,率先树立正确的财富观。既不应趋炎附势、攀附权贵也不应轻率地煽动民众情绪,造成社会各阶层的分化和对立。中国最大的危险是不改革,而不是改革中的不公平和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