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典型的“经济人现象”——谈见义勇为与见义不为


这个话题之所以会进入这篇文章的视线,是因为最近发生的几起治安案件中,大量存在“观而不救”现象使许多人心生惆怅,更有不少忧国忧民者提出“道德缺失”、“人心不古”的论调。的确,“见义勇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中华民族积淀数千年的优秀传统之一,为什么时至今日“见义不为”的现象会如此严重呢?

    忧心者自有其道理,而我们用经济学的原理一解释就发现其实我们一点也不用担心。这些现象从更本上说也是基本的经济现象。经济学上有“经济人”的说法,它认定人们在做出任何选择或决策时,都会首先考虑一下该项决定的代价和结果,以做出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比如说当有人见到他人在行凶的时候,他首先就会先想管与不管各自的后果如何。很显然,不管的话对不起人人都有的良心,这种负疚感就是代价。如果因为不管,这种负疚感会非常强烈,以至于战胜了出面时可能受到的伤害,他一定会站出来与罪犯作斗争。

    那位说了,你如何比较负疚感与可能的伤害孰轻孰重呢?这个在经济理论上是一样可以做到的,关键是我们要把二者都转化为可以衡量的经济指标。比如,不管的话,你要想长伴心头的负疚感,你必须付出代价。比如花钱购物,从购物和消费所购物品的快感中得到弥补。而见义勇为的成本,最大可能的伤害要想得到化解需要付出多大的代价。二者相较,你就可以自然的做出相应的选择。

    用这个也可以说明为什么对于小偷小摸,老百姓更容站出来指认,而对于持械行凶甚至是团伙作案时,老百姓更多的选择躲避,因为前者的成本低而后者的成本高。

    当然,谁都不愿意这个世界变得赤裸裸毫无爱心,我们也都希望“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所以,我们要努力去改变这种状况,使更多的人在见到他人有难时站出来施以援手。从理论上说,我们可以通过改变行为者的成本与收益来实现这一转变。为了把这一设想变为现实,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首先,应努力降低见义勇为者的成本,也就是降低施害者伤害他人的可能性。这个能不能做到呢?能。我们知道最能威慑犯罪分子的是公共安全部门,如果我们的警察出警更快、巡逻的密度更大、惩治犯罪分子的态度和手段更坚决、更严厉、黑白勾结的可能性更低,无疑会给全社会的犯罪分子以更大的威慑力。他们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会更心虚、更慌张,从而不敢恋战。所谓“不是东风压倒西方、就是西风压倒东风”,邪恶的力量弱小了,正义的力量必然会更强大。那时候,人们见义勇为的信心会增强,成本也自然会更低。

    其次,我们也可以另辟蹊径,想办法增加见义勇为者的收益。包括给见义勇为者很高的荣誉、很多的奖金、日后更多的照顾和优惠,使得人们在碰到他人危难时觉着更值得出面。也许有人说这种做法太庸俗,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等。但在“勇敢”成了一种稀缺资源的时候,我们的社会难道不应该多为这种资源付出点代价吗?否则,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可以更有效、成本更低廉的鼓励这种行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