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死囚原是“中国股票第一人”
█ 文 《人物周刊》记者 唐朝
他凭借300万资金杀入上海证券市场,他参与了中国第一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他几乎染指过所有“上海老八股”;他所统领的建昊实业曾经位列30余家上市公司的前十大股东;他30岁时捐资1000万元和全国学联设立了著名的“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他31岁时担任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他32岁时成为亚洲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他在证券行业有“中国股票第一人”的名号;2005年1月13日,他被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他就是——北京建昊集团总裁、北京建昊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袁宝璟。
为生存奋斗的无产者
1966年2月16日,袁宝璟诞生在一个一贫如洗的家庭,全靠父亲微薄的工资养活五兄妹。在袁宝璟8岁那年,由于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还没有贯彻落实,迫于生活的压力,父母把排行老三的袁宝璟送到乡下亲戚家,让他一手抓“物质文明建设”、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当年袁宝璟穷得有时连衣服都穿不起,就盼着开运动会,那样就有希望获奖。袁宝璟从小就渴望着早日摆脱困苦的生活,致富成了他最大的梦想。
袁宝璟1983年毕业于辽阳市二中,高考时,他本已过了录取分数线,但学校不理想,他的高考志愿就是要考进北京的高校。他在辽阳市第一中学卧薪尝胆补习了两年,1985年如愿以偿地拥有了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证。
大学生活并没有使袁宝璟摆脱贫困,为了生存,他以每万字两块钱的“计件工资制”给教授抄书稿;他以每千个5块钱的“佣金”给公司写信封;他为了每天两毛钱的伙食补贴,从来不敢主动退出学校体育运动队。4年里,袁宝璟放弃了所有的娱乐时间,逢圣诞、元旦等节日就在学校卖点贺年卡和明信片,街边小商小贩倒腾过的东西袁宝璟都尝试过。每年放假回校,他总是带回点家乡特产在学校卖,提前赚回了回家的火车票钱,总之是“生意兴隆”。他用挣来的钱买了一辆旧三轮车,开始了他的“物流”业务,京城数不清有多少杂货店的油、盐、酱、醋等快速消费品都是由袁宝璟提供的配送。
毕业前夕,袁宝璟从建国门开始对高档写字楼里的外企、银行等“紧俏”就业渠道进行了“定点清除”的派送“自我推荐表”……中国建设银行为袁宝璟敞开了大门,他找到当时认为今后可以赖以生存的长期饭票。
“股票第一人”的资本魔术
1986年,天龙、天桥证券首次发行,当时读大二的袁宝璟开始推销天龙、天桥的股票。那是一种极原始的推销方式,和买白菜没有什么区别,就在崇文门、宣武门一带沿街叫卖。当时许多人认定这属于“投机倒把”,很是不屑一顾。
1989年,袁宝璟大学毕业又分配到中国建设银行证券部。在中国证券市场他曾创造过几个难以企及的纪录。他曾在一天之内成交证券高达6700万元。证券界的前辈提到袁宝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1992年,袁宝璟主动辞去令人羡慕的建行工作,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随后租下300亩地,购买了黑小麦的专利,种好了卖麦种。袁宝璟这回赚了300万。
随后,袁宝璟在确定公司未来发展方向时,将建昊放在了证券业的天平上。他凭借300万种子基金杀入上海证券市场。袁宝璟参与了中国第一批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昊先后参股的企业有三九胃泰、四川蜀都大厦等,这些企业有些当时并不为人看好,很少有人买,但袁宝璟看准了,买了。不久,那些企业相继改制成功,股票纷纷上市,随后大幅度升值。
在袁宝璟眼里,与其说是参股,还不如说是借船出海,即借助别的企业的跳板腾飞。高峰时,建昊实业一度是30多家上市公司的重要股东。袁宝璟的另一理财手段是买卖上市公司“壳”资源,建昊集团以1亿资金收购了比特科技60%的股权,通过重组,引入生物制药概念,行情利好后就转让脱手,一进一出,建昊集团进帐5000万。证券行业曾将袁宝璟戏称为“中国股票第一人”。
1994年,袁宝璟花费500万元买下海尔生生物制品有限公司51%的股份,又以这些股份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买下温阳制药厂51%的股权,然后再以温阳制药厂股权抵押再借款,进行下一步的运作。这种高风险杠杆的连环运作,使建昊实业资产迅速增值。直到1997年,袁宝璟旗下已经拥有60多家控股、参股公司,集团总资产扩张到33个亿。媒体更是将袁宝璟誉为“北京的李嘉诚”、“资本市场魔术师”。
成为亿万富豪的袁宝璟,每当想到自己因为贫困而在大学期间不能安心学习就有许多感慨,他希望尽自己最大力量帮助那些和自己一样的贫困大学生。以便使他们能够不在迫于生存压力而荒废学业。
1996年,袁宝璟的所属的建昊集团捐资1000万元和团中央、全国学联设立了“中国大学生跨世纪发展基金·建昊奖学金”,连续十年对当年度涌现出的优秀大学生进行评选表彰。
“雇凶枪杀卸任刑警队长”
2003年10月4日23点20分左右,曾经在袁宝璟所属的深圳南方建昊公司担任过经理的汪兴在回家的时候被枪手打死。
被害人汪兴是辽宁省警官学校的首届毕业生,曾任辽阳市刑警大队专案中队队长。1992年汪兴脱下警服下海经商,他开过私人侦探社,赴俄罗斯当过国际倒爷,袁宝璟曾多次借钱给汪兴炒股票,出事前在辽阳百菜园饭店当过一段时间的经理。汪兴在辽阳黑白两道都很“罩的住”的大哥级人物,社会关系非常复杂,和辽阳几位“笑傲江湖”的大佬级重量人物关系非同寻常。
警方在排查的过程中发现汪兴和袁宝璟的矛盾很大,汪兴因对袁宝璟给自己安排工作不满意,于1997年秋天赌气离开袁宝璟,事后汪兴想和袁宝璟借100万回辽阳单干,袁宝璟则认为自己先后已经给汪兴很多钱,已经没必要再支持没有商业天赋的汪兴。
于是汪兴开始搜集和整理自己掌握的袁宝璟本人,以及袁宝璟担任总经理的建昊集团的一些材料,并四处进行举报。而袁宝璟妻子,以及袁宝璟身边多名工作人员也证实汪兴曾经多次向袁宝璟进行勒索,袁宝璟所在的建昊集团也曾经就敲诈、勒索一事向北京市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2001年11月份,汪兴曾被追杀过一次,被砍了11刀,因抢救及时而保了一条命。事后汪兴给袁宝璟打电话说:“追杀我的人我都想好了,就这么几个人,有姓赵的,四毛子,还有XXX;你也算我一个仇人,你必须得给我给拿钱,不然我和你没完”。袁宝璟说:“我凭啥给你拿钱!”
专案组将怀疑目标锁定在与汪兴有过密切交往并发生过冲突的袁宝璟、袁宝琦兄弟和其堂兄弟袁宝森、袁宝福身上。专案组发现袁宝福、袁宝森频繁出没于北京和辽阳,在汪兴遇害后,两人还曾与袁宝琦“讲条件”,袁宝福先是以开饭店名义向袁宝琦借款9万元,后又以买车的名义借款18万元,当袁宝琦没有答应袁宝福的再次借款请求时,袁宝福持刀追砍袁宝琦,从这些反常的现象上,警方决定对袁氏兄弟4人进行刑事拘留。
2003年11月24日下午16点,2名辽阳刑警和6名北京刑警突然出现在袁宝璟的办公室内,袁宝璟随即被专案组带走。事发当天,袁宝璟和往常一样来到办公室处理公司事务,没发觉有异常的变化。袁宝璟见到刑警光临时并未有异常的举动,而是很坦然地招呼着几名警察,当时警察也没有采取任何强制措施。几名警察对袁宝璟说了几句话,随后袁宝璟跟着警察下了楼。警察离开公司后,楼下便传来刺耳的警报声。
紧急突审:袁氏兄弟全部招供
专案组分别将抓获的袁氏4兄弟进行了紧急突审,枪手袁宝森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2001年,我哥(袁宝福)在家对我说,袁宝琦要杀一个人,我问是谁?我哥拿出一个身份证复印件,我一看,那人就是汪兴;我哥说要是出什么事,就让我帮他照看孩子,我听了这话很难过,心里就想自己干,过了几天,我在大街上找汪兴,有一天碰巧在木鱼石旁边的白马饭店的胡同口看见汪兴,我就一直跟踪他到他家楼下;不久,我在旧货市场买了一把杀猪刀,没事就揣着这把刀在汪兴家附近堵他;有一天,天刚黑,我正好看见汪兴从家里出来,我立刻从后面跟上,照汪兴后背就是一刀,汪兴转身就和我撕打,我拿刀就乱扎,总共扎了几刀也不知道,抽空我就跑了,跑出来路过一个工地,把刀顺手扔在工地了,我就跑回家了;回家后,我哥也(袁宝福)听说汪兴被扎了,就问是不是我,我就承认了;事后一个多月,我哥拿回来9万块钱,我俩买了一辆旧桑塔纳轿车,兑了一个饭店(大锅饭农家菜)。”
就在袁宝森交代的同时,审讯袁宝福那边也传来喜讯,袁宝福也向警方交代了犯罪过程:“2003年7月17或18号,袁宝琦回到辽阳,他让我去顺鑫桑那浴包厢,给了我18万,让我把‘尾巴活’干了,没多久,袁宝琦就走了,我把十万藏在床下之后,打电话让宝森过来,我跟宝森说,宝琦给了8万,还要干那事!;宝森说,就8万块钱?我说,先拿着!干不干再说,宝森就拿钱走了;2003年10月4日晚上10点左右,我从辽阳县回到‘大锅饭农家菜’饭店,宝森就开我车去看汪兴是否在麻将馆;不一会,宝森回来说汪兴的车在麻将馆,我说,那就过去吧!宝森把车开到后院,并上楼在我家拿了枪,宝森拿到枪后,我们就开车饶到麻将馆楼前瞄着汪兴的车;大约11点半左右,汪兴开车要走,我们就开车先去汪兴家楼下等着;我们把车停在汪兴家楼西那栋楼的西边,宝森随后就拿枪下了车,我在副驾驶的位置上没下车,大约3、4分钟后,我听到两声枪响,宝森跑回来后,我们开车就跑了,宝森上车后说都打上了!我说枪怎么办?宝森说扔在护城河里,宝森把枪扔在回回营拱桥处的护城河里,扔完枪之后,我先开车回家,我弟弟(宝森)是走回去的,我把车开到‘大锅饭农家菜’饭店门前,饭店里还有几个人在闲谈,不一会,宝森也回来了,12点多,我先上楼,没过多久,宝森也上楼了。”
“我给袁宝福打电话让他过来,我给了他9万元人民币,自己留了1万元零花,袁宝福说杀汪兴的事全包在他身上了,我说,行,那你就去干吧!”正在辽宁省警犬训练基地接受警方审讯的袁宝琦已经承认汪兴第一次遭砍杀是自己雇袁宝福干的。警方决定乘胜追击,再次提审袁宝琦。
“2003年5、6月份的一天,我在辽阳‘老杨头’饭店看见汪兴一个人在吃饭,我问他病好了没?汪兴说他被扎一定是袁宝璟干的,不是袁宝璟死,就是他死;之后我回到北京告诉袁宝璟:‘汪兴与你的仇结定了’,袁宝璟说他不怕,我说这事由我来办,不用袁宝璟管了,没过多久,袁宝福给我打电话说汪兴有车跟踪不上,得买车和安置家人,向我要20万;2003年7月中旬的一天,我打电话让袁宝福在顺鑫桑那3楼的一个包厢找我,他来了之后,我到顺鑫桑那浴路口的工商银行用金卡提取了18万交给了袁宝福;2003年10月6日,袁宝福领了一个女的到北京找我要钱买房子,并说要做二手车生意,在这期间,袁宝福告诉我10月4日晚杀的汪兴,开了两枪,之后我就不让他提这事了。”至此,袁宝琦彻底向警方交代了两次雇佣袁宝福刺杀汪兴的事实。
而袁宝璟本人也在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向警方承认汪兴从1998年开始,主要针对企业偷税漏税、挪用辽化资金等问题对自己和家人进行威胁。
“汪兴最后一次在电话中威胁我是在2003年8、9月份,他说要绑架我儿子,要炸我车,还要把我的腿弄折,要我们全家是瘸子,还说要用大卡车撞死我,假造交通事故;另外,汪兴威胁我的事我报案了,是北京是公安局一位副局长批示的,具体办案单位是东城分局刑警队;我对汪兴不薄,算我给他的能有七、八十万吧,反过来,他给我造成太大的麻烦了。”
专案组还从汪兴2002年8月23日向辽阳“405”专案组的举报的询问笔录里和警方在汪兴死后的2002年1月30日在汪兴家里发现的一份汪兴准备起诉袁宝璟的《自诉状》里面又发现了新的案情。
从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在法庭上宣读的(2004)40号起诉书中显示:“1996年秋天,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与汪兴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201房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自己损失九千余万元怀疑是刘汉与证券所修改规则所致。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 ,得到袁宝璟的认可。而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由杨忠学、汪兴指使李海洋、孙立去四川广汉去杀刘汉,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西园宾馆发现刘汉,……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到刘,便逃离现场。”
法庭舌战:案犯先后全部翻供
“公司在四川做期货,由一个期货部经理陈东和副经理叫齐凌峰具体负责。期货亏损四千多万,并不是九千多万。还有就是打刘汉我没有认可,我说的很清楚,在资本上谈笑间赔挣一两个亿很正常,我犯不着。然后汪兴就说,宝璟你不要这钱,我要,得想办法让他把这些钱给吐出来,我干过警察,在社会上呆过,这个事我能整明白……”。袁宝璟在法庭上说。
审判长让袁宝璟简单阐述时,袁宝璟说:“好,第一、这件事我不知道;第二、我没有指使;第三,我没有提供资金。”
袁宝璟的代理律师刘家众说:刘汉被枪击一案早已经有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事实证明和袁宝璟没有任何关系,该案已经被枪毙的首犯杨忠学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也没有直接提到和袁宝璟有直接关系,“汪在2002年向“405”专案组举报受袁宝璟指示枪击刘汉,如果是事实的话,袁宝璟早在2002年就应该被抓捕了,而不是现在,汪兴称他到四川完全是听杨忠学的安排,而杨忠学、孙利、李海洋的供述都一致地证明是汪兴安排杨忠学找的孙利和李海洋。汪兴的证言互相矛盾,只能说明他的证言的不真实性,其不真实性也为杨忠学等被告人的供述所证实。因而汪兴的证言不具有可采性。”
袁宝璟在2004年8月18日的庭审上声称,自己当时和袁宝琦被秘密羁押在一个警犬基地里面,警方连续五天五夜不让其睡觉,在11月29号凌晨4点半,做完所有笔录之后,还不让睡觉。又在早上八九点之后,把自己拉到辽宁省公安厅七楼,让他按照口供叙述录像。袁宝璟在法庭上还说,由于“害怕”辽阳警察把自己在号里“整死”,在营口看守所秘密看押期间,营口看守所管深挖犯罪的两个管教,还有所长给袁宝璟做了一份笔录。2004年4月21日上午,给了公诉机关一份,袁宝璟怕这个口供笔录被销毁,特意要营口看守所抄录了两份,另一份留做档案,准备向国家有关部门反映刑讯逼供的事实。
本案另外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袁宝琦在法庭上说,预审员对自己刑讯逼供,戴脚链、背铐手铐 、电棍、拳击……,并且自己还听到袁宝璟被毒打的叫声。辽阳警方则声称更本没有对本案犯罪嫌疑人进行过刑讯逼供,并且由公诉人向法庭提交了相关说明。而袁宝璟的代理律师刘家众当庭要求公诉人出示了袁宝璟在2003年11月28日被审讯的记录,时间是凌晨0时至2时,这说明公安人员没有按正常的作息时间审讯,反而印证了袁宝璟所讲五天五夜不让其睡觉的真实可信性。
刘家众律师还提请法庭注意公诉人明知2003年11月28日审讯袁宝璟的笔录时间是凌晨0时至2时的情况下,仍在法庭上出示公安办案人员的情况说明,说是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审讯袁宝璟,没有对袁宝璟等四人刑讯逼供,这样的控方证据令人难以信服。
首位被判处死刑的亿万富豪
2005年1月13日,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辽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专案队原队长汪兴被杀一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袁宝璟(全国青联常委)、袁宝琦、袁宝森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袁宝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果以现有证据判袁宝璟死刑,袁宝璟比被错判坐牢11年的佘祥林还要冤,简直就是第二个被错判死刑的聂树斌;定罪应是靠铁证,而不是靠铁供!” 被告人袁宝璟的代理律师——北京信利律师事务所刘家众在2005年4月20日上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我们在审查袁宝璟案的卷宗材料时,有了‘一审时未能获准看到’、但可能‘足以推翻原死刑判决’的重大新发现;汪兴尸体内的弹头含有铅的成分,而打捞出来的枪支及其弹壳在警方送交大连市公安局检测的时候,没有检到铅和发射药的成分,如果实际射杀汪兴的枪支不是枪手袁宝森‘供述的’扔于护城河中的枪,也就不能认定是袁宝森射杀了汪兴,因此也就更谈不上是受袁宝琦、袁宝璟雇佣、指示” 刘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已经向本案二审法院——辽宁省高院申请对本案的重要证据,即警方在护城河中打捞出的枪支进行重新鉴定,特别是和本案的关联性鉴定。
记者还在刘家众律师给本案二审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辩护词第六条中看到:XX(一位辽宁省炙手可热的政法要员)等人可能对袁宝璟案件的审理可能有不利影响。
“以现有证据判袁宝璟死刑,与其说是袁宝璟的悲哀,还不如说是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精神的悲哀!”一贯作风稳健,且有过10年天津市检察院公诉人经验的刘家众律师非常愤怒地说。
袁宝璟的妻子——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著名藏族表演艺术家卓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声称:“案发后,我曾托人向XX(辽宁一位政法要员)递交过申诉材料,为了安全起见,在此材料上我专门留了一位朋友的手机号码作为与他联络的工具,而这个材料上交后不久,竟然有人打电话到这个号码上,向我索要3000万,声称交钱可以放人;有关向我索要3000万元放人之事,有手机机主本人能证明此事。”
“2002年5月17日,袁宝璟回辽宁给母亲下葬,这位辽宁政法系统要员亲自出面接风,并安排5名携带长短枪各2支的社会人员,开一辆武警牌照的车跟随袁宝璟作保镖;还当面用黑社会老大的口吻要求‘随行人员’:‘袁总一旦有事,你们必须在袁总前面倒下!’;正是有了前面的铺垫,不久,该要员提出由袁宝璟担任总经理的建昊集团为他‘推荐’的某公司到香港上市提供支持,之后,袁宝璟只好出资上亿元支持该公司上市,该笔资金袁宝璟多次催收,至今尚未收回;那么,袁宝璟一旦死了,这上亿元的资金也就自然落入人家的钱袋了,此事有详细财务报告可提供查证,同时案情内幕亦有相关了解内幕的证人可以予以核实。”卓玛向记者边哭边诉说。
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的湖北青年佘祥林在监狱呆了11年之后,冤情才得以洗刷;河北的聂树斌在被枪毙10年之后,真正案犯落网,我们相信亿万富豪袁宝璟涉嫌雇凶杀人案中的重重迷雾解开之日已经不远了,我们期待着这次具有特殊意义的审判,“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正是法律公正精神的精髓,我们和所有关心中国法制建设的人们一起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