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原法规局局长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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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140万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曾帮“蓝田股份”违规上市,北京市一中院近期将开庭审理此案 本报讯(记者廖卫华李欣悦)2001年,中央财经大学研究员刘姝威曾以一篇内参文章,向社会揭穿了“蓝田神话”。 昨日,记者从权威渠道求证,曾帮“蓝田股份” 违规上市的中共中央组织部研究室原主任兼政策法规局局长王法雄(正局级),已被北京市检一分院公诉至市一中院。 据悉,检方指控王法雄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两项罪名,市一中院已正式立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王法雄于1994年至1996年担任中组部调研室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蓝田集团董事长瞿兆玉请托,使不具备上市资格的“蓝田股份公司” 于1996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拥有3000万股上市配额指标。 1998年,王法雄以购买内部职工股为名,花30万元购买了当日收盘价合计为17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28万股,每股均价仅为1.07元,1999年,王将28万股以1200万元卖出,获取高额利润。检方认定其最初的140万元差额为受贿行为。 此外,检方还指控,王法雄犯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检察机关在调查时发现,王法雄拥有三处豪宅、100多万资金,但其本人说不清楚这些资金的合法来源。 2001年10月,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蓝田股份”案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02年,蓝田总公司董事长瞿兆玉等11人被公安机关拘传,随后进入司法程序。2004年11月,瞿兆玉被法院判决犯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提供虚假注册资本罪。 据消息称,王法雄是2004年被蓝田案牵出。据相关知情人士透露,中组部已对王本人下达了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