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东欧社会主义改革历程


欧洲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高速发展,是在以优行发展重工业为核心的经济建方针指导下实现的。与突击发展重工业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战略相适应,苏东各国先后形成了一套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这套体制在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保证实现国家经济战略目标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它也隐伏着许多不可调和的矛盾:(1)单一的国有经济,不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层次性和社会生产多元化的现实需要;(2)国家对经济管理过于集中,同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多变性互相矛盾;(3)僵化、呆板的指令性计划,容易产生主观主义,违背客观经济规律;(4)国家管理机关易于滋长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地损害了劳动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

早在50年代,苏联及欧洲其他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就已经产生了许多问题。不过,当时这些矛盾多半被经济发展的高速度所掩盖,没有被人们重视。到了60年代末,随着经济增长率下降的趋势明朗化,人们对这些问题认识才逐渐深化。因而各国都先后采取了一些高速和改革措施,经济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期。这一新时期的特点是:各国经济发展速度仍旧较高,经济实力有明显提高,但增长率已经呈现下降趋势。苏联国民收入年增长率19511960年为10.2%,而19711980年则下降为5%。东欧国家下降幅度虽然低于苏联,但也都呈下降趋势。

苏联东欧国家很早就已经开始了经济改革的过程,进行了种种试验或探索,提出过许许多多的改革方案:(1)南斯拉夫在1950年宣布实行工人自治,率先进行改革,变生产资料国家所有制为社会所有制,改指令性计划为社会计划,把国有企业交给工人集体管理,逐步形成了社会自治经济体制。(2)苏联于1965年决定实行“计划工作和经济刺激新体制”,在实行部门管理、兼顾地区管理的原则下,扩大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强调要减少指令性计划指标,以经济方法管理经济,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利益刺激效能。(3)波兰1966年改革主要是广泛采用经济手段,改进中央计划,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4)罗马尼亚从1967年开始进行经济改革,其主要措施是,减少行政区划层次,取消企业管理一长制,实行有工人代表参加的集体领导制。(5)保加利亚在1968年提出完善计划体制,重视经济核算。(6)捷克斯洛伐克提出在计划指导下发挥市场的作用,主张宏观经济由计划调节,微观经济由市场调节。(7)民主德国60年代在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投资、价格、信贷、工资、奖金、福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深刻改革;可是到了70年代,由于国内经济出现困难以及外部影响等原因,民主德国逐步恢复了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8)匈牙利在保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探索建立集中计划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新经济体制。

但直到80年代,除南斯拉夫的改革走向极端(尽管杜绝了中央集权的经济管理体制,但却因不管理经济的无政府主义状态,为国家走向分裂埋下了祸根。)外,这些国家的改革也没有突破对旧体制的完善修补阶段,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仍然如旧,全盘国有化的指导思想和单一化的所有制结构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还有新的强化。在苏联,在国有经济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低级形式应逐步向高级形式转化的传统理论指导下,不仅城市经济早已全面国有化,而且国有化进一步向农业发展。

苏联的国营农场在80年代已占农业用地和农业产值的一半以上,集体农庄由国家担保实行有保障的报酬制,像城市国有企业那样按月发庄员工资,集体农庄实际上也成了“准国有经济”。1984年苏联工业总产值中,国营占97.5%,合作社占2.5%;农业商品产值中,国营占48%,集体占41%,个人副业占11%;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占70%,合作社占27.4%,集体农庄占2.6。其余东欧国家的所有制结构,大体上同苏联相似。

  

工业总产值

农业用地

农业总产值

商品零售额①

国营

合作社

私营

国营

合作社

个体

国营

合作社

个体

国营

合作社

私营

保加利亚

96.4

3.5

0.1

90.0

10.0

99.9

0.1

69.4

30.6

 

匈牙利

92.5

6.1

1.4

15.0

71.8

13.2

99.3

0.7

62.0

36.2

1.8

民主德国

94.0

3.9

2.1

8.0

82.5

9.5

93.5

6.5

54.4

34.3

11.3

波兰

83.8

13.2

3.0

18.4

3.6

78.0

21.4

78.4

27.3

70.3

2.4

罗马尼亚

95.2

4.3

0.5

29.7

54.7

15.6

82.1

17.9

75.9

24.1

 

捷克斯洛伐克

95.8

4.2

30.6

63.0

6.4

97.0

3.0

74.7

25.3

 

 

注:①包括公共饮食业;②1981年数字

21985年东欧各国国民经济主要部门经济成份的比重。

资料来源:《世界经济》(第一册)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361页。

 

     改革长时期不见效果,旧体制的弊端越积越深,变成了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阴碍。加之国有经济的摊子越铺越大。效益和效率日益下降,政府负担越来越重,致使整个国民经济越来越运转不灵,由于经济增长率不断下降,苏联与美国的争霸态势也随之发生变化,国内人民群众对共产党的信任也在削弱、乃至动摇。

1987年苏共中央六月全会,通过了一套“激进”的改革方案:(1)企业“自筹资金”、“自我补偿”、“自我管理”实行“完全的经济核算,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2)取消指令性指标,国家与企业实行订货制,企业可以自主安排生产和销售。(3)取消大部分生产资料的计划调拨制,建立多层次的生产资料批发市场,实行供求企业的直接联系。(4)根据商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分别采取国家集中价格制、合同价格和自由价格制。(5)结合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实行以“基金付费制”为内涵的财政体制改革。11月,苏联最高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出版《改革与新思维》,为改革大造声势。

19886月底7月初召开的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首次提出了建立“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这一政治改革的纲领性口号。①既标志着苏联改革的重大转折;也标志着戈尔巴乔夫新思维的重大转变,即从完善和复兴社会主义制度向否定和抛弃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演变。在改革的旗帜下,戈尔巴乔夫对苏维埃制度进行了猛烈攻击。他说苏维埃制度已经变成了“官僚专制制度”、“极权主义制度”,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障碍机制”。

19907月,苏共“二十八大”通过《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改革行动纲领。取消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承认其他社会组织及政党存在的合法性。这样,苏共的执政地位已经被彻底架空,一场大规模的政治动乱孕育成熟。

戈尔巴乔夫打着为消除经济改革阻碍机制旗号而进行的政治改革,彻底否定了苏联70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否定了苏共伟大的历史。逐步形成了一套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思想体系:(1)在政治上主张多党议会制,否定了共产党的领导;(2)在经济上主张私有化,否定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3)在意识形态上主张多元化,否定了马列主义为指导。

早在一战爆发,第二国际破产,社会民主主义从科学社会主义的代称演变成改良主义和机会主义的代名词,社会民主党也随之锐变为改良主义政党。他们主张阶级合作,反对阶级斗争;宣扬资产阶级民主和议会道路,反对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为苏维埃政权的建立,使无产阶级专政从理论变成现实。这时,机会主义的首领考茨基仍然坚持其顽固立场,认为“专政就是消灭民主”。以维护“一般民主”为名,将民主与专政对立起来,用“纯粹民主”来反对无产阶级专政,恶毒攻击苏维埃政权就是“独裁”、“暴政”。戈尔巴乔夫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究其根本,便是社会民主主义在当代的变种。

国际共运史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是否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是无产阶级革命的关键,也是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关键。毛泽东说:无产阶级专政“对于胜利了的人民,这是如同布帛菽粟一样地不可以须臾离开的东西。这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

无产阶级专政必须由共产党来领导,这也是经过长其革命检验过的历史性结论。巴黎公社作为无产阶级夺取政权的英勇尝试,斗争中,无产阶级表现出了高度的历史主动性和革命英雄主义气概。但是,由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巴黎公社仅存数十天便宣告失败。俄国十月革命,因为有了共产党的领导,所以才取得了彻底的胜利。列宁曾经说过:如果没有共产党的领导,“那末布尔什维克别说把政权保持两年半,就是两个半月也保持不住”。

苏共“二十八大”,虽然也提出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并且提出要推行“计划指导下的市场经济”,但是在激烈的政治斗争和动乱中,经济改革乃至经济发展都要退居二线。1990年,苏联经济形势急剧恶化,整个国民经济已由停滞变成危机。19851990年,戈尔巴乔夫主持新的改革时期,苏联国民收入的年均增长率由上个五年计划的3.2%下降为2.7%。而政治改革全面展开的1990年,苏联国民收入则由前几年的缓慢增长变成了负增长。

东欧国家的政治动乱和经济危机爆发比苏联还要早些。其中,波兰早在1989年经济已开始严重下降。到1990年,所有东欧国家的国民经济都是负增长。 

 

19811989

1990

1991

苏联

2.4

-2.3

-11.1

俄罗斯

3.0

-3.6

-5.0

阿尔巴尼亚

1.7

-10.0

-27.7

保加利亚

4.9

-9.1

-11.7

捷克

1.8

-1.2

-14.2

匈牙利

1.8

-2.5

-7.7

波兰

2.6

-11.6

-7.0

罗马尼亚

1.0

-5.6

-12.9

斯洛伐克

2.7

-2.5

-14.6

注:①19861990年年均;②系独联体国家数据

3:苏联东欧国家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资料来源:《苏联国民经济统计年鉴》1990年第8页;《独联体国家统计年鉴》1993年第6页;世界银行《1996年世界发展报告》第175页。

 

1991年初,苏联的社会动乱在经济形势恶化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剧;不仅苏共,而且苏联都面临着彻底瓦解的危险。128日,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个“苏联建立的发起国”领导人,在明斯克签署了建立“独立国家联合体”协议,宣称“苏联作为国际法主体和地缘政治实体正在停止自己的存在”。25苏联最高苏维埃共和国召开最后一次会议,通过“苏联停止存在”的宣言。至此,苏联及其创建者苏共均已成为历史。

在戈尔巴乔夫新思维和苏联政治改革的影响和冲击下,东欧国家的共产党变得更加软弱无力,加之这些国家受西方影响更大,反对派力量更强,其社会剧变比苏联更快、更容易。早在1989年下半年和1990年上半年,这些国家已完成政权转变的过程。共产党不是自动交权,便是被选下台,即使有些国家的共产党虽然暂时还在台上,但是却改变了党的名称和性质,与过去彻底决裂。这样,苏联东欧各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存在与发展的历史,也就到此完结。

然而应该看到,社会主义建设是人类历史上一项崭新的伟大创举,比起具有几百年历史的资本主义来说,它还处于幼年时期,人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还很肤浅。政策不的失误、实践中的困难,在所难免,而且和已经取得的成果相比,毕竟还是次要的。但是对于失误和挫折不应忽视,而应认真加以研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尔后加以改革,才能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以正常地发挥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