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和规律均不是客观存在的
——写在“广义价值场论”诞生的前夜
崔长林
用现代科学的观点去对传统哲学进行考核,您就会发现有许多观点原来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不能及时予以澄清、修正,后果将是不堪设想的。比如,在传统哲学上,认为“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就是一种非常模糊而错误的认识,它就像是寄生在人文社会科学肌体上的艾滋病病毒,使人们失去认识事物和抵御不良认识病毒侵害的能力,而且,还会使人们失却创新精神和坚强的意志。比如,由于有“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种认识的存在,所以很容易使人对规律产生恐惧。
一、物质皆非先天固有,物质的运动规律如何客观存在?
在学习传统哲学的过程中,有一句话始终令笔者百思不得其解,就是“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其实,在“规律是客观存在的”这句话之前,还有一句令人更加百思不得其解的话,就是“物质是客观存在的”。总之,规律和物质一样,都是客观存在的就“对”了。为此,为了让人相信,传统哲学还拿出大话来唬人——规律的客观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否则就会被客观规律碰得“头破血流”。
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且已不是一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而应该是个应当马上就予以纠正的问题了。试问,笔者为何会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这是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并且是由同样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来决定的。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没有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产生、运动、发展、转化,便没有所谓规律可言也。也就是说,凡属规律都是物质的运动规律。
谁能给我找到一种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而不是物质的运动规律?恐怕谁也找不到,因为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界除了物质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如此,在传统哲学上,凭什么要说“规律是客观存在的”呢?再问,就连物质都不是客观存在的,物质运动规律怎么能是“客观存在的”?是宇宙、星云、星系是客观存在的,还是生物、人类、人类社会是客观存在的?上述这些东西不都是由后天演化出来的?
大家知道,不管是宇宙、恒星,还是生物都曾经经历过“大爆炸”,或者说都是由于发生了“大爆炸”才有了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这个宇宙、星云、星系和生物、生物圈、人类。如此,笔者不禁要问:就连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最大的宇宙物质、最有活力的生物物质都不是“客观存在的”或者说都不是“先天固有的”,那么,它们的运动规律又怎么能会是“客观存在的”?人们不是在瞪着眼说胡话?
二、拿意识来考核物质,是唯心主义思想生成的一条大根
讲到这里,或许又有一些传统哲学家们,会拿出“哲学上讲的物质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意义上的物质”来搪塞,下面,我们不妨再讨论一下这个问题。试问,什么叫“哲学上讲的物质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意义上的物质”?没有“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意义上的物质”,有所谓“哲学上的物质”吗?再问,如果没有“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意义上的物质”,人和人的意识是怎么产生的?难道是上帝?
什么叫哲学?不就是“关于物质与意识关系的科学”?哲学既然是“关于物质与意识关系的科学”而我们所认识的这个世界除了自然物质以外什么东西都没有,那怎么会得出“哲学上讲的物质不同于自然科学研究对象意义上的物质”来的?于是,为了为自己辩解,传统哲学家们又扯出了个“哲学上讲的物质是指存在”的谎言。为此,为了把上述这些问题彻底讲清楚,我们不妨再讨论一下“存在”。
笔者以为,存在有三种:第一,实物存在,指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感觉得到、测得出来的东西;第二,非实物存在,指实物所以存在、运动的原理;第三,人类对物质存在与运动原理的认识——知识。以上“存在”显然都存在,谁也否认不了。如果说“哲学上讲的物质是指存在”,那种“存在”是一种什么存在?是指其中的一种存在,还是三种存在都指?如此,哲学的研究对象不就错乱了?
于是,可能又有人会说,“哲学上讲的物质是抽象的物质”。其实,这种解释就更加站不住脚,因为它是唯心主义思想产生的大根。试问,什么是“抽象的物质”?世界上有哪种物质是“抽象”的物质?是宇宙、星云、星系是抽象的,还是生物、生物体、人类是抽象?是人类社会、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是的抽象,还是生物细胞、分子、粒子是抽象的?不会因人类搞不清楚就认为其是“抽象”的吧?
三、物质和物质运动规律均非先天固有而是后天产生的
如此,笔者是否在向人们表达,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的客观规律均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产生的?是的,就是这个意思,而且可以肯定地说。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的一切客观规律为何都不是先天固有的而是后天产生或是后天才演化出来的?有依据吗?当然,这是因为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一切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尽管规律之间具有相似性,且可以提取公约数。
大家知道,不管是宇宙、星云、星系,还是生物、生物圈、生物体都有属于自己的运动规律;大家又知道,不管人类这种生物、人类社会、人类社会的经济事物,还是组成经济事物的自然资源、社会资源、意识资源都有属于自己的运动规律;大家更知道,不管是市场、经济体、企业还是商品、价值、资本等也都有自己的运动规律。如此,难道还不能证明,一切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吗?
什么原因造成了客观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这种现象?笔者以为,答案只有一个,即包括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内的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由同样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决定。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只要是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的运动规律——规律是物质的派生物!如此,当然就说明——先有物质而后有物质运动规律;如此,当然也就否定了传统哲学意义上的认识——规律是客观存在的——是错误的;如此,人们也会得出,规律不仅是可以认识的,也是可以被人类所利用的。
不仅如此,笔者甚至还认为,如果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人类不仅可以改变一些固有物质的内在结构,而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制造出我们在宇宙中、自然界中尚未发现的新物质和衍生出新规律!为什么?因为一切形式与意义上的规律都是具体的和有所指的物质的运动规律。因此,只要有新物质被发现、新物质自然会形成新的规律来!当然,这绝不是在说,物质的运动规律是由人创造的。
四、认识物质和规律的非客观性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前提
写出这个标题的以后,就已经感到它是矛盾的了,但又不得不这样写,因为人们已经习惯于给“规律”赋予“客观”二字。笔者承认,在传统哲学那里,所谓“客观”是指“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意思,是相对于人的意识而言。然而,笔者这里要说的是,是否“客观”不能以人的意识为依据,因为人的意识是最靠不住的一种东西,而人类所犯的一切错误,又都是由于存在着一个极不客观的意识。
如此,怎么办才好呢?笔者以为,最好的办法,就是能够把一切科学的研究对象都建立在“广义场”的基础上,因为场这种东西不仅是物质,由物质决定,也是一切物质运动规律出生的地方。又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由于一切事物、物质都是以场的形式存在,并在场的作用、制约下运动,所以才会具有规律性。作为有神论者的牛顿在科学的道路会走得那么远,就在于其研究的是“万有引力场”。
企业、经济体的成败与否,取决于能否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而“广义场”又是考核、鉴别人们能否按经济规律办事的依据、“参照系”。因此,在走向成功和避免失败的道路上和进程中,人们要想做到按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办事,就需要首先认识“经济场”、“价值场”。试想,一个不了解规律是什么、是怎样产生的,又怎么谈按规律办事?为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人们就须把研究对象确定为场。
当人们发现、了解了场是一切规律出生的地方的时候,还担心不能按经济规律办事?而从这个意义上说,只有能认识场是规律出生地的人,才能谈到按经济规律、按价值规律办事。即便他本来就是一位唯心主义者,也会由于他所研究的是“广义场”而成为一位“自觉的唯物主义者”。而再从这个意义上说,“广义场论”、“广义价值场论”必然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继承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