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8日《中国经济时报》第2版,以《湖南隆回:收取“入编费”,寒了教师心》为标题(作者袁名富),报道了该县一些新入编教师,惨遭“割肉”的情况。具体情节是:
自2001年始,隆回县被聘用上岗的教师都被要求上缴一笔 “入编费”,收费项目达7种,且无一部门能拿出收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部门主要涉及该县人事局、劳动局、编制委员会和社会保险站:
人事局收取2044元=人事代理费900元+报刊杂志费144元+转体费1000元
劳动局收取1000元(分配到县城几所学校的教师需交2000元),发票上没有填写收费项目
编制委员会收取2070元=经费渠道变更普价款2000元+变更公告费50元+没有发票20元
社会保险站收610元社会养老保险费
共计5700元(县城学校的为6700元),这就是该县教师上岗后必须缴纳的全部“入编费”。
2001-2005年,该县教育局历年教师招聘存档上反映的数据是:2001年招了122名,2002年招了253名,2003年招了254名,2004年招了96名,2005年招了107名,合计共招了832名。即使以每人5700元计,合计金额达4,742,400元。而据该县一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县财政困难,开支又很大,到目前为止,县财政大概亏空2000多万元,这正是有关部门巧立名目收取教师费用的背景。
罗老师是从湖南省邵阳学院毕业的英语教师,今年6月参加了隆回县教育局的教师招聘考试,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笔试和面试,被安排到隆回县北面的一所中学教英语。他告诉记者,由于自己出身农村的一个贫困家庭,“大学四年下来,向亲戚朋友借了3万多块钱,这个6000元的入编费是我父母想尽办法弄来的,家里把猪和牛卖了,还向亲戚借点,才凑足这笔钱。我现在一个月的基本工资才600块钱,加上津贴和课时费,一个月也就1000元左右,除掉开支,一个月能省下800块钱左右。估计我要还清所有欠款,需要4年时间。”
而根据记者电话咨询国家教育部、人事部和中央编制委员会等部门的政策法规处的结果,均被告知,国家及有关部门没有出台过这方面的收费政策和文件,隆回县有关部门此举完全属于违规行为,并建议这些教师可以到纪检部门检举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