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本化可遏止官员土地腐败
在土地资本化系列文章中,我已经反复强调了土地资本化的意义。从土地资本化的历史使命和社会意义来看,也可以发掘其深远的意义。
土地资本化的使命在于:为中国经济找到终极资本,为中国经济增长奠定制度基础、消费基础和产业结构基础。
土地资本化的社会意义则在于:以产权制约特权,也就是所谓“最终杜绝官员在土地上的寻租行为”。
很多人都在问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为什么90%的贪官都是炒地皮的高手?
现行中国的土地制度实质上是一种非常松弛的产权组织形式,尤其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那一块,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所谓集体所有,实际上就是那么几位村官在主持和行使所有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剩余权利”和滥用权利——代理人寻租(在中国表现为收受回扣或好处费)——的问题。
当土地所有权与实际使用者脱节时,农民和城市房地产所有者必须向土地所有者的“代理人”租借土地,或者购买使用权。当拥有权力的官僚们没有监督时,他们就随时可以借用这种权力为小集团谋福利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
在这种制度安排之下,也把不良官员中的核心人物置于随时都有可能犯罪的边沿。
如果不对现有的土地存量实施资本化,就不能杜绝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侵蚀中国的可耕地,侵害农民利益。全国各地盛极一时的“圈地运动”将会愈演愈烈,越来越多的农民将被彻底剥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这对于政府积极倡导的解决“三农”问题是极其不利的。
从短期来看,制度松弛,给官员们牟利带来便利,也使得农民的利益受到侵犯,因此,这种土地制度对农民有害无益。
从中长期来看,制度松弛,给官员们牟利带来便利,并把他们致于随时都可能被“双规”、被审查或被审判的尴尬境地;即使抓了数以万计的不良官员,即使判他们监禁,只要土地制度不变,官员们就会前赴后继地侵害农民利益,在某些地方甚至可能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而不良官员犯罪的可能性和被惩罚的机会也增加了。所以,从中长期来看,现行的土地制度对谁都不好。由此可见,必须改革现行的土地制度。
那么,杜绝官员在土地上寻租的最好的办法是以产权制约特权。产权关系明晰之后,农民拥有土地,农民交易土地,农民也从拥有和交易土地中得到实惠,农民从拥有和交易土地的过程中取得对其他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便利,这意味着他们真正获得了经济自由,也获得了致富的捷径。
这样一来,代理人也就无法寻租了,在产权制度的硬约束之下,不良官员腐败的空间被大大地压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