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分开必须有一定的限度


政企分开必须有一定的限度

我国的改革有一个重头戏就是政企分开,应该说政企分开制度的实施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入,现行政企分开的弊端也逐步暴露出来了。

在主流经济学家的推动下,一味地强调企业自主权,强调市场化,推行产权改革,实行所谓的国退民进,结果使得大量的国有企业解体了,大量的国有企业被MBO私有化,目前剩余的国有企业也陷入了垄断工资过高,普遍受到指责的境地。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根本上在于我们的政企分开制度没有把握好底线,产权改革本身就是一个陷阱,一个骗局,国有企业本来就是人民的,是国家代表人民在管理,产权是很明晰的,另外国有企业的自主权必须是有限的,这个自主权不能妨害企业的真正主人人民群众的利益,而且只能对人民利益有利。但按照主流经济学家设计的产权明晰,只有把企业交到个人手里才算明晰了,于是有了国退民进,有了MBO,这是赤裸裸的私有化,这是照搬西方的产权理论,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西方在中国的代言人。

 剩余的电力、通讯、银行等国有企业,近日传出垄断高薪丑闻,有主流经济学家把这些高薪归结为垄断和腐败所至,是国家权力导致了这些企业的垄断和腐败,要消除它必须把这些企业市场化,他们的黑手伸向了我们的社会主义的最后看家本钱。 我们不能再让经济学家牵着鼻子走了,目前的国有企业出现的高薪恶果根源上在于主流经济学家开出的政企分开药方是错误的,是国家对这些企业过于放权,对其内部分配不能有效控制的缘故。如果按照主流经济学家的路继续走下去,对其内部分配国家就更不能干预,国家将对这些企业全面失控,国家的确保公有制企业控制经济命脉就会全面破产,社会主义道路会全面断送。

 国有企业是人民的企业,国家代表人民进行管理,为人民谋利益。但目前的政企分开制度给了他们太多的自主权,除了经营自主以外,在人事方面国家也是大力放权,除了主要领导外人事安排企业自己说了算,对其收益除了必要的税收,其他的收益国家不予干涉,由其内部自由分配,这样实际导致了国有企业的小团体化,表现为这个小团体利用国家资产,利用国家给予的专营权利,为自己的小团体谋利益,从而导致脱离大众的高薪。 这使我们看到,不是国家权力的纵容导致了这些企业的垄断高薪,而恰恰是国家权力不能监管到位导致了垄断高薪,国家权力的不到位,导致了这些企业相对小团体化,相对私有化,从而使得本来是人民的企业脱离人民成为与自己对立的事物。

国有企业是人民的是国家的,其收益也全部是人民的是国家的,不能由这些小团体自己享有,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也是国家工作人员,他们不能脱离国家吃小灶,目前让他们吃小灶的结果大家都看到了,有人提出他们是在剥削人民, 这种提法是有道理的,他们就是在剥夺人民利益,这一点需要我们警惕。

 实践告诉我们,政企分开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这一限度就是必须确保公有制企业牢牢控制在人民手中,由于是政府代表人民在管理,所以必须确保这些企业牢牢控制在国家手中。无限度的政企分开只能导致无限度的私有化,导致无限制的垄断高薪。

 国家对这些企业的控制我认为应当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其经营方向上的决定权,另一个就是对其收益的全面分配权。实际上国有企业尤其是电力、通讯、银行等垄断性企业,其垄断权力就来自国家的对其经营内容的决定权,其资产也全都是国家的,其收益必然的要全面由国家分配,不能让他们自己决定分配。在人事方面,国家对国家工作人员拥有当然的管理权,对企业主要领导由国家统一任命,对企业内部人员的任命可以给企业领导主动权。 一定限度内的政企分开是有必要的,可以避免政府对企业统得过死,可以使企业顺应市场经济要求,但顺应市场经济要求不是要企业全面自主,不是要搞什么产权明晰,把本属人民的产权非要想办法划给个人。要知道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在我们这里很多会失效,我们的市场主体如果非套用他们跟他们一样,结局只能是全面私有化,那还会有什么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进入市场的目的不是为了追求企业最大利益,而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对人民的生活起到调配作用,这一点是与资本主义市场主体进入市场的目的完全相反的,所以说不能套用他们的规律,如果硬性套用他们的规律,让我们的国有企业也去追求利益最大化,那么国企的利益与人民大众的利益就对立起来了,目前出现的结果我们已经都看到了,国家和人民都是不满意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有自己的市场规律,这需要我们开发出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必然是不相同的,因为他们有着不同的主体。 我们总是按照西方市场经济规律来看待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还没有自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学,我们必须建立自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学,这一点目前看是任重而道远,但从政企分开这一课题,我们看到,建立我们自己的经济学不是没有可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已经为建设这样的经济学打下了良好基础。

最后要说的是,就目前的政企分开状况而言,首先要做的就是恢复国家对国有企业收益的全面控制权,不能让国有企业的本来属于全体人民的收益归企业少数人分配。在目前政府缺位的情况下,建议人大立即成立国有企业监管委员会,把这方面的责任代表国家代表人民担负起来,防止国有企业失控的局面继续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