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鲁迅
关键词:鲁迅逝世七十周年 文化现象评论 传媒思考
笔者认为,逝人已逝,还是不要多提了,能忘记的就忘记的好。
据说约翰·列农的一根头发就拍卖出了数千英镑。笔者知道被后人纪念的人,他们的一切都不同反响,都有价值。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诸如此类的笔法,因为是
因为有了丰碑,所以我们前行有了参照,就如同灯塔一样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但假如我们朝着灯塔行进已经走过了,是否还需要频频地回头看灯塔?如果依然频频回头,那么灯塔是否就成了某种困扰,而成了前行的阻力?那么灯塔是否也就成了港湾的指路灯,成就了一些人由于懒惰而不想继续前行的理由。如果我们都在原地打转,那么就无法前行。
七十年,没有超
肯定有些人是要被推崇甚至神话的,那不是被神话者的需要,也不是读者的需要,而是传媒的需要。因为传媒是在不断发达并发展着的,竞争也在愈演愈烈,没有内容就会开天窗,就会失去已经聚集在身边的读者与受众,进而会失去广告赞助,并失去竞争力,这就是传媒简单的商业逻辑。但毕竟在内容的选题、准备与定稿等方面,都是需要大量的工作的,新的主题设立要承担风险,像纪念鲁迅这样的主题,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而且会有极其稳定的读者群,这就是编辑记者们的思维方式,那么这是否有偷懒之嫌呢?其实编辑记者也是无奈的,创新就会有风险,当初
笔者对
当然,后人是不会不纪念的,因此就有了这已经持续了七十年并可能继续持续下去的纪念活动。
纪念鲁迅还是会继续下去,但笔者却呼吁:忘记鲁迅吧!
忘记鲁迅是为了更深层次的尊敬,我们需要不的是将泰斗的言论倒背如流,而是将其创新的精神与思维模式甚至行为规范烂熟于胸,并对自己的行为指引。北宋的开国宰相,曾经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美谈,而在儒家那些穷途皓首地去考证与解读先贤的观点的人,即使精通了论语乃至孔子的所有教义精华,照样仅仅是学问,是孔已己们孜孜以求的境界。
忘记鲁迅并不是背叛,那些围绕鲁迅所造成的光环转圈的,那些还在不断给后来者画圈的,虽然是在传承传统,却也是在无形中对创新起阻碍的作用。
其实,每个人都是可以写的,未必每一点都是值得传播值得推广的,那么就未必每篇文章就是作者思想的最高境界,哪里有那么多的微言大义,创造洛阳纸贵的也仅仅是某位古人一篇文章而已。
所以我们应该忘记鲁迅了,而媒体在七十年推出纪念鲁迅的潮流,也是可以宽容的偷懒行为了,而我们呢,愿意记住的自然可以记住,而懒得去记的也不妨事,每天做好自己感觉有意义的事情——足矣!
不要忘记:
某种教义上讲,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尊佛,都有强大的可开发的资源与价值,把自身的资源挖掘并发挥出一部分,我们就伟大得足以让自己乃至周边的人震惊。
与其在心中供奉一位大师,为什么不能把大师的精神为自己所用,把自己塑造成为大师呢?
贾春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