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记鲁迅(10月23日)


忘记鲁迅

 

关键词:鲁迅逝世七十周年  文化现象评论 传媒思考        

 

20061019,围绕鲁迅先生逝世七十周年,文化界掀起了新一轮纪念之风,这股风再次将鲁迅先生作为重点来纪念,包括鲁迅先生的生平与贡献等等内容。

笔者认为,逝人已逝,还是不要多提了,能忘记的就忘记的好。

 

鲁迅先生作为新文学的开创者与思想者,对百年以来中国文坛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无可厚非的,我们本来不应该忘记他,因此就需要经常纪念他。而那些张扬纪念之风的人,大体上也是出于三方面的考虑而加入了纪念者的行列:一方面为了告戒后来者不要忘记前辈泰斗,不要有了些许成就则飘飘然而不知有更伟大的丰碑;第二也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遮羞,第三是为了摆脱数典忘祖之嫌。

据说约翰·列农的一根头发就拍卖出了数千英镑。笔者知道被后人纪念的人,他们的一切都不同反响,都有价值。

我家门前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也是枣树。诸如此类的笔法,因为是鲁迅先生用的,所以就是独特的,并因而被广为称道与效仿,但假如是由一个无名青年用的,想必也就会是一句空洞的废话了。笔者在高中时代有个极有才华的同学,曾经连续做了三年的语文课代表,他效仿鲁迅先生的意境写了一篇文章,被德高望重的语老师在班里作为反面典型朗读,他的评价是:全篇昏话!

因为有了丰碑,所以我们前行有了参照,就如同灯塔一样指明了前进的道路。但假如我们朝着灯塔行进已经走过了,是否还需要频频地回头看灯塔?如果依然频频回头,那么灯塔是否就成了某种困扰,而成了前行的阻力?那么灯塔是否也就成了港湾的指路灯,成就了一些人由于懒惰而不想继续前行的理由。如果我们都在原地打转,那么就无法前行。

 

七十年,没有超越鲁迅先生而成为文坛新的灯塔的人吗?如果没有,那就是我们还没有把鲁迅先生从神话的祭坛上请下来,还在对其进行着顶礼膜拜,那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如果有而被忽略了,那也是我们的悲哀,新的文坛领袖被扼杀了。

 

肯定有些人是要被推崇甚至神话的,那不是被神话者的需要,也不是读者的需要,而是传媒的需要。因为传媒是在不断发达并发展着的,竞争也在愈演愈烈,没有内容就会开天窗,就会失去已经聚集在身边的读者与受众,进而会失去广告赞助,并失去竞争力,这就是传媒简单的商业逻辑。但毕竟在内容的选题、准备与定稿等方面,都是需要大量的工作的,新的主题设立要承担风险,像纪念鲁迅这样的主题,没有原则性的错误,而且会有极其稳定的读者群,这就是编辑记者们的思维方式,那么这是否有偷懒之嫌呢?其实编辑记者也是无奈的,创新就会有风险,当初鲍方先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拍摄《屈原》,不也是在毛泽东送给日本首相田中角荣《离骚》作为礼品的暗示下才诞生的创意吗!

 

笔者对鲁迅先生的作品的阅读数量与深度与普通的大学生相比也没有太多的广度与深度,也仅仅停留在《呐喊》与《彷徨》阶段。这是笔者感觉惭愧的地方,但听说鲁迅先生在给家人的七条遗嘱中,首要的一条就是不要举办任何纪念活动,处理,埋掉,拉倒。

当然,后人是不会不纪念的,因此就有了这已经持续了七十年并可能继续持续下去的纪念活动。

纪念鲁迅还是会继续下去,但笔者却呼吁:忘记鲁迅吧!

 

忘记鲁迅是为了更深层次的尊敬,我们需要不的是将泰斗的言论倒背如流,而是将其创新的精神与思维模式甚至行为规范烂熟于胸,并对自己的行为指引。北宋的开国宰相,曾经有“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美谈,而在儒家那些穷途皓首地去考证与解读先贤的观点的人,即使精通了论语乃至孔子的所有教义精华,照样仅仅是学问,是孔已己们孜孜以求的境界。

忘记鲁迅并不是背叛,那些围绕鲁迅所造成的光环转圈的,那些还在不断给后来者画圈的,虽然是在传承传统,却也是在无形中对创新起阻碍的作用。

其实,每个人都是可以写的,未必每一点都是值得传播值得推广的,那么就未必每篇文章就是作者思想的最高境界,哪里有那么多的微言大义,创造洛阳纸贵的也仅仅是某位古人一篇文章而已。

所以我们应该忘记鲁迅了,而媒体在七十年推出纪念鲁迅的潮流,也是可以宽容的偷懒行为了,而我们呢,愿意记住的自然可以记住,而懒得去记的也不妨事,每天做好自己感觉有意义的事情——足矣!

不要忘记:连鲁迅先生本人都是不希望被后人记住的。

 

某种教义上讲,其实每个人都是一尊佛,都有强大的可开发的资源与价值,把自身的资源挖掘并发挥出一部分,我们就伟大得足以让自己乃至周边的人震惊。

与其在心中供奉一位大师,为什么不能把大师的精神为自己所用,把自己塑造成为大师呢?

鲁迅先生是中国黑暗年代里的明月,但现在天亮了!

 

贾春宝

20061023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