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主导中国的意识形态世界是种典型的误读


        在世界上有一种定论,那就是儒家文化主导了中国甚至东方世界的意识形态世界。但在我看来这显然是一种典型的误读,事实是儒家文化从未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世界占据过真正意义上的主导地位,但必须说明的是:他的确存在过,只不过他存在的实质与价值,有点类似于这个民间艺术中的皮影戏中的皮影儿而已。

        显然这里有几个很重要的问题要解决,其中最重要的是:那么又是谁主导了这个3的意识形态世界呢?  我们来回顾历史:

一:儒家的发展:

        儒家文化的发展源于孔子,学派形成于公元前500年左右,后经36贤人72弟子和3000学生传播与发展,这是春秋时期的事情。及到了战国时期得孟子的继承和发展。而到秦国一统天下时,李斯主持了焚书国策,焚的书首当其冲的就是儒家的,因为这一事件的肇因就是李斯为代表的当权派与儒家冲突的结果,“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今诸生(儒家学者)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如此可见在先秦时代,儒家是不具备主导中国的意识形态世界的资格的。而到了汉初,高祖、文、景等都是崇黄老之说的,儒家是绝对受排斥的,只到武帝在窦太后死后、又摆平王太后真正主政,才经董仲舒提议才让儒家摆上台面。

         自此儒家虽然上了台面,但并未在意识形态上占了主导,那么谁是主导呢?

二:法家对“封建主义”的贡献:

        我之所以在这个标签里的封建主义上打个引号是:这个封建主义的概念不是我们中国创造的而是外来词汇,通过拿来主义从日本拿过来的。读过西洋史的人,都会知道欧洲确实是封建的,国王将土地分封给各领主,各领主再把土地分封给各骑士,日本也是如此,国王或将军将土地分封给各藩,藩再分封给大名,大名再将土地分封给他们的武士,实在的说这种形态更接近于中国夏、商、周,但在中国他们就属于了奴隶社会了(中国的封建社会也存在过分封制度:汉初、唐未、明初,但这三个时期到底是封建制度与中央集权制度并存的。)而中国的封建社会,实质上是以郡县体制为模型的中央集权的。

        而汉武帝的反“封建”,事实说明了他正向“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今诸生(儒家学者)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秦朝这个中央集权的正统的回归。

法家----中央集权及法治主义的缔造者和巩固者:

         李斯所言的”法“,说明了法家当时在秦国在中央集权这个意识形态上的主导性。事实也是:中央集权的缔造跟刑名学派有莫大的关系,因为标志着中央集权建立的正是刑名学派的饿商鞅,他以强化什伍制度、建立郡县制度及分家政策,将原来属于“封建”属性的氏族部落的人民从部落领袖的统治下分离出来,直接归属于王室,从而从根本上动摇了“封建”的根本,(所以中国的“封建主义社会”被冠以封建社会颇有点张冠李戴的味道)。其中什伍制度的保甲制度到1950年的中国还普遍存在。而贯穿整个封建社会的法制系统比如“连坐法”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实在的说商鞅时期的法令事实就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根本大法---封建宪法,以后各朝代的法律充其量不过是这个法令体系的修正版而已。

        那么什么是刑名学跟法家有什么关系呢?所谓刑名学就是将大臣向君主所作的议论(名)加以制度化,使建议得以施行,然后再依此制度订立法令设定奖惩来加强实施的效果。刑名学所主张的就是法治主义,也就是日后的法家的先驱。

        商鞅在孝公死后被车裂了(法是他制定的,他说过一句让人伤感的话:作法自毙)但他的思想和政策得到了保存。而将这一制度予以发展个强化的代表人物则是秦王政也就是始皇帝和李斯。政的观点一部分来源祖先的成法。但更多的来源于韩非,这个法家学派的一代大成者。而李斯与韩非同门,在焚书一事中,就表现了他与商鞅同样的法家立场。商鞅也是绝对不容许人议论他的政策的。

        接下来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后来的统治者在事实上继承了这种体制和意识形态,但却在理论层面却将他扬弃了呢7

三:法家被扬弃的原因分析:

        为什么后来的统治者在名分上要扬弃法家而独尊儒术呢?回答这个问题时,必须要结合汉武帝所统治的饿汉帝国当时现实的政治需要这个因素:

        我们知道汉是在推翻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汉之所以要推翻秦在于秦“暴”,而暴秦的统治基础是“法”,故“法”是不能够提倡的,否则他的革命行为就缺乏道德理义基础了。而在百家中,汉初皇帝推崇的黄老之术,太过于“无为”,不合刘彻积极的个性,而“法”又不能够提,“墨”又代表的是穷人利益,又不能够兼攻,与他的兴趣也不和,唯有儒家,强调的是“仁政”,这正好与秦“暴”形成鲜明的饿反差,而这正是统治者所需要的,这就如秦崇水崇黑而汉就必须强调自己崇火崇红是一个道理。通过严酷的法律和强有力的执行,最后法律被内化为道德了。(形成一种文化后,是很难被改变的,因为人本身是具有很严重的惰性的,惰性让人们乐于接受现状,因为现状是可以预期的,而变革本身是不可以被预知的)

        事实上孔、孟的饿儒家是以力倡恢复传统制度及道德的,这就是让商鞅说的让孝公猛打瞌睡的远古的帝王之道,也就是李斯,“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今诸生(儒家学者)不师今而学古”的哪个“古”。

      而法家被扬弃还有一个更深层次的原因:法家的哲学基础是,“杨、朱学说”,这是一种反传统的功利性十足的哲学,商鞅、苏秦、张仪、李斯等人为了自己的发展而可以背叛自己的国家和朋友,就是依据这个哲学基础的。与儒家所推崇的伯夷、叔齐式的忠君思想是相悖的。而这中思想的泛滥对于以“家天下”的统治者是不利的,与统治者来说这是必须要予以压抑的。而儒家恰好迎合了统治者的心理。意大利的马基亚维利的《君主论》在20世纪之前是被各国列为禁书的,但拿破仑的枕头下总有一本《君主论》,法家对于中国的饿统治者也是如此。

结论:      

        从汉武帝到1949年的中国,事实上法家的思想是贯穿了始末的,这个事实实际告诉我们,主导中国意识形态世界的不是儒家而是他反对的法家。这就如三权分立的西方,在三权下不管你登台的是哈耶克主义者还是凯恩斯主义者一样。但接合中国的实际,我们用一句颇有中国特色的话来形容: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世界,始终是“儒”为“法”用了。或者是一个双重标准,统治者要求自己用的是法家的标准,而要求被他们统治者用儒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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