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重聚格局下的权力转换形式


资源重聚格局下的权力转换形式

——中国社会转型期权力精英地位维系的微观分析

王星

 

  [内容提要]:本文从分析当前资源分配格局入手,具体来揭示权力转换所出现的新形态,即政府整体组织的权力转换及无行政级别差异的转换,权力转换在转变政府职能的同时也部分地导致了政府公共性的丧失。随着这两种转换的力度越来越大,中国的社会结构将逐渐地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日益分化,资源相当迅速的聚集到权力精英手中;另一方面市场的介入,中央意识形态的控制权力随着市场经济观念的张扬而弱化。

  [关键词]:社会转型 权力转换 资源重聚
 

  开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计划再分配制度转向市场经济制度的改革使得中国社会经历着全面而深刻的变化,引发了学界对社会变迁和社会分层结构关系的讨论,关注的主题集中于市场制度的介入对再分配制度地位和社会分层机制的影响;与此相应的问题是,在市场转型过程中,计划经济时代掌握再分配权力的权力精英阶层的地位问题及其对社会分层结构的影响。对此,相关的研究分化为两种不同的立场:市场转型/精英再生论和权力持续/精英循环论。前者认为,市场机制的介入削弱了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计划再分配权力,权力资本的贬值导致了权力精英地位的衰落,产生了新的分层机制和新的精英阶层(倪志伟 1989,1991,1996);后者则认为,国家主导下的市场转型改革部分的延续了再分配的权力,而且昔日权力精英继续在市场转型中处于优势的阶层地位(边燕杰和罗根,1996; 魏昂德,1995,1996,2002;白威廉和麦宜生,1996;周雪光,2000;宋时歌,1998;李路路,2002 )。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的资源配置格局由改革初至80年代中期的资源扩散阶段转变为90年代后期至现在的资源重新积聚阶段(孙立平 2002),作为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的权力精英成为(1) “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获益者之一”(陆学艺,2002)。日益明朗的资源重组格局和社会阶层结构支持了权力持续论,基本上否定了权力转移论对市场转型过程中权力精英地位衰落的断言。学界也逐渐摆脱了权力精英是循环还是再生的一样一个形式命题争论,将理论的兴趣点逐渐转向精英权力转换机制的研究,关注的主题集中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权力精英如何实现自身地位的维续,权力的是如何转换的(林南,1995;边燕杰和罗根,1996;魏昂德,1996,2002;刘欣,2003;)?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本文所要揭示的就是自90年代以来,在市场与权力为共同主导的资源分配格局中,权力精英是如何实现权力的转换以及在现阶段这种转换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新形态。

一、权力和市场共同主导的资源配置格局

  从1978年到现在,中国的改革实际上经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阶段,即从改革初期出现短暂的资源扩散转向80年代中期开始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资源重新积聚过程。在中国改革的最初阶段,改革曾带来一个短暂的“平等化效应”,社会的不平等程度明显在缩小。在国家倡导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背景下,从社会边缘开始发端,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无疑会具有一种财富增长和资源扩散的效应(孙立平,2002)。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最早在改革中受益,社会中最贫困阶层的收入和生活得到改善,应该说,这部分最早进入市场人,他们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获益最多,而对于改革前掌握再分配权力的权力精英来说,改革给他们并没有带来多大的益处,相反,他们的一些特权受到了限制,这就是倪志伟为什么一直要强调行政精英的权力将被市场机制所排挤的主要原因(倪志伟 1989,1991,1996)。

  但是,这样的资源扩散化时期并没有持续多长的时间,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发生了重大的转变,走向了与80年代初期截然相反的财富聚敛过程(孙立平,2002)。这个过程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如市场机制、巨大的收入差距、贪污受贿、国有资产实质性私有化等,造成的后果是收入和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整个社会的不平等日益加剧,形成了一个由下岗工人、农民工和贫困农民组成底层社会(孙立平,2002),而权力精英则继续维系着其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优势地位,“目前,中国的社会政治体制决定了这一阶层在趋于等级分化的社会阶层结构中居于最高或较高的地位等级,是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主导性阶层,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及市场化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组织者……在改革的后十年,他们仍是最积极的参与者和推动者,并且是经济改革和经济增长的较大获益者之一”(陆学艺 2002)。

  面对市场改革从资源扩散转向资源重新积聚而产生的社会不平等现象,撒列尼和科斯泰罗撰文指出,他们并不想追究市场到底是制造平等还是不平等,谁从日益市场化的改革中得到好处?他们要问的是:哪一种类型的市场和市场渗透会对不平等有补偿效应?在怎样的条件下,特定的社会行动者将成为赢家或输家?市场和再分配的制度安排究竟是什么?为回答这些问题,他们区分了三种类型的市场渗透,1、再分配经济中的市场,认为自1977年到80年代中期,可以看到的是再分配的地方市场,地方市场的生产几乎不需要什么技能,也很少需要什么文化、教育,因此市场中的生产者是那些非熟练或半熟练的体力劳动者,在这种条件下,地方市场有可能具有平等化的效应;2、在再分配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以市场与再分配共存为特征的社会主义混合经济,在这种经济条件下,一批新的、更加多样化的行动者进入市场,而一些受教育程度少,处在社会边缘的早期先行者被挤到了一边,并且一些干部也更倾向于市场,出现了官僚特权“商品化”;3、资本主义导向的经济其明确目标是建立市场主义,抛弃国家社会主义的再分配,以公有部门的全面私有化为标志。他们认为,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市场是不平等的主要源泉,而福利国家的再分配干预具有一种抵消这种不平等的作用,社会主义社会则是一种完全相反的情形,在这里,再分配造成不平等,市场则是一种抵消的作用(1996,1998)。

  但是,从中国80年代以来的资源重新积聚过程来看,撒列尼理论的解释是乏力的。中国的经济形态并不属于他所说的那种“资本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中国渐进式的改革导致了中国的市场经济转型不是市场经济制度对再分配制度的简单替代,强调政制体制和意识形态的连续性,权力的持续作用继续存在,因此中国的市场从一开始就是在政府的指导和干预下发育成长的(刘欣,2003),而且技术精英并没有取代权力精英的优势地位,“教育程度与社会关系往往是权力的附属品,不起到决定的作用”(宋时歌,1998;李路路,2003),因此相对于中国社会,撒列尼的理论也许更适合1960-1980年代的东欧社会,而不适合我们。资源重聚的现实告诉我们,中国社会没有出现理论上市场立场和再分配权力相互补偿的情景(2):其中一个机制造就社会不平等,而另一个机制则起缓和社会不平等的作用。相反,再分配权力和市场两种力量在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结成了联盟,如魏昂德所言“各种权力和特权不但没有被赶出市场,相反,权力机构和享有特权的人常常捷足先登”(Andrew Walder,1996)。在整个资源配置格局中,中国的市场改革并没有建立起以市场为主导机制的配置格局,而是建立了一种以市场和再分配为共同主导的配置格局,并且这两种机制又不是独立起作用,而经常是互相结合在一起共同起作用,结合在一起也并不是要对所起作用的不平等起消弭作用,而是起到加剧不平等的合力作用。

  因此,在以市场和再分配为机制的资源配置格局下,拥有再分配权力的权力精英就完全可以使权力借助市场机制来获取巨额的经济回报,在这种格局中的权力转换,比改革前计划经济形态下的转换所带来的经济回报更大,“将原本在社会主义再分配体制内部受到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严格约束的、有限的不平等,转换成为自由市场条件下、不受约束和限制的绝对的不平等”(宋时歌,1998),权力转换借助于市场往往披上制度化和合法化的外衣,。但是,在这里存在着一个疑问:为什么改革初期的几年内会出现一种平等化效应?对于这一现象的解释,应与当时的特殊情况相联系。中国的市场改革是由政府在推动和最终控制的,对于权力精英来说,改革一开始他们的利益并没有受到多大的损害,所以干部在旧的再分配体制中巨大的既得利益延缓了他们转向市场经济的脚步,对于市场的风险,干部们都不愿意进行尝试(宋时歌 1998)。随着社会市场化程度的深入,社会掌握的资源越来越难以满足市场的需求,由此,市场必然转向掌握稀缺资源的政府,同时在中央逐渐下放经济权力的背景下,权力精英将在再分配体制中获得的权力与特权延伸到新生的市场中去,在资源交换过程获得了巨大的回报,这逐渐形成了混合经济形态下的再分配与市场共同主导的资源配置格局。
  
二、资源重聚下的权力转换新形式

  中国转型时期的再分配与市场共同主导的资源配置格局以及权力精英的再分配权力在实践形态上与计划经济时代、苏东各国的都有着非常大的区别,这主要是由于中国政府所倡导的渐进式改革所导致的,其中关键的一个结构性因素就是自80年代以来中央对地方的放权。因此,转型时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的再分配权力并没有被中央政府所垄断,而是散布在各级地区和地方政府之中,这就打破了传统由中央控制整个国家资源的垂直模式,而转变为由各级政府对职权范围内的大部分资源进行自我调配的局面,与之相应的是掌握再分配权力的权力精英也发生了变化,由原来最高中央统治精英而扩散到各级对本地区拥有再分配权力的地方精英。那么,在这样的结构制度背景中,权力的转换也出现了与苏东以及改革初期不同的两种新形态:即政府整体组织的权力转换和无行政级别的权力转换。进言之,政府权力和市场的联姻成为权力转换的本质特征。

  1,政府整体组织的权力转换。

  在改革前,整个社会的资源统一由中央控制并进行调配,1978年之后,中央放松了对边缘市场的管制,因此在改革初期是部分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利用市场规则首先在改革中获益,这时,权力并没有进入市场,随着边缘市场的逐渐兴盛以及一部分新经济精英的出现,权力精英相对剥夺感越来越强,“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虽然这是对知识精英在改革开放初期生产状态的描述,实质上对于处在国家权力“场域”中的广大干部而言,情况同样如此。因此80年代中期以来一部分权力精英纷纷“下海”,或是依据当权时积累起来的知识、影响和建立的关系网络,以个人的名义进入市场,在这里我们可以称为,这还是个别精英的权力转换。西方社会学界所讨论的干部权力转换也基本上是停留在这一层面,他们所论证的正是干部作为单个行为主体进入市场,寻求权力经济回报的现象。

  但是,自90年代以来,所看到的是另一番景象,权力转换并不仅体现在个别权力精英身上,而是政府整体组织的权力转换。原来权力精英利用权力在市场中寻求巨额经济回报只是个别现象,而现在这种权力转换不仅是普遍现象,而成为了整个政府的工作导向与工作方针,整个政府在市场中寻求权力的经济回报,表现最明显的就是政府行为逐渐企业化和市场化了,这被形象的称之为“脚踏两只船”:一方面享受国家的再分配福利,另一方面又参与市场的利益回报。

  所谓政府行为企业化和市场化指的是这样的一种现象,即政府与经济活动特别是与企业活动出现新的结合,政府按照企业性的目标定义自己的目标趋向,安排自己的活动,片面追求经济效应,忽视政府所承担的其他功能。(孙立平,1998)具体说来,政府行为的市场化和企业化主要表现为如下的几个方面:1、政府机构直接参与赢利性的经营活动,政府利用公共职权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也包括在政府财政上开各种各样的口子,用非规范化的手段从民间抽取资源,也包括在执行有关的政府功能的过程中,以经济处罚作为其首要的目标;2、层层下达经济增长的指标,将经济增长速度作为衡量政府官员的基本指标;3、在“为企业办实事”的口号下,一些政府机构甚至个人频繁介入企业的经营活动;4、政府对除经济以外的其他公共性的政府职能均处于全面的衰败之中,科技和教育陷于困境,文化滑坡,自然环境的破坏日益严重等;5、还有一种政府官员与企业的私下结合,一些政府官员与一些企业私下结合,为企业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并从中谋取个人的利益。

  改革初期为改革建立的基本目标之一是从政府垂直管制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但实际上政府却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名义下更深入地介入到经济活动当中,政府直接成为市场活动中活跃的行动者和利益主体,政府通过权力的转换有效而快速地在市场中获取巨额利益回报。中央的放权本意为地方政府增强经济发展的自主性,但是,这也实质上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机会主义的空间,政府的职能发生错位,没有全力的行使政府应该承担的公共职能。地方政府甚至滥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处处谋求市场利益,政府日益失去了作为全社会公共利益代表者的角色,而是越来越多地表现出不是作为自己独特利益的代表,就是作为垄断集团的特殊利益代表,安徽的“红顶公司”和“红顶商人”就是一个例子。

  2,无行政级别差异的权力转换。

  随着80年代中央与地方关系改革以来,再分配权力的控制就由中央逐渐分散到各级地方政府手中,改变了传统由中央单独控制的模式,同时也减少了中央对地方的责任与补贴。地方各级政府获得对职权所管辖范围内的再分配权力,它可以对本地区资源进行配置调整,这样就为地方各级政府带来了权力转换的机会,无论哪一级政府,都可以通过权力的转换获得巨额的经济回报。在实际生活中可以看到,行政级别低的官员可能比行政级别高的官员更富有,进入高档消费场所的并不仅仅限于行政级别高的官员,而一大部分是县级甚至是乡级干部。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级别越高,享受的待遇越好,那么权力所带来的利润也越大。但转型时期这一现象已发生了改变,无论行政级别高低都可以在市场中获取高额利润,有些行政级别低但掌握具体实权的干部甚至比上级更富有,他们的权力更能带来经济回报,这样就导致了一种权力转换的新形态,即无行政级别差异的转换。尽管不同的官员处在等级不同的行政序列结构中,但是,他们的权力转换所带来的经济回报并不是以行政级别为标准,而是以权力转换的程度为标准。当然权力越大,所带来的经济回报也越大,但前提条件是这种权力必须实现有效的转换,否则的话,权力再大,如果转变的程度小,那么也还是无法获取更多的利润回报。

  这一权力转换新形态的出现是与中央分权改革和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改变相关联的。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中央分权改革使地方政府获得了广泛的权力,主要表现在:

  1、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了大量的财政权和事权,包括(1)推行多种形式的财政包干体制,(2)扩大地方财权,(3)在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积极性中,注意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赵成根,2000)。

  2、1984年以后,中央政府向国有企业下放生产经营管理权力。这种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放权措施,虽然中央政府的意图是把权力下放给企业,但实践中由于地方经济管理部门没有相应地转变职能,反而将直接管理升级为面对面的管理,管得更多更细。地方政府层层截留下放给企业的权力,形成了所谓的产权地方化,它是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和企业两种放权相结合的产物,使地方政府的经济权力大大增长了。

  3、非国有经济的迅速增长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主要后果,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往往与地方政府有密切的联系,一个地方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取决于当地地方政府的政策手段和能力,非国有经济企业主要控制在地方政府手中。

  地方政府权力,尤其是经济权力的扩张,改变了他们在政府权力结构中的地位和角色,使他们由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单独的中央政府的派出和代理机构,转而变成了相对独立的行为主体,特别是在1980、1985和1988年实行财政改革之后,这种力度更加加大了,在市场化的逻辑中,地方政府的角色有了很大的转变,不再仅仅是以前那种和上级政府之间简单的/命令)服从的垂直关系,地方政府在完成承包合同所规定的中央税金之后,基本上可以支配本地资源,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组织经济发展的成就和地方经济的增长。随着投资审批权等经济权限的下放,地方政府又成为自筹投资的主要组织者和地方经济活动的主要决策者和管理者。地方政府还成了相当数量国有资产的实际管理者和受托者,在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和追求利润的刺激下,各级地方政府通过各种不同的手段,致使权力在市场里实现了有效的转变。

  其实,在改革前就存在下级政府为保护本身利益,而对中央政策进行变通的问题,但变通往往是对原政策做不大的偏离,在当时利益不明确的情况下,也明显缺少进行大幅度变通的利益驱动机制。改革之后,中国的改革是一种“目标开放性的改革”,从改革一开始就没有一条既定的模式可选择,中央政府对改革提供的只是原则性的指导,因此在中央放权的制度背景下,各级政府的独立利益越来越明确,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进入市场,实现整体权力的经济回报。

三、结 语

  有学者撰文指出,中国的公共权力能够在实践过程中衍生出寻租能力,权力精英通过权力的寻租能力为自己牟取私利,保持生活机遇的优势地位,并且指出了这种权力衍生背后深刻的制度原因(刘欣,2005)。本文的分析说明,权力寻租能力不单单是权力精英的个体行为,而且能够表现为地方政府的组织行为,并且他们的行为能够利用国家的制度漏洞和自由市场机制而得以合法化。我们不反对在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权力精英优势地位的维系,我们更加关心的主题是,在当前权力和市场为主导的利益分配格局中,权力精英是如何实现自身优势地位的维系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后果。本文从分析当前资源分配格局入手,具体来揭示权力转换所出现的新形态,即政府整体组织的权力转换及无行政级别差异的转换。随着这两种转换的力度越来越大,中国的社会结构将逐渐地发生改变,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日益分化,资源相当迅速的聚集到权力精英手中;另一方面市场的介入提升了地方政府的实力,同时也弱化了党和中央政府的意识形态的控制力,党和中央政府倡导的意识形态、道德规范的作用日微,中央政府严惩腐败官员可是腐败却屡禁不止就是一个例子。权力的转换还影响了公众对于社会分配机制以及干部形象的评价,我们知道,主观的阶层认同和民众满意度是导致社会冲突的重要变量。有学者指出,在我国目前新的发展阶段,“发生社会冲突的诱因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威胁,可能并不来源于客观阶层所划定的社会底层,而是来源于与参照群体比较中认同阶层比较低的人群”(李培林,2006),公众的主观阶层认同以及民众对于社会公平和腐败的态度成为社会冲突重要的潜在诱因,成为社会稳定的威胁。因此,建构规范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提高民众的满意度成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这也是本文分析权力转换形式的希望带给我们的启示。

注释:
  (1)、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主要指党政、事业和社会团体机关单位中行使实际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领导干部,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各部委和直辖市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处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各省、市、地区中具有实际行政管理职权的乡科级及以上行政级别的干部,他们是权力精英的主体。
  (2)、转型期,虽然市场机制的介入一度引起了权力精英的相对地位的下降,并不能说明权力精英的实际地位下降了,而且从90年代开始,权力精英利用权力成功地实现了优势地位的维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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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分层结构》,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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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强,“社会分层与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03年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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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欣,“市场转型与社会分层:理论争辩的焦点和有待研究的问题”,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当前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多元动力基础——一种权力衍生论的解释”,载《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  
  赵成根,“转型期的中央和地方”,载《战略与管理》2000第3期。
  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社科文献出版社,2005年3月
  李培林,“我国当前社会存在的潜在问题及其分析”,《中国学术网》,200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