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津:假面舞会——评洪峰《和平年代》


  假面舞会

     孙津 

       依然是那种冷漠的语调和口吻——这语调和口吻听得实在太多了,这些年里,我疑心,说不定就是那个马尔什么斯的影响,许多中国作家真好像下决心要百年不动摆地孤独:他们总是把许多各式各样的人狐魂影般地凑拢在一个作品里。

  我有些怕看小说,觉得作家们都像小时候看的国产侦探片中的特务。

  然而这次还是读小说了,《和平年代》。洪峰写的。翻开题目,先就心里悚然了一下,感到和平年代如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那一定比战争年代可怖得多。尤其是,藏在和平下面的东西要是叫人作起呕来,那才难止住哩。

  布莱希特的功夫硬是了得,十多年前我努力啃西方文论时,他曾是我心目中的一位大侠。他居然想到什么“间离效果”,明明是作家造出了作品,他偏要人家意识到这不过是一场幻觉,你们都应冷静地去分析这场幻觉。说实在的,布莱希特的了得在今天我们作家的作品中真的见出了效果。读者不仅必须冷静分析,也不仅必须有耐心从文字中理出故事头绪来,才能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读的又是什么东西,而且,阅读过程中的“间离”还明明在于读者和作品之外总存在着作家的语调和口吻—他在告诉你你在读什么、怎样读。

  洪峰的《和平年代》就有这了得的功夫。当然现在很多人都有些功夫,只是深浅不一。

  然而这不过是假面舞。

  人们都去跳舞,偏偏把面孔遮起来。乍一看很有些恐怖,好在大家都如此,知道鬼脸后边真的是血肉之躯,该可爱的一样可爱,而且还可以借面罩去搞小动作。

  我认识洪峰的时候就有假面舞会的感觉。他不戴面具,却有眼镜。那圆片子圈圈太多,以致于非认真观察不易对后面的真面目留下印象,而且厚玻璃的圆圈纹路有纵深感,你总会觉得那眼睛的智慧被很可惜地收拢汇聚在很狭小的井里。

  现在,《和平年代》又给了我这种感觉。它是一个陷阱,里边的人一个也没能出来。

  洪峰在设置这口陷阱时,把自己也装在里面——这显示了他比布莱希特技高一筹。“那是一本小说集《瀚海》,作者属于中国最乏味、最狗屁、最他妈的作家。明明说一看见‘洪峰’这个名字,就头晕好一阵。她说这让她联想到下水道和污水沟。”

  洪峰当然不似下水道和污水沟,这种说法只是段和平(也就是段援朝)的妻子不明白和平年代所赖以支撑的东西里面确有一些类似教人想到下水道和污水沟的感觉的东西。你说这能怨洪峰么?

  不独如此,我还有反证。由于我偶然所呆的位置,常有文学姑娘,当然也有文学小伙向我打探洪峰,那语气眼神分明流露出仰慕和拥戴来。

  段氏主人公前后有两个名字:援朝与和平,这当然使人一下子想到“战争与和平”。

  其实这才是舞会上的假面。援朝是为了纪念一场战争的名字,而援朝的爸爸才真的参加了这场战争。他死了,是自杀。临死前他对那个叫保罗·加斯科因的英国上尉说:“你必须懂得这一点,东方民族更看重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什么时候合适需要你自己去判断。”然后,他就把那个看来根本不懂得——不是语言不通,他讲的是英语——他的话的保罗撇在一边,任他在那里苦思冥想战争与和平了。杀身成仁、舍身取义?他看来并不是为了和平去死的。

  假面下面的援朝倒是杀过人,不过恰恰不是在援朝的时候,而是在和平年代。援朝那时候的职责使他的开枪一样又仁又义,因为他是革命军人,尽管他打死的显然并不是一个阶级敌人。不过这一点无所谓,战争与和平的主题在这里被泛化了:援朝一直感到自己有一种杀人凶手的罪,是因为他认是对方的姿势使他感到了生命的威胁,但除了设想“如果”对方不出现那种姿势之外,他潜在的罪恶感还在于人为什么竟会落入一种你死我活的紧张对立中去,否则,那扣扳机的手指本可以不那么反应敏捷,神经兮兮。

  老子在战争中被人打死(尽管事实上是受伤后开枪自杀),儿子在和平中把人打死。除此之外,和平年代还死了许多人,有病死的、莫名其妙死的、被流氓强奸杀死的、自杀死的,等等,等等,只是和平自己,是偶然被45层楼上落下的一枚精钢螺母射穿颅骨而死的。本来,展示了这众多的死法,和平似乎就并不比战争更保险了,或者说,反正一样要死人,而且花样繁多。

  作家也许是对的,如此不祥世界,如果不用冷漠语调来写、来间离你、来让你去冷静分析,万一你情感丰富落入那编织得如真的一样的幻觉里,岂不更加毛骨悚然。

  所以洪峰干脆大骂作家:“我不愿意想到自己是个作家。在中国,作家的意义是什么?就是把别人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自己可以躲在后边怀着恶意把别人的痛苦当作追名逐利的牺牲供奉出去。”

  “躲在后边”?是了,作品就是挡在前边的假面,而且五花八门,百花齐放。

  于是作家终归高瞻远瞩,指点迷津,告诉你人生真谛是什么:“我请你相信,一个社会的危机只应该是高级宗教的危机,人类的宗教精神的危机。当一种宗教不再是让人信服的英雄体系时,就要受到一代新人的诅咒。如果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不再得到英雄史诗般的尊敬,那么,支撑这种文化的宗教就不可避免地失去任何可以信赖的基础。我想让你知道,如果那种宗教决心要坚守它的英雄体系,它只能以决定性的方式去抗击文化,它必须是全新的从而使一个时代的人成为和他自身生活于其中的存在方式不可并存的反英雄。”

  应该说,让和平大段说出这种“形而上性质的话”,在美学上多少是不谐调的。但洪峰可能自有道理,他要让人物一会儿戴上假面,一会儿又摘掉。

  在这个真真假假的舞会上,人的孤独并不在于难于交流——当然交流是困难的,有时几乎是不可能的,而在于他们魂不守舍,搞不定自己在干什么。

  援朝在中苏边境的中国一侧开枪打死的人,竟是他后来最能相互吸引、反复做爱的性伙伴王明英。小说给了这些疯狂的做爱大段篇幅,然而似乎又不是诲淫诲盗,因为王明英根本是拯救了援朝;一来证实了他做男人的称职,她甚至对他说“它一定能打穿坦克”;二来使他的罪恶感得以找到合法的惩罚,“他觉得事情的确到了终结的时候”,他认识到自己原来“压根就活得不怎么耐烦”。

  于是道理就了然了,王明英说:“你杀了父亲,又干了他的女儿。”而且她发誓自己要“亲手杀了他”。问题在于,和平年代里必须弄出点儿事情来人才会耐烦,所以王明英对速求一死的援朝说:“我不会让你死得轻松,你记住,我诅咒你并且在一个你最想活下去的时候杀了你。”

  这段故事一下子使人想起了哈姆莱特的复仇。然而女方在有过几次男方最想活的时候都没有杀他,而是重新演练动物本能,双方神魂颠倒,死去活来。洪峰在这里又让我们觉得他比莎士比亚技高二筹了。

  又是假面!要不就真的是世俗和迷信伙起来战胜了宗教。

  这个遁词就是“命”。

  不管双方是不是处在你死我活的高度紧张中,反正援朝当时开枪是想“打伤”对方,结果却命中了。这是命中注定,否则王明英真的为了身体里的骚动就忘了杀父之仇?本来援朝要坚决阻止盼盼去天安门,她就不会被抓、被打、被轮奸、被逼疯,而当后来改成和平这个名字的援朝的妻子明明说“如果盼盼还活着,她就是你的妻子了”的时候,和平没告诉她盼盼其实在精神病院人不如鬼地活着,而是给她背诵北宋词人林通的词,“君泪盈,妾泪盈,罗带同心结未成,江边潮已平”。不晓得这段词放在这里是否意义隆重,反正和平接下来说:“男女之间的联系全凭命运。生也好死也好,没有关系。”实际上,明明更加认命。“几年的共同生活使明明对丈夫不抱任何怀疑,她甚至对丈夫和王明英曾有过的事情也从不提起。”和平说她不聪明,“好男人多着呢。”明明却说:“这叫命。我认了。”而且甚至有些恬不知耻:“想了想又笑了,‘女人嘛,谁干她她和谁好。’她开心极了。。’’至于和平的死,更是命该着了。死得极为平淡,极为偶然,极为微不足道。

  然而这分明不是命。假如这些人相互沟通了呢?一切就会又是一个样子。

  人因了孤独才要假面的,而人因为不孤独才去跳舞的。孤独不能分享,不孤独渴望分享。人的孤独是在关系中才见出的,也就是在不孤独中才有价值的。明明并不知道和平并不仅仅“过去”和王明英干,结婚后依然不改旧习。但和平可以让她知道“过去”,却不能让她知道“当下”。因为一旦结成了什么关系,人也就有了不可告人的东西,于是不孤独中的孤独也就开始了。不信试想一下,火车上人最不保密,就因为相互之间没有(或以为没有)固定的关系,于是既无需保密,反过来,却由于孤独难捱才寻找不孤独地信口开河。

  其实很可能明明知道和平不止同时和她一个人睡觉,但这反正无所谓。道理并不在于她认命,而在于她悟出什么叫孤独得用不着演说的境界了。

  和平的妈就是这样。她丈夫在援朝时死了,这于是便成了她终生的偶像。她被描绘成一个大美人,尤其极富吸引力,但她还是拒绝了一次又一次好心和歹心的求爱。她实际上一言不发,所以,尽管她最终对缺了个耳朵的营长表示了松动,但至死也没兑现。

  实际上,和平的妈彻底看透了和平年代。她是惟一不戴假面的人,所以也最显得乏味。最不光彩照人,但也因此最不狗屁的他妈的。

  那么哈姆莱特呢?

  他戴着一个假面之所以成为假面的面具。我在别的地方说过,还是蒂利希的解释最教人信服:to be or not to be是一个关于生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这句话既不意味着“生还是死”,也不是“行动还是不行动”,甚至也不是“存在还是不存在”,而是作为某种不懈的寻求和坚信的预期成为人的无条件选择。

  莎士比亚未必会同意蒂利希的解释。但他早已作古,管不了了。哈姆莱特弄出这句话,实在是一个宗教问题,然而王明英之没杀和平,也没有说什么供哲学家咀嚼,这恐怕是和平年代的世俗生活掩盖了人的宗教性。和平说完那一段“形而上性质”的话之后,叹息自己不知道那“全新的”东西是什么,“我们只需要一点单个生命的勇气,单个的。”他说。

  在宗教中,勇气本来就是单个的。和平太世俗了,他有的仍是道德,尽管他在回答妻子问他是否爱别的女人时,他弯弯绕地说什么他“爱许多东西”,而且还“把爱分成抽象的和具体的”。和平没有宗教感,或者说他根本没有信仰的勇气,所以他的偶然死去倒是一种解脱。因为他太渺小,竟要去承担追问战争与和平的大话题:当他看了《人民日报》登了七幅尼克松访华的大照片时,对他妈说:“为什么要死了千百万人之后再想到和平呢?难道他们不知道杀人是罪恶吗?”和平不晓得,和平年代一样要死人,而且也会一下子死千百万。

  和平的妈认为自己知道。她回答说:“战争是政治的一种形式。我忘了是谁讲过。我只知道政治不是普遍人可以搞的。比如‘文化大革命’也是政治。”和平他妈自觉无能力搞政治,但她的意识深处已彻底政治化了。她也不宗教。

  看来,《和平年代》提出了宗教,而且是“高级”的,但它也只是一张假面,下面仍是一群世俗男女在跳舞。他们不宗教,也不是宗教世俗化,他们干脆无聊。

  《和平年代》为什么要弄成假面,我不晓得,也许洪峰认为我在乱讲。

  对了,有个比方可以说明些问题。援朝的妈在和儿子谈话时说:“援朝,我不喜欢你念念不忘战争这个东西。”儿子说:“听我讲完嘛。但战争最终是以人的失败结束,没有什么失败比人的失败更可怕了。足球则不同了:它的胜利和失败只是民族的和人种的,它只体现进化论的思想,最终的胜利是人自身的发展。”

  足球的确越来越为中国人所关注了。然而,它的胜负果真能促进人自身的发展吗?那不就是足球吗?为什么人在其他方面的胜利就不能发展自身呢?还有什么“民族的”、“人种的”,和平,或者说援朝真反动!他居然还想宗教,没门儿。

  和平于是求助一本小说,在那里写道:“战争,永远是人类社会中一座最难以融化的冰山。对于战争,人类永远需要去做最长久的思索。”小说中的老兵的思索是否“最”长久,无从考证,但他却得出了一个行为的判断:“为我的家庭活着,特别是首先为我的两个孩子活着。”这话听起来一点儿也不新鲜,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记得我在美国时,一个教会朋友硬劝我去和他们一道参加和平游行,这个人的理由是:这个世界都Crazy(疯)了,总是父亲发动战争,却让儿子去送死。我不是和平主义者,我还是不参加游行,但我没法反驳她的道理。作为母亲,她反战是合理的,而我却觉得伊拉克是该揍的,我更遗憾中国不派兵去,却弃权了。

  不仅和平,那本小说中的老兵、美国的母亲,还有我,甚至还有打伊拉克和不打伊拉克的统统都不宗教。我们都不大顾及终极,我们都太具体。

  难道宗教就成了假面?

  要是这样,那么现在作家都偏爱冷漠超然的——而且一副有资格说三道四的第三者或旁观者身份—语调和口吻就一点儿也不奇怪了。宗教且如此,还有什么不敢评说,还有什么不能揶揄,又还有什么值得虔敬尊重呢?

  其实宗教作为假面或者就是舞会都不要紧,或者说都是真实的宗教,问题只在于你是统统体认,投入其中,还是区别对待,权衡选择。从这个意义来看,《和平年代》中所有的人其实又都被宗教化了:他们都不自觉地陷入对于生存意义的操作。难怪他们既没有成就感,也没有崇高意识,悲欢一样逐逝波。

  然而命运毕竟是神的近邻,所以宗教问题的提出本是难免的。如果说和平展示了另一种命运悲剧,比如说“杀父干女”,那么他的偶然被螺母砸死就是一种天谴了。然而这父和女并不与和平有血脉关联,所以命运的含义又可以变成这样;悲与喜、好与坏本是和战争与和平无关的,和平年代不过是它们疯狂不止的舞会上的假面。

  他们注定孤独,他们需要假面,怨不得作家,而且——并非不是更重要的是——他们具体,作家抽象,他们真实,作家则只是一种象征。所以,他们可以戴假面,作家则制造假面,或者就是假面。

  和平呼唤全新的“反英雄”,但他自惭做不到。作家们最能在文字上骂自己,这实在就在反英雄了。作家真了得。

  为什么要反英雄?因为英雄比一般人超出一大截,一般人于是看不得他,妒忌他。反英雄的人死活咬定他们自己决不做英雄,过去不做,现在不做,将来也不做,无论是否有能力做都不做。

  可是,反英雄的做法总得有些意义才是值得的,所以主张反英雄的人便说这属于后现代。记得一位舞蹈大师,好像是那个叫马萨·格兰姆的现代派艺术家说过,艺术只有好坏,没有新旧。其实但凡进入形而上的价值判断的东西,基本都如此。所以后现代也是假面,底下跳的什么舞就天晓得了。

  又所以,人之间其实不晓得别人在干什么,想什么。于是就疑从心起,孤独开去。朗月一直把段方当成英雄,所以含辛茹苦抚养她和英雄的后代援朝。她曾对儿子说:“你当兵是真当兵,又立功受奖,你爸爸九泉之下也会高兴的。”儿子一连好多天,有机会就问她妈:“妈,你真这么想?”连刘明明也是:“你真的这么想?秦阿姨。”

  他们并非不相信朗月的诚实,但他们按他们自己的逻辑却很难得出朗月的看法。所以,怀疑来自人的话和人的行为之间的不一致,而且不是哪一个个人,而是任何人和其他所有人之间,说的和做的没法儿一致。

  那么,假面不是很好的桥梁吗?它沟通了人,就因为它是假的,但却不是是否伪善那种形而上学判断意义上的虚伪,尤其不存在欺骗—尽管诈一下总是难免的。《和平年代》中的人不晓得这些,他们以为那年代不是假面,和和平平也就显得索然无味,进而显得百无聊赖。

  假面和招牌一样,缺不得,但总可以招来许多对它的议论,尤其当人们在它下面跳舞的时候。假面和宗教实在相去太远,它太和平了,和平得既空洞又具体。

  1994年8月17日于北京原载于《当代作家评论》199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