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少官员将荣膺“花翎”?
年末岁首,政府和企业有两件必须做的事情:一是组织工作组深入到管内进行检查,二是从上到下都要进行各类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命名。
别看简单看了这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命名,虽然含金量不是很高,但它的政治荣誉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很多地方的领导是很在乎那顶荣誉桂冠的。每到这个时候,一些单位或领导会通过各种关系去争取各种“荣誉”。有些领导甚至把身份改为“工人”也在所不惜。是这些领导非常珍惜荣誉吗?也未必,那么他们为什么会争得不亦乐乎呢?其中的奥妙多了。
我们先不说那些名正言顺应该得到荣誉的人。只要翻开贪官的人生历程,没有一个不是荣誉等身的(其中也不乏一些贪官在开始是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但很多贪官是一面腐败一面被树为各种典型的,他们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和关系网,把一顶顶美丽的桂冠戴在自己的头上。贪官大多是窃荣誉,骗光环的行家、高手,诚如民谣所言“十个贪官九优秀,十个贪官九模范”。有了荣誉光环的护身,他们就能瞒上唬下,隐蔽罪恶。如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徇私枉法和诈骗犯罪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20年。但很难想象,这个公然利用职权索贿、讹诈欺骗、中饱私囊的腐败分子,竟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荣立个人一等功,并曾获“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而且还曾以“铁腕”保护云南的生物多样性而闻名于森林公安系统。
据报道,深谙官道的马胜,早在1996年就曾因被检举而接受过调查,但结果不但安然无恙,反而步步高升,究其原因,恐怕与其头顶上那一顶顶荣誉称号不无关系。这就不难理解一些腐败官员为什么那么看中那一顶顶翎戴了,一旦戴上这些闪耀的荣誉光环,便如同拥有了监督豁免权。不仅周围的人不再轻易对他们说个“不”字,甚至就是舆论对他们也是只“添彩”而不随意“抹黑”。他们在荣誉光环的照耀下,哪怕是面对党纪国法,也变得大胆妄为起来。大凡进入此种境界的人,完全玷污了荣誉的神圣。
因此,防止和减少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买“名”卖“名”的现象发生,绝不是空穴来风,必须严肃对各类先进的表彰命名,绝不能让狼披上羊皮,祸害荣誉。要减少这种现象的发生,首先是要建立科学的评选机制,减少主观色彩,变仅由上级领导提名的行政化的评选为完全客观地对人品、业绩等进行综合考评。 其次要对荣誉获得者名单公之于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守社会监督,使各类先进的评选走向程式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增强各类先进人物的公信力。再次要明确“官”民比例,阳光操作,评选原则应该是“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各类人员比例不能超出规定,对不符合标准的宁愿放弃指标,也不要凑数。四是是对推荐人选,要求推荐单位和地区逐一进行认真核查,并写出书面报告,提出明确意见,使评选过程更加公正、公开,使评出的先进人物更令人信服,更值得人们学习,更具有带头示范作用。也使先进荣誉这一美丽的光环不因腐败、黑箱操作而蒙上污埚。
政治荣誉是一种吸引力,但它更是一种标识,一种价值观,如果让荣誉也粘满铜臭,就会冲击人们的道德地线,冲击社会诚信,这个后果是严重的。真不希望我们的一些公仆刻意的去与民争誉,一个与民争誉的人他会用他的全部心思去为民造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