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征收养路费肯定违法的关键所在


    我们用对比的方法,很容易就找出现在征收养路费肯定违法的关键所在。

一、199811开始实行的《公路法》第三十六条:“公路养路费用采取征收燃油附加费的办法。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燃油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燃油附加费。征收燃油附加费的,不得再征收公路养路费。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施行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公路养路费必须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拥有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公路养路费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发给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应当放置在车辆的明显位置。没有公路养路费收讫标志的车辆不得在公路上行驶。”

二、19991031修改后的《公路法》第三十六条:“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依法征税筹集的公路养护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公路的养护和改建。”

三、由上不难看出,前者国务院有人大常委会的授权:“燃油附加费征收办法施行前,仍实行现行的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所以说,19991031《公路法》修改前征收公路养路费是不违法的。

四、后者国务院则没有了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只说“依法征税的办法” “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所以说,19991031日《公路法》修改后征收公路养路费就是违法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