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两个民主选举
建立中国特色党委立宪政治体制
霍宪森
一、 关于党委立宪体制的科学含义
这里所说的党委立宪理念,作为当代中国政治学的一个概念,我认为,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去理解和把握。
一是如果把它和当代中国共产党的党建理论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所要坚持实行的那种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上的一致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对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所要坚持实行的那种所谓“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执政方略的理念和观念。 二是如果把它和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的历史经验或国际惯例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中曾经实行的渐进发展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那种以君主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的以同级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所谓“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和社会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历史经验或国际惯例之间,具有权力运行机制上的相似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类似西方国家政治文明建设中曾经实行的那种以君主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的以同级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所谓“君主立宪制”政体的国家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经验或惯例的理念和观念。
三是如果把它和我写的《论创立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一一论当代中国社会权力结构的改革》一文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该文中所阐述的那种以党委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的以同级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并同时具有 “党委立宪制”性质特点的,所谓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建设的政治理论之间,具有权力结构形式上的相通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该篇文章中所阐述的那种以党委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的以同级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并同时具有 “党委立宪制”性质特点的,所谓中国特色的两权分立的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公共权力结构形式建设理论的理念和观念。
四是如果把它和我写的《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要尽快从书斋走向现实一一对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方法转型问题的思考》和《党委立宪与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改革》两文联系起来考察,那么,它与两文中所提出的关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之间,具有内在逻辑上的因果联系性,因而所谓党委立宪理念,就是关于两篇文章中所提出的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本规律的要求的理念和观念。
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如果要给“党委立宪政治体制”这个概念,下个比较确切和科学的定义的话,那么,所谓“党委立宪体制”,亦称“有限党委体制”。它是现代社会主义国家所应该实行的,以各级党委为行政首脑和领导核心,但其权力按宪法和法律以及党章规定,受同级常设立法监督机关即同级人大常委会或党的纪检委组织适度限制和监督制约的那样一种科学的现代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体制和科学的现代社会主义国家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二、 关于党委立宪体制的具体实现形式
根据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基本规律的内在要求,我认为,对怎样创立中国特色的党委立宪制的领导体制和政治体制形式,可以初步设计和提供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思路和三种不同类型的具体实现形式。
一是在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状况和便于实现党内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各级纪检委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纪检委分别作为各级党组织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党内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共产党组织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
二是在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国家政权系统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建起一种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双方并列、相互独立、具有完全平等的地位,并由各级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党组分别作为各级国家政权系统内部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机关的,以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常设最高行政(决策)领导权和常设最高立法(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国家政权系统内部的党委立宪体制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
三是在我国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农村行政村一级基层单位内部的党委立宪制形式的创立上,从我们国家现行政治体制的基本状况和便于实现我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权力结构形式的转轨变型和平稳过渡出发,可以设想探索创立起在上一级党委和同级人民(职工或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同级党员(代表)大会领导下的,使基层单位党委(包括行政村一级的农村党支部)和基层单位内部人民(职工或村务)监督委员会分别作为常设最高决策领导机关和常设最高决策监督机关的,那样一种以党委(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以基层单位内部的常设决策领导权和常设决策监督权两权分立为其本质特征的当代中国公有制基层单位内部的党委立宪制领导体制形式和常设公共权力配置方式。
以上三种思路和三种不同的具体实现形式,各具特色,分别适用于不同领域,通过它们三者的有机结合与统一,从而构成当代中国特色党委立宪政治体制形式的一个基本框架结构体系。
三、 关于建立和实行党委立宪体制的重要意义
建立和实行党委立宪体制,对当代中国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和实行党委立宪体制,是当代中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转变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坚持实行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治政的执政方略,从而确保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一个客观要求。
(二)建立和实行党委立宪体制,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自身发展和完善的一个必然趋势。
(三)建立和实行党委立宪体制,是使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尽快实现实质性突破性进展的一个现实路径和重要保证。
四、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建立中国特色党委立宪政治体制
我认为,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真正建立中国特色的党委立宪政治体制,最关键和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在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各个层级尽快集中组织搞好两个民主选举,即包括对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党的纪检委书记、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或党的纪检委(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包括村级党支部)组织及其领导成员,这两个在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成员的民主选举工作。为此,在当前中国各级民主选举工作中,必须要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尽快调整、改进和完善我国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当前特别是要尽快将重点包括乡、村长等在内的各级行政组织和行政首长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真正尽快转变为将重点包括县乡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党的纪检委书记、县乡级党委书记等在内的各级人大常委会或党的纪检委(包括村级的村务监督委员会)组织及其领导成员、各级党委会(包括村级党支部)组织及其领导成员作为各级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并去集中精力组织开展那种对其进行法定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的实践探索活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既有利于使我们国家各级所组织开展的民主选举工作,适当学习借鉴西方民主政体国家关于在对其社会管理系统中选举类干部对象范围的具体确定方式和原则掌握上,都是以其国家和社会管理系统中各个层级内部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立法(立章)权和最高监督权职能,或者实际作为主要承担该层级内部最高决策领导权和最高行政管理权职能的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常设最高领导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作为其选举类干部的主要对象范围的干部管理经验和成熟做法,同时也有利于使当代中国各级所组织开展的中国特色民主制权和民主监督体制和分权制衡体制建设工作,都能够真正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使其真正体现出中国特色和真正符合当代中国的现实政治国情。2006年12月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省直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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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主要参考资料
1、《论中国特色的民主授权和民主选举》,霍宪森,发表于中国学术论坛网
2、《论中国特色的民主监督》,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10月中国选举网
3、《民主监督一中国共产党的理论与实践》,张晞海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6版。
4、《论建立中国特色的横向权力监督体制》,霍宪森, 发表于2003年12月4日人民网。
5、《党委立宪:政治改革的必然趋势》,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中国选举网。
7、《论创立中国特色的议行分立的公共权力结构形式》,霍宪森,发表于中国选举网。
8、《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创新村级民主治理机制》,浙江武义县委县政府,村民自治网。
9、。《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研究方法要尽快从书斋走向现实一对当代中国政治学理论研究方法转型问题的思考》,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1月光明观察。
10、《权力授予和权力制约》,孟祥馨著,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1月版。
11.《三驾马车分权制衡管公务:政治改革的首选模式一一论党政领导体制和领导机构的改革》,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10月31日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学人文集和学说连线网。 12. 《关于三驾马车领导体制中的权力授受关系一一答海文先生质疑>,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11月29日中国选举与治理网学人文集.
12、《民主政治建设关键是在创新民主监督机构和监督制度上下功夫》,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9月26日光明网光明观察。
13、《论中国特色的民主决策》,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11月中国机构网。 14、《我对党政职能分开改革问题的思考》,霍宪森,发表于2006年8月中国学术论坛。
15、《时代的声音一一三个代表与党的建设》,王长江著,青岛出版社2002年6月版。 16、《邓小平政治学说研究》,郭伟、张星伟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7、《江泽民执政党建设思想读本》,江金权编著,人民出版社2005年2月版。 18、《西方国家权力制约论》,叶皓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10月版
19、《西方政治学说史》,浦兴祖、洪涛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0、(英)《政府论》,洛克著,商务印书馆1982版。
21、(法)《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22、《我的政治改革观》,霍宪森,发表于2005年2月光明网光明观察学术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