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遥远的屏幕上
张琼

在欧洲考察新闻业,印象最深的是瑞典的电视。与我们想像中的不一样,瑞典国家电视台播出的电视节目中没有广告。在奉行市场主义原则、崇尚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国度里,没有商业广告的电视业是怎样运行的?这是我们对瑞典国家电视台副台长兼技术总监叶尔松穷追不舍的问题。
叶尔松先生非常诙谐,全然没有外交场合的那种拘谨,一开场就津津乐道地介绍他自己:叶尔松,65岁,已婚,两个儿子,三个孙子,一幢别墅,一辆宝马车,每年收入42万瑞典克朗(相当于42万元人民币),已经在国家电视台工作了44年,暂时还没有退休的打算。他还风趣地介绍了他的妻子、儿子和孙子,介绍了他们的家庭生活。随着会谈的深入,我们才逐渐意识到,他是要以这种方式使我们明白他所在的电视台是一个多么值得用一生的努力去工作的地方,每一个在这里工作的人是多么的愉快和幸福。会谈结束后,大家都说,叶尔松真不愧是职业新闻人,做起宣传来无迹无痕。
瑞典国家电视台有五个频道:国家一套,国家二套,新闻频道,儿童频道,知识频道(相当于我们的科教文体频道)。设备精良,有8个小型演播室,7个大型演播厅,1个新闻直播室,节目制作和播出全部实现了数字化。除儿童频道的学龄前儿童节目与知识频道的节目每天上午和下午切换播出之外,其余各频道的节目都是全天播出。瑞典全国人口只比我们商丘市多90万人,但面积大得多。为了保证电视节目高质量地播出,瑞典国家电视台还设有10个插转台。但凡有重大的国际事件,都要派出现场采访记者。说到这儿,叶尔松先生诙谐地耸了耸肩对我们说,假如能派他到北京采访2008年奥运会,他一定和我们联络,争取到商丘看看2000年前的汉墓和500年前的古城是个什么样子。
当初听到瑞典国家电视台的电视节目没有广告时,我们还以为国家电视台是靠政府拨款运行的。叶尔松先生介绍后,我们才明白,原来,没有商业广告做支撑的瑞典国家电视台的运行,完全依赖于用户的交费。在瑞典看电视、听广播都要向国家交纳收视费,收视费的收取方式、数额与纳税一样都是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的。在瑞典的任何地方任何商店出售或安装一台电视都要登记入册,每年每台电视机要交纳1900瑞典克朗,相当于1900元人民币,这些费用由商店或银行直接扣除,交付到政府相关部门。政府的相关部门再按60%、30%、10%的比例,将这三部分资金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分别拨付给国家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台和国家教育台。因此,瑞典国家电视台要得到这笔款项,每年都要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一次合同,根据双方责权利的约定,政府相关部门才会把这笔款项拨付给国家电视台,这笔款项多少并不固定,大约是每年60亿瑞典克朗,也就是60亿元人民币。据叶尔松先生介绍,这60亿瑞典克朗足以支撑瑞典国家电视台的运行。瑞典国家电视台得到这笔款项最重要的承诺条件是:为瑞典人民提供客观、全面的新闻报道和丰富多彩的电视节目;不利用电视平台从事商业交易活动,不在任何频道播放广告。叶尔松先生说,瑞典国家电视台的每一个员工都认定这样一个事实:电视台的运转是靠公民付费,公民付费是要看电视节目的,而不是要看广告的。由于没有广告的插播,瑞典国家电视台的节目在欧洲被称为“最短的节目”。在交谈中我们还了解到,瑞典国家电视台除了这60亿瑞典克朗外,国家电视台还可以通过两种合法途径获得经济收入。一是技术收入。瑞典国家电视台拥有最先进的节目录制设备系统和最优秀的节目创意人和制作人,同时还拥有最完备、最丰富的视频资料档案库。国家电视台常常可以通过为一些机构或企业、个人制作电视节目、制作广告宣传片,提供视频资料等形式而获得经济收入。二是基金收入。瑞典国家电视台经常举办一些大型的演艺及公益活动,能够收到一些机构、企业及各种社会组织的赞助。这种赞助不同于广告费用,它所表达的意义是提供赞助的企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对电视台举办的这些活动的价值及社会作用的认可、支持和赞许,而不是借这些活动做商业广告。这些赞助费用往往是以基金形式交付给电视台的,电视台接受这笔款项后,只需依法合理使用就行了。比如环保类基金只要用于环保类节目制播及相关费用支出就可以了,此外各种基金还可依法产生利息收入。
谁来监督公民交付的这60亿瑞典克朗的支出呢?谁来监督瑞典国家电视台所制播的节目符合政府合同的要求呢?谁来监督各种基金用途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呢?对这些问题的探究,实际上是对瑞典国家电视台管理体制的探究。瑞典国家电视台既不是国有企业,也不是私有企业,它是一个股份制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它的资金来源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所交纳的收视费用。所以它又不是一个普通的以投资人的股份所形成的股份制企业,它是独特的股份制企业,它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的管理形式,依据瑞典的法律,瑞典国家电视台要接受一个专门委员会的管理。这个专门委员会的主席是由政府直接任命的,委员会的成员是由社会各界代表所组成,其中有不同党派的代表、社会知名人士及工会会员代表。这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要通过审查电视节目的选题方向,通过对播出节目效果的反馈监督,防止电视新闻的失实,防止具有暴力倾向、黄色倾向、商业化倾向等一些不符合瑞典国家社会文明发展要求,有悖于瑞典传统文化背景,尤其是影响瑞典儿童健康成长的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一句话,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和促使瑞典国家电视台忠实地履行其与政府签订的合同,以保证公民所交纳的收视费用使用的合理、合法。当电视节目出现重大失误时,政府有权免除委员会主席的职务。这个专门委员会实际上是一个半官方的组织。在考察中,我们也了解到,欧洲国家有许多这种类型的半官方、非官方组织,它们承担着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协调和监督职能。非官方组织和半官方组织是现代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据有关专家研究,培育我国的非官方组织和半官方组织,并发挥其作用,是我国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走向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社会管理之路的重要一步。
瑞典国家电视台所播出的电视节目中没有广告,但这并不意味着整个瑞典的电视节目中都没有广告。瑞典作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国家,电视广告业也很发达,电视广告完全是由商业电视台播出的。瑞典的法律规定,公民个人和社会团体可以依法申办电视台、电台、报纸,但由于广电业对技术、设备、人才、资金的要求很高,尤其是卫星频道资源的匮乏和昂贵,所以投资兴办广电业的企业并不多,瑞典也只是有几家商业电视台,商业电视台的运行完全依赖于商业广告和各种各样的商业活动。活动说明的是,即使是商业电视台播出的广告,也是经过严格过滤的。瑞典的广告法非常严格,这在欧洲国家是出了名的。有许多广告就是因为过不了广告法的审查关,只能在国外播出。在谈到这些问题时,叶尔松先生一改其诙谐风趣的谈话方式,严肃地说,电视业不能完全依靠商业化运作。虽然他没有使用我们经常用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术语,但他所表达的意义就是如此。他对现在许多国家花费大量资金引进美国大片的做法很不以为然。他认为电视制作人应当充分尊重不同文化背景的差异,注重文化的多元性,自觉承担传承文化传统的职责。在谈到现在许多电视节目中充斥着暴力、色情倾向时,他说,瑞典国家电视台曾做过一个调查,学龄前的儿童在看电视时最害怕什么?是暴力。社会陌生人之间的暴力、父母之间的暴力、父母对孩子的暴力,包括虐待动物的暴力行为,都对儿童的心灵产生很大的伤害。他们做的另一个调查则表明,电视暴力是对十六七岁孩子成长时影响最大的负面因素。作为国家电视人,我们要对儿童负责,对瑞典的未来负责,对人类负责,这是叶尔松先生在谈话中一直强调的。目前,瑞典国家电视台在节目制作经费上投入最大的是儿童节目,儿童频道是六个频道中投入费用最高的频道,也是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他给我们每人送了一张印有儿童频道标志的明信片,看着那条绿色的卡通龙,我们仿佛看到了孩子们在看电视时的那种安宁和幸福。叶尔松先生及其他所代表的瑞典国家电视人表现出来的对孩子负责、对瑞典未来负责、对人类负责的态度深深地感染了我们。许久以来,很多人,包括我们自己在内,都以为西方电视台是以赢利为目的的,什么赚钱制作什么,什么赚钱播出什么。今天,当我们面对这位从业44年的瑞典国家电视人的激情和愤慨时,我们开了眼界。
会谈中,双方还就当前电视业面临的挑战进行了交流。叶尔松先生认为当前瑞典电视业面临的最大问题是,青年人对于电视的态度。叶尔松先生说,现在的青年人欣赏角度往往与我们预想的不同,特别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有许多青年人不再看电视,即使看,也是把电视节目从网上下载下来,什么时候有时间什么时候看,这就大大减少了电视在青年群体中的收视率和电视节目对青少年的影响作用。这几年来,瑞典国家电视台一直在试图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致力于从思想上、观念上、情感上寻找与青少年相沟通的节目制作角度,另一方面致力于从技术上突破,以高清晰度和强烈的直观感的现代播报方式来吸引青年人的眼球,使他们从网上回到电视机前。
短短几天的欧洲新闻业考察结束了,回国后,我仍常常想起瑞典的电视。我们不会也不可以全盘照搬瑞典国家电视业发展的模式和方向,但瑞典国家对电视文化的重视,瑞典国家电视台“独特”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尤其是瑞典国家电视人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对于我国电视业的发展还是能够起到他山之石的作用的。
(作者为商丘市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