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6]很想不通,我为啥要冒雨在街上漫步。
真的是为了找讲师的那条小狗?还是我有点自虐倾向?
半小时以前,管钥匙的阿姨通知我,明天上课地点有变化,可惜我来不及通知授课讲师了。我像福尔摩斯一样,徒步在老师常遛狗的那条街上张望,期望有万分之一相遇几率。
树上的雨滴频繁砸到我头上。
我醒悟过来,这么个雨天,遛狗也太不人道了。
我冒雨冲到英语教室。
结果英语老师给了我一个电话,让我在楼道里发表至少三分钟演讲。内容如下:“今晨八点,我睁开朦胧睡眼,在床上艰苦斗争,突然一种奇怪的声音传来,类似UFO,不过内容真是世界上最悦耳的天籁之音……同学们继续睡觉吧,你们的英语老师生病了”。
最后一句很让人感动。
但我必须睡眼惺忪地坚守在门口。
上课铃响后,有不明真相的同学从后门偷偷溜进来。我又一次演讲,她们都很激动,睡意全无,暴走出门。我幸不辱使命后,十分困倦,就跑到隔壁实验剧场在后排看表演课程,顺便准备打个小盹。
上过大学的都知道,在课堂上打盹,那是一种多么惬意多么过瘾的“偷”睡。偷睡、偷笑、偷情、偷人……一个偷字,藏在人性最深处的快感原来性质相同啊。
不过很不幸我被韩老师扫描到了。
她太热情了。她大声点名非让我叫到前排享受VIP待遇。[/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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