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枫园律师为民营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68万元 (《建筑》2006.第一期)
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作为湖北省直私营企业协会的法律顾问,近期比较成功的代理了省直私营企业湖北金泽工贸有限公司与湖北省有色金属公司等四单位的合作合同纠纷上诉案。该案于2003年9月28日调解结案,湖北金泽工贸有限公司避免经济损失168万元。
一、案情简介
1995年11月19日,湖北省有色金属公司{简称有色公司}、湖北冶金建筑设计院{简称设计院}、湖北省鸡笼山公司金矿{简称金矿}作为甲方,湖北金泽工贸有限公司(简称金泽公司)、海南天山不动产公司(简称天山公司)作为乙方,签订一份《合作兴建金泽大厦合同书》。双方约定:甲方以共有的6980M2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乙方现金出资5350万元,合作兴建一高18层、以住宅为主的综合大楼,名金泽大厦。为进行开发和销售,共同设立湖北省金泽大厦不动产有限公司{简称大厦公司},大厦公司成立前设立筹备组和筹建办公室。甲方责任是办理土地批租手续,将该土地由国有划拨土地变成商业开发用地,所须费用有乙方承担。乙方责任是负责组织资金和大厦开发建设。大厦建成后,甲方分得4000M2,由三家使用或出租出售,其余归乙方使用或出租出售。合同还对具体运作方式、违约责任、前期费用承担等事项做了约定。
合同订立后,甲方因各种原因一直未能办理土地批租手续,且补办的土地面积只有4361.36M2。大厦公司未能成立,大厦项目长期处于停顿状态。金泽公司承担了筹备所须的绝大部分开支共约130多万元。后,天山公司退出该项目,其权利义务由金泽公司承接。甲方知此情况后,以乙方资金长期不能到位导致项目为由单方面终止合同,强行解散筹备组和筹建办,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168万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甲方完全胜诉,金泽公司赔偿甲方三家经济损失168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和鉴定费用。金泽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经开庭审理后,省高院多次组织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双方损失各自承担,诉讼费用各自承担,鉴定费用各负担一半。八年纠纷就此了结。
二、律师代理的情况
今年8月中旬,金泽公司一审败诉提起上诉。经省私协介绍,金泽公司总经理何敬泽先生以试试看的心理来到湖北枫园律师事务所。何总言明该公司聘有法律顾问,一审律师很负责任,案件败诉的原因主要是一审法院审判不公。枫园所周传荣主任和刘道鼎律师本着对私协会员认真负责的态度,仔细研究了金泽公司提交的案件材料,发现一审中金泽公司诉讼思路发生错误,导致败诉。双方的合同是将国有划拨土地拿来进行房地产开发,违反了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该合同无效,由此产生的损失应该按照过错责任原则由各方当事人分担;金泽公司的资金没有完全到位不是合同无效的主要原因,更不是合同不能履行的根本原因。一审判决认定合同有效,进而以金泽公司资金不到位判决其承担全部责任是错误的。他们将自己的看法和相关法律依据同何总交流。何总深有感触:“听了一审律师的意见觉得有道理,听了你们的话让我茅塞顿开。”当即决定,由枫园律师与一审律师合作,两所四律师共同参与二审代理,两所各派主任出庭。
应何总要求,周主任跟金泽公司的法律顾问两次见面研究探讨二审代理方案。由于原合作合同系该法律顾问亲自起草和办理公证,不能接受合同无效的观点,双方发生原则性分歧。8月16日,此时距开庭只有12天,已经超过提交上诉意见的期限。为弥补原上诉意见的缺陷,枫园二律师写补充上诉意见,为后来庭审争取了主动。考虑到二位出庭的律师在关键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开庭前一周再次进行了案件分析讨论。两所律师参加,由枫园刘道鼎律师把他们坚持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进行充分论证,并对一审判决存在的错误进行了逐一分析。案件研究会时间半天,律师们充分表达发表自己的意见。何总认为,依枫园所律师的观点,二审取胜的可能性较大,当即决定以枫园刘律师取代原法律顾问出庭,以加强二审代理的力量,并且不减少原代理人的律师费用。枫园所提出不增加代理费用,枫园律师事务所与金泽公司的代理关系最终确定。
庭前充分准备,庭上周、刘二律师充分阐述自己的代理主张,争取了合议庭的认同。庭后又及时提交了书面代理意见,案件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考虑社会效益,主审法官建议当事人接受调解,多次给对方当事人、律师做工作,使案件得以调解结案。金泽公司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枫园所律师的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和扎实的业务功底也给予了肯定。
三、经验总结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应当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同时私营企业也应该守法经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更应该依法维权。广大私营业主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来为自己服务。好的法律顾问是私营业主创业发展的良师益友,其作用不仅在于有了纠纷参加诉讼,更重要的是帮助大家防范法律风险,提供政策法律依据,为大家进行决策当好参谋。金泽公司的胜诉充分体现了律师的作用。律师也应该勤勉敬业,对当事人负责,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枫园律师事务所,作为省直私营企业协会的法律顾问,在金泽公司的案件代理中出色表现,证明了他们的实力,也体现了他们的敬业精神和为私营业主的服务意识。
律师和私营企业的良好合作必然给大家带来双赢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