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六条”出台了,许多人欢呼雀跃,高喊“庶民的胜利”,以为房价立即会降到一个合理的水平,老百姓都能买到适合自己居住的房子,万事大吉,天下大同,好象中国又一次得到解放。且慢欢呼,现在就庆祝胜利为时尚早!国六条只是一个框架政策,各地还要根据自己的理解与本地实际出台实施细则,由于对房地产业的看法中央和地方政府是有差别的,这里面是否能够保证国六条原汁原味地贯彻落实?况且中国有句老话叫“店大欺客,客大欺店”房地产商们现在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早已形成一个可以部分左右国家政策不可忽视的阶层,此“客”,已然坐大,他们运作的力量确实不可低估,即使以国家这个“大店”,也要给这个“客”几分面子。更何况还有“钱通神路”这句老话,他们手里的钱可以买下半个俄罗斯,其它的还用细说吗?明眼人一看就清楚了!
想当初“国八条”出台时也曾有人认为可能是“庶民的胜利”,结果怎么样呢?房地产商人一运动,国家立马改弦易辙,建设部联合其他五部委起草并颁布了国务院18号文,强调全国房地产市场是健康的,“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云云!房价不但没有降低,反而以突飞猛进的速度增长。
正如许多学者所言,这次的房地产调控与以往不同,以往房地产调控的主要思路是控制土地、压缩投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病根仍在,其收效甚微是可以想见的。“国六条”的调控思路是增加供给与抑制需求同步进行,最大特点是把各地政府的调控责任予以明确。对宏观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的,实行问责,这次把监察部拉进来具有明显的威慑信号。
这次调控比以往离“病根”近了一些,也开出了猛药药方,但令人担心的仍然有众多因素。
一是逐级消减,“药力”弱化。房地产涨价最大赢家看似是开发商,其实是地方政府,因为房地产涨价直接带动土地升值,从农民手中一两万元圈来的土地可以卖到一两百万,甚至更多,利润率高达百分之一万倍,所以地方政府是房地产业积极推动者。同样,房价动荡也会使地方政府收益锐减,要他们有推动的积极性是不可能的,可能的话,他们还会想法变通,既貌似贯彻中央规定,又能够“釜底抽薪”,使中央药方的药力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