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创意的博客
创意是什么?创意就是生命。只要有人经过的地方,就会有创意的痕迹。设计之国——丹麦——认为:每个新创想源于两个经已存在的创想的结合(Every new idea is a combination of two existing ideas)。还有人指出:创意过程就是将旧经验和观念以新奇的方式加以应用。可是,创意明显地有大小之分,也有早晚之分,还有优劣之分。不是每一个创意都具有现实的应用价值。
中国人缺乏创意吗?笼统地说,中国人既缺乏创意又不缺乏创意。看你从哪一个角度看问题。有人说:中国不缺乏有创意的电影,但是缺乏有胆识的投资者和有创意的电影营销。中国不缺乏有创意的作者,但是缺乏有胆识的投资者和有创意的图书营销。中国不缺乏有创意的画家,但是缺乏有胆识的投资者和有创意的书画营销。
Torrance从思考的起源、内容、质量和特性四项观点说明创意的内涵。他指出:创意包括流畅性(fluency)、灵活性(flexibility)、精致性(elaboration)以及独创性(originality)四项元素。其中流畅性指的是产生源源不绝概念的能力。灵活性是产生多样化思考的能力,精致性是发展、修饰和填满意念的能力,而独创性则为产生新奇或统计上罕见,而不是人云亦云或明显可见概念的能力。脑力激荡之父Osborn以及Parnes提出的创意问题解决模式(Creative Problem Solving, CPS Model)主要包括互相独立又互相关联的七个阶段:“目标发现”(Objective Finding)、“事实发现”(Fact Finding)、“问题发现”(Problem Finding)、“观点发现”(Idea Finding)、“解决发现”(Solution Finding)以及“接受发现”(Acceptance Finding)。其中,目标发现阶段重在解决订定目标;事实发现阶段重在解决收集资料;问题发现阶段重在解决澄清问题、观点发现阶段重在解决生成观念、解决发现阶段重在解决选择和强化解决的方式、接受发现阶段重在解决拟定行动计划(Kendal Hunt,1998)。综合Torrance和Osborn的理论,我们可以这样来界定一个人的创意力:再思考或从最基本的原理出发思考问题的方式,从似乎杂乱无章或截然不同的事物中发现共同线索的能力,实验的能力,敢为人先的能力,修改规则的能力,想象未来方案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等。
创意产业有自己的规律,只有在宽松自由的氛围中,才能激发创造性。记得爱因斯坦说过:只有人格独立的人,才能做出创造。不知道他针对的是那些人。人格不独立的人难道就不能做出创造吗?是啊,那些为了评定职称,不惜抄袭,不惜弄虚作假的人,他们能做出什么创造呢?而中国的知识分子大多在吃皇粮,他们算不算是人格独立的人呢?很难说。在国外访问考察时,友人说:中国的知识分子还没有充分发挥出他们的创造能力。如果中国的知识分子能够充分发挥出他们的创造力,全世界都会震撼。我不知道这个判断是不是过于夸张。难道有这么大的威力吗?但是,转而又想,为什么又不能呢?
从某种意义上讲,创意经济的本质是最大限度地释放知识分子(知识人)的生产力和创造力。知识分子是这样一个阶层,他不能发挥创造力,他就要窝里斗。人是有能量的,他的能量不能用于创新,他就要内耗或者虚耗浪费。
撇开创意与知识分子问题,说说博客。我想博客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他们不属于一个共同的机构,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没有名额指标之类的纷争。其中有些人还是事业有成的自由人或自由职业者——拥有独立的人格,所以,相对来说,比较超脱,这样,就为自己赢得了一个“宽松自由的氛围”,从而,有可能做出创造。所以,我们不能小瞧博客。我们不仅要继续博客下去,而且要做有一个有创意的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