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章学习200问(19)


24.为什么要实行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方略?

党的十六大在党章总纲第十三段中载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标志着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治国方针注重以人为本,从人治向法治的彻底转变。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项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以德治国,就是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对于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德治与法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作为上层建筑,都产生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反映,共同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是一个紧密结合的整体。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市场经济秩序离不开法律的规范,是法治经济;同时,市场经济又必须贯穿诚实信用的原则,又是德治经济。所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的必然要求。第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使人民真正当家作主,必须以依法治国为保证。而依法治国又离不开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因此,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又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必然要求。第三,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表现。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又离不开法制的保障。正如十四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政、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现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已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所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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