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许多制度刚刚建立,远没有达到规范、完善的程度。这就给经不住物质利益诱惑的各种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就连过去常常被人们称为治病救人的“白衣天使”们,也一个接一个的堕落为“黑心暴客”。近年来经常听到医院见死不救,惊天药费,有钱榨干,没钱不留,开大处方,卖药提成等等劣迹。没想到这其中的“佼佼者”,又看中了监管制度尚不健全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将其视做“唐僧肉”,肆无忌惮地伸出了魔爪。这种行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的救命钱会被这些黑心暴客无所顾忌地揽入私囊,国家煞费苦心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障制度将被会毁于一旦!
据新华社6月26日电讯:继安徽蚌埠传染病医院院长及73名医务人员共同骗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事件曝光以后,相继又发现这个市62家医院有骗保行为,涉及金额177万元。而在安徽全省,2005年医保部门查处 了医院8000多人次的骗保行为,挽回1800万元的医保基金损失。
不知道安徽全省一年的医保基金是个什么数字,1800万元能占到多大比重;全省共有多少家医院,60多家医院占医院总数的比重是多少?但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事情的严重性,这只是医保基金“大堤”上的一个“管涌”,就已经造成了不小的损失,如果不及时加以堵塞,“管涌”会越来越多,千里长堤最终也要毁于一旦!这并非危言耸听,岂不知学习先进等于逆水行舟,而效仿这种事却如顺水行船,大有一日千里之势!不信就试试看,如果骗医保之事一年内没有人管,明年就不是60多家医院这么干了,数额也不仅1800万元了!
回过头来分析一下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既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群众的“救命钱”,为什么有那么多医院竟将其当做创收摇钱树,敢于肆无忌惮地大肆攫取侵吞?据分析应当有两大原因:首先是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渠道不顺,监管体制不健全。基金监管由社会保障部门负责,隶属于劳动部门;而医院的主管部门是卫生部门,各自有各自的利益,因此基金监管部门对违规医院监管无力,医院主管部门对医院的骗保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一个重要原因。而相关制度不健全,也使得医院骗保行为有机可乘。即使发现了医院的骗保行为,基金监管部门也无权处理责任人,只能以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的方式处理。而这些方法对医院来说只是“老母猪奔栅栏-蹭蹭痒痒”。难怪医院对社保监管部门的所谓处理不屑一顾,仍然是你查你的,我干我的,不少医院甚至是院长挂帅,医务人员配合集体分赃,致使骗保之风愈演愈烈。
第二个大原因就是利益驱动。这里面既有部门利益,也有个人利益,还有相关利益。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是摆在桌面上的,而相关利益则是隐藏在背后的。卫生部门对医院的骗保行为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能没有相关利益在里面?其实这是不用明言的,即使医院不会给卫生部门提成,至少也要给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意思意思。换句话说,医药有了钱,主管部门报点销,摊派点不是更容易吗?其实不管是什么理由,也不管用的是什么手法,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个人或小团体利益侵吞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目前已到了非治不可的时候了。既然违法,就不是行政处理可以解决的,必须动用法律手段,以雷厉风行的作风,立即刹住这股歪风,该抓则抓,该判则判,决不能任其发展。审计部门也要切实负起自己的责任,定期对这些部门进行审计,把骗保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保证老百姓的钱能够不打折扣地用到老百姓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