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元社会下的话语错位值得深思
王 淼
人们常说,什么人说什么话。但最近,笔者在一次采访中了解到了一桩纠纷,并接触到了当事的一位私营企业主。这位私营企业主资产早已过亿,但还是农村户口。在谈到他的权益保护时,他一口一声地讲 “政府要保护我们农民利益”而绝口不谈“保护我们企业主利益”。尽管我们没有人会认为他还是农民,但毕竟他还是农村户口,我们又不能否认他对自己是农民的判断。笔者以为,对于这种产生于二元经济社会体制背景下的话语错位现象非常有必要进行深入研究探讨。
当他一再强调“保护农民利益”时,笔者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政治话语的冲击———他所强调的正是中央三令五申所强调的。他在重复这种政治话语时似乎感受到了可能的政治权力的支持,而他企业主身份所代表的利益在政府的强制力下是没有讨价还价权的。财大必然气粗,也往往有更大的话语权,按道理企业主比农民有更大的话语权,尤其是我们知道在各种开发商乱征占农民土地的纠纷中,农民的话语权是很微弱的。因此,这种话语错位中至少反映出这么几个问题:首先,我们对于各种利益主体的平等保护还没有完全法制化,在不同时期,政府会对某一利益群体更加重视;其次,政治话语在现实中具有更大的权威,有政治话语支持胜过没有政治话语支持;第三,政治话语不等于实际话语权,政治话语权的实现还需要经济或行政的支持。企业主选用农民身份恰恰是他可以在这一身份下实现经济条件和政治条件的结合;第四,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严重扭曲人们行为语言模式,造成相当一部分人的身份模糊或错位。以往我们在对孙大午案件等的讨论中也能看到这种企业家的职业身份与农民的社会身份的较量。
建设市场经济,要求各种市场主体的地位的合法利益都能够平等地得到保护。现在,人们对利益群体问题开始重视起来。用有的学者的话来说,就是构建和谐社会应该让各种利益群体都有自己的表达渠道。也就是说,各种利益群体都应该有能够反映自己阶层利益的话语权。在一个法治社会,任何公民权利受到侵犯时都可以维护自己作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无需强调自己的特殊身份。而上述的讨论中我们已经看到,现在的障碍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依法行政的环境还有待加强,如果还是“权大于法”,各种利益主体的角逐就会更倾向于寻找法律之外的政治渠道;二是城乡二元制度造成的壁垒必须尽快破除。我们要看到,不但农民企业家面临着这种角色尴尬,更多的农民工同样面临着这种角色尴尬,他们利益被侵犯时同样面临着保护的是工人利益还是农民利益的“伪命题”,而这些人口加起来至少已经有近3亿了。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成员首先划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而非农业人口又进一步划分为工人和干部。这种划分既是基于职业的同时在某种意义上也是身份性的。因为不同阶层之间的流动非常困难,从农民变成工人,或者从工人变成干部都十分艰难。而在今天,社会阶层已经大大地多元化了,市场经济也要求劳动者、企业家都能够自由地实现流动,那种固化在户籍册上的身份标志也应该取消了。只有他们的社会定位主要取决于职业时,他们的权利表达也才能更加明确,对于他们问题的解决也会线索更清楚。否则,我们在谈到农民权利时就会面临保护什么样的农民的问题,我们的概念就不可能清晰,政策就不可能完全符合现实需要。
农民企业家和农民工这些称号已经有了20多年的历史了,现在是把它们丢掉的时候了。(原出处:中国改革报 发表日期:200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