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执法者的“赞助”是被强奸的自愿
廖德凯
廖德凯
7月7日,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安分局举行揭牌仪式,但有读者举报,称该局要求辖区内的医院和药店缴纳“赞助费”。记者调查发现,举行揭牌仪式当天确有工作人员在收钱,而该局局长张公民也承认收“赞助费”一事,但称缴款都是自愿的。(《齐鲁晚报》7月9日)
笔者非常愿意相信药监局所收的“赞助费”都是自愿的,否则,行政执法部门公然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财,也未免令人震惊了。不过,纵然这些“赞助费”真如张局长所说,乃是当事人“自愿”缴款,这种自愿,也是一种被强奸的自愿。
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掌握着执法权,注定了其特殊的地位和“威慑力”,加之目前执法队伍中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在执法行为上更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正因如此,处于监管下的医院、药店,出于顾虑或是出于非法目的,总有许多人千方百计拉近自己与药监部门的距离,以求得在经营上合法或非法的利益。非法利益好理解,也就是违规经营时的免受处罚;合法利益在目前也常见了,即合法经营行为不受到以执法为名的侵扰。
从经营单位的利益与经济经营角度来说,没有谁会单纯地向一个毫无利害关系的部门主动送人家一笔钱财,这又不是搞慈善事业;支出一笔钱财,必然意味着相应的利害关系。排除执法部门“要求”的因素,相关经营单位为了拉近与执法部门的关系,利用挂牌仪式祝贺一下,并送上一份厚礼,自然是一种“交易行为”。“拿人手短”,今后在你治下出了点什么问题,总该“罩着点”吧?再退一步说,我正当经营时,总该少找点麻烦吧!
向执法部门“赞助”的“自愿”,正是这样一种产物。有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自愿赞助”,在执法部门收下后,其他有不“自愿”的,也出于某种顾虑而主动“赞助”了。对执法者的管理服务对象来说,收下“自愿赞助”正是对未“捐款”者的一种“要求赞助”的暗示。不管执法部门的初衷如何,对于服务对象来说,心理上的暗示作用,足以左右他们的“自愿”动力。这种出于顾虑而“赞助”的自愿,自然是一种被强奸的自愿。
因此,赞助者“自愿”与否,并不在于赞助者是否主动把钱送到门上,不在于执法部门有没有提出“要求”,关键在于执法部门在处理“自愿赞助”上的态度和行动如何。如果对“自愿捐款”都是一一笑纳,那么,后来者的“赞助”也就谈不上“自愿”的问题了。药监局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一个分局在挂牌时便笑纳赞助,实在令人心忧。
笔者非常愿意相信药监局所收的“赞助费”都是自愿的,否则,行政执法部门公然向管理服务对象索取钱财,也未免令人震惊了。不过,纵然这些“赞助费”真如张局长所说,乃是当事人“自愿”缴款,这种自愿,也是一种被强奸的自愿。
国家行政执法部门由于掌握着执法权,注定了其特殊的地位和“威慑力”,加之目前执法队伍中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在执法行为上更给人们留下了许多想象的空间。正因如此,处于监管下的医院、药店,出于顾虑或是出于非法目的,总有许多人千方百计拉近自己与药监部门的距离,以求得在经营上合法或非法的利益。非法利益好理解,也就是违规经营时的免受处罚;合法利益在目前也常见了,即合法经营行为不受到以执法为名的侵扰。
从经营单位的利益与经济经营角度来说,没有谁会单纯地向一个毫无利害关系的部门主动送人家一笔钱财,这又不是搞慈善事业;支出一笔钱财,必然意味着相应的利害关系。排除执法部门“要求”的因素,相关经营单位为了拉近与执法部门的关系,利用挂牌仪式祝贺一下,并送上一份厚礼,自然是一种“交易行为”。“拿人手短”,今后在你治下出了点什么问题,总该“罩着点”吧?再退一步说,我正当经营时,总该少找点麻烦吧!
向执法部门“赞助”的“自愿”,正是这样一种产物。有人为了自己的目的而“自愿赞助”,在执法部门收下后,其他有不“自愿”的,也出于某种顾虑而主动“赞助”了。对执法者的管理服务对象来说,收下“自愿赞助”正是对未“捐款”者的一种“要求赞助”的暗示。不管执法部门的初衷如何,对于服务对象来说,心理上的暗示作用,足以左右他们的“自愿”动力。这种出于顾虑而“赞助”的自愿,自然是一种被强奸的自愿。
因此,赞助者“自愿”与否,并不在于赞助者是否主动把钱送到门上,不在于执法部门有没有提出“要求”,关键在于执法部门在处理“自愿赞助”上的态度和行动如何。如果对“自愿捐款”都是一一笑纳,那么,后来者的“赞助”也就谈不上“自愿”的问题了。药监局作为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一个分局在挂牌时便笑纳赞助,实在令人心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