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句掷地有声的话,是邓公推动我国改革开放事业的强有力的思想理论基础。对于这句话所包含的丰富内涵,政治学家们已经进行了诠释。一个浅显的道理是,广大人民群众总是贫穷的社会,是不配冠之于“社会主义”这个称呼的。
全民低保,这是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老先生于6月26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作讲演时提出的新概念。可能是担心媒体对吴老先生观点发生误解,《中国经济时报》7月6日全文发表了吴老先生当时的录音整理稿,标题为“妥善处理收入差距过大问题”。
说句大不敬的话,当我从媒体上看到吴老先生这个新概念的时候,心里酸酸的。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肯定是记者搞错了。所以,尽管心存疑问,但也没有太在意。
没想到,《中国经济时报》录音整理稿清清楚楚地有“全民低保”这个新概念。这么说,吴老先生确实是这个新概念的发明者。看完录音整理稿,前几天我心中的疑问始终挥之不去,那就是:如果我们认可了“全民低保”这个新概念,最直观的感觉就是我们是不是又要回归到过去那种“贫穷社会主义”的社会中去?
在阐述我的想法之前,我要声明两点:其一,我不怀疑吴老先生的动机,以下的分析会说明,我只是觉得吴老先生“全民低保”的新概念不太妥当;其二,我不反对实行“低保”制度,并且坚信这是实现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
记得2001年,当全国城市大力推行“低保”制度,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部分城市居民生活困难时,财政部一位司长曾经跟我说过一句话,大意是:中央财政拿钱搞“低保”是不成问题的,但是,这么多人成了“低保”对象(当时接近2000万人)不是一件光彩的事。
这句话对我触动很大。
于是,我对民政部公布的城市“低保”对象的构成进行了分析,发现:原来意义上的社会救济对象(社会上常说的“三无人员”,民政救济户)只占“低保”对象的很小比例(一些地方为5%左右),城市“低保”对象主要包括下岗失业人员、困难企业职工(企业很长时间发不了工资)和退休早的人员。
从“低保”对象的构成看,短短几年,我国城市“低保”对象就从几百万人增加到二千万人左右,说明其他方面的制度出现了问题。比如说,大约有八九十万退休人员成了“低保”对象,说明退休养老金制度方面存在问题了,主要是退休早的人员退休养老待遇低,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拖欠养老金的问题。又如,中央规定下岗职工要有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可是相当一批下岗职工也成了“低保”对象,只能说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出了问题。再比如,失业人员应当享有失业救济,这是失业保险制度的责任呀。
由此我想起的是,城市“低保”制度承受了不该承受的压力,是因为其他方面的制度存在问题。说句通俗的话:是别人感冒了,却要让自己吃药。
这也能说明一个道理:“低保”制度尽管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发挥很大作用,但是,这项制度是被动的,正像人们所形容的那样,“低保”制度是“最后一道防线”。这样的制度不能没有,但是它不能承载更多的东西。
再有一个问题。根据这几年的情况看,城市“低保”对象大约占城市居民(户籍口径)的5%左右,当然一些经济转型城市可能更高些,比如2001年我们去辽宁的阜新市,这个比例要达到1/3左右。正是从这个角度讲,“低保”前面加上“全民”两字,无论如何是不恰当的。直观的理解,说“全民低保”,意味着大家都成了“低保”对象,改革开放了快30年了,“暮然回首”大家都成了贫困户,岂不是又回到了贫穷社会主义了吗,至少会引起“全民低保=贫穷社会主义”这样的歧义。
吴敬琏老先生是我非常敬重的大学者,我觉得吴老先生过去提出的很多观点和意见都很好,但恕我直言,有些意见需要“精细化”,理念要靠行之有效的措施来支撑。
为了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不要对“低保”制度给予那么高的期望。我倒建议大家关注一下最近几年正在试点的“农村计划生活奖掖制度”,就是对农村只生一胎或两个女儿的家庭,年满60岁以后可以每年奖励五六百元。这样,既兑现了70年代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国家的承诺,同时也防止农村老年人落入贫困,一举多得。
2002年,我曾经建议建立高龄老人生活补助制度(见《经济参考报》2002年6月26日,题目为《中国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保障》,http://jjckb.xinhuanet.com/www/Article/10047-1.shtml)。当时我提出: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国力,我们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把养老金当作国民待遇,让现在所有的老年人都能享受,但至少可以对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给予特殊保障和照顾,比如,按月给他们发放生活补助金。考虑到我们国家现在还不富裕,发放的标准应定得低一些,城市每月80元,农村每月20元。据统计,2000年全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共有1100万人,今后以每年5.4%左右的速度增加。如果按这些高龄老人三分之一居住在城市、三分之二居住在农村推算,一年的费用只有50多亿元,即使完全由中央财政承担,也是负担得起的,但这样做的社会效应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这几年,我一直在呼吁面向目前尚未被社会保险覆盖的人群实行一种低门槛、可持续的社会保障新计划,目的也是防止现在的青壮年(特别是农民工和失地农民)将来年老时因没有被社会保障所覆盖而落入贫困。
总之,我建议用更为积极的制度创新来解决现在及将来的收入差距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