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10日称,关于昆明出现“医闹”,我们一方面提醒医院,对“医闹”要坚决打击。另外,我们希望媒体报道时应注意情况,我现在不能说很大的比例,但有一些媒体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此做法有失平衡。如果媒体丑化医院,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损。(7月11日《新京报》)
不管我们愿不愿意看到,也不管大众传媒对当今百姓看病贵的现场报道深入程度如何,医患关系日趋紧张这个当今民生疾患之伤疤,早已是无法遮掩的事实了!因为,任何非常规的医患纠纷个案的发生,必然建立在医患之间不安全元素的充分复制之基础上。不仅是昆明包括我们常见的只是未予曝光的各地“医闹”群体,之所以他们在各大医院能抓住“商机”,原因不外乎是丑陋的现象在我们医院早就存活了很久。
此类实例如今不可谓少,诸如哈医二院和深圳天价医药费事件,举报红包医生的胡卫民、肖启伟等,哪一起事件都踏上了一条“民意雷声大处理雨点小”的宿命之路。此时,卫生部不只一次公开站出来置啄甚至批评媒体在丑化医疗机构。依我看来,这很不合时宜。相反,很容易让人看到卫生系统上上下下的一种急躁心态来。
在百姓看病贵呼声可谓如潮的境况下,报道一个行业存在的体制或职业操守上的问题,将其他行业或许同样存在的共性病因晒于公众的视线之下,并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加快根治痼疾的步履,这是媒体的一种社会责任和意识觉悟。怎么就成了“丑化被报道对象”了呢?怎么就成了包括媒体自己在内的在医疗服务中会因此“受损”呢?
何为“丑化”?辞书上说,是把本来不丑的事物弄成丑的或形容成丑的。而当今医药系统及机构演生的一起接一起以及未被自曝和他曝的“医疗医药丑闻”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诚然,在这些丑闻迭起的面前,我们不能将所有的原因都推给医生和医药代表,医生是人,人天生自私,医务工作者也很累。但是,作为卫生部门应认识到,如果没有严格的制度约束,必然会有医药腐败,这和多年的医疗的管理神秘化和资源垄断化难脱士系的。
而作为卫生医药机构的行政主管部门,首先意识到这种推诿塞责、狂踢皮球的言论和漠视行为是非常错误和危险的。这种将自身已然较丑的悲情现实一脚踢给媒体的批评报道,不但不会找到自身行业“由丑变美”的一剂良方,相反暴露出其内心抵触舆论监督的“小”来。甚至可以起到助纣为虐,放任丑行“继续自流”的负面作用。
其实,新闻媒体是光,不是打人的闷棍。这一缕透明的“新闻光”照射到哪里,哪里就不再有黑暗,而那些见不得人的隐藏着的丑闻就没有寄生的空间。即便“新闻光”也需要常态情况的约束监督,但它的威力和作用是在完善和发展中前进的。任何人为的主观设障在它的面前也最终会被照得“通体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