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减薪应该让利于民


  目前,电力行业减薪已在全国多个省市开始实施。这是电力行业的主动减薪行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网络上对电力行业垄断性高工资的声讨,都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另外一个需要注意到的就是国家即将展开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这一改革必然的要涉及行业之间收入的差异调整,电力部门作为相对高薪领域,目前自我进行调整,也是一个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免受重大冲击的自我保护措施。

  电力部门的工资降下来了,那些节省下来的钱就成为了电力行业的新利润,使得电力行业必将成为高利润的行业。这笔钱是上缴国家还是返回给民众,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如果上缴国家财政,好像没有比较好的理由,因为这个既不是罚款,也不是税收,如果电力部门自己留下使用,又有了小金库之嫌。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国家调整让利于民。

  电力行业作为垄断性的国企,国家对其利润是有严格的要求的,目前国家对民用电力价格是有着最高限价的,这是国家避免电力行业暴利的主要措施和手段。当电力行业减薪后,其利润空间进一步增大时,国家的调整力度也应该跟上,对民用电力价格的最高限价应当进一步降低,从而使我国的电价进一步降低。电力作为一种基本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电价的降低将对社会产生巨大影响,它会降低社会生产成本,进一步刺激电子产品的消费,从而带动其他类型产品的消费。这是一个连锁效应,利国利民。

  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电力企业是社会主义电力企业,必须为国计民生多考虑,减薪后带来的利润应当让利于民,进一步降低电价,充分体现国企的社会主义优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