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政权:沃尔玛工会或是中国式形式
近期,中国的工会史翻开了新的篇章——全国总工会把和自己博奕了十年的沃尔玛商业帝国,最终拽进了成立工会的队伍。
而对沃尔玛这家创立44年的,要把握中国市场并在这个市场维持竞争力的企业来讲,却似乎具有强烈的讽刺意味。因为这家企业的创始人山姆·沃尔顿先生坚持“工会是分裂的力量,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的主张;因为这家企业从1976年至今,就在自己老家一直保持着绝不雇佣工会成员的记录,并让不建工会成为自己的“全球惯例”。
无论怎么说,沃尔玛已经在全国总工会及其工会背后的利益面前低头妥协,自2006年7月29日晋江店工会这个自己在中国的首个工会组织的成立,沃尔玛的工会组织正在全国的分店中得到快速的推进。
与此对应的是,沃尔玛的职员——尤其是那些在中国可能最不缺人干的营业员,从现在开始,似乎就有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保障。可是,他们就真的有了工会组织的保障吗?
联系到工会组织在企业中的地位及作用来看,我相信许多人都难免产生形式大于实际价值的疑虑。
还记得我以前所工作过的企业,工会负责人未经职工选举,直接由厂长钦定副厂长兼任。副厂长要受老大领导,工会的大小费用都要老大批,况且副厂长连保护自己的位置都来不及,自是难以和职工站在一起——这是一家国营企业。后来我辗转到了一家有工会的民营企业,可对这家企业的老板来讲,工会负责人食我俸禄自是为我分忧,我把他和自己企业的所有职工都当着少吃多跑的马儿来驱赶,他这个工会的头头也得对我低眉献眼。
或许这是因为这些原因,所以才会在一些调查资料中出现这样的数据: 86.7%的人认为最需要工会帮助的单位员工是民营企业,其次是少了17.5个百分点的外资企业,同时还有71.6%的人认为“工会是必要的,但作用还没完全发挥出来”。
而更糟糕的情况是,工会不但没有成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反而沦为企业统治员工的“国家机器”,及其管理者开展MBO的工具。
从这些方面说来,如果不想让工会沦为形式,如何让基层工会组织管用,或是全国总工会要抓的头等大事。要是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沃尔玛的职员也好,其他企业的职员也罢,即使加入了工会,也是在工会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