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房地产企业瞒报收入、关联避税


一则新闻:

    谁都没料到,作为二线城市的石家庄市房地产业存在的税收问题,竟然惊动了国务院高层。而石家庄市房地产业被彻查并暴露出的问题,再一次将房地产业这个暴利行业置于公众视野之中。

    据了解,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河北省地税局和河北省国税局负责石家庄市100家房地产企业的专项检查。河北省地税局负责稽查80家企业,省国税局委托石家庄国税局负责稽查20家企业。此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石家庄市100家房地产企业从2003年到2005年的纳税情况。

    据石家庄市国税局对外披露:截至11月20日,该局查出,20家企业从2003年到2005年应补税款8986万元。其中8家外商投资企业应补所得税4355万元,12家内资企业应补所得税4361万元;应加收滞纳金1945万元;罚款628万元。

    记者从河北省地税稽查局了解到,该局在此次专项检查中查出应补税款700多万元,加上石家庄市地税稽查局此前查处的应补税款共计1.3亿元。

19家企业的238个账户

    此次石家庄100家房地产企业被彻查并非偶然。

    2005年4月至7月,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对石家庄市10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抽查,抽查结果令专员办大吃一惊,地产企业偷逃税问题相当严重。随后,专员办将抽查结果直接上报财政部,财政部直接递交到国务院。河北地税部门一位干部说,领导批示的措词很严厉,足见问题很严重。

    2006年10月,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重点城市房地产业的税收进行稽查专项检查,北京、天津、石家庄均在列,而且总局要求河北必须彻查石家庄的100家房地产企业。河北省根据企业销售收入排出100家待查企业,其中包括专员办此前抽查的10家企业。

    据了解,石家庄市国税局从全市人才库中选调业务骨干60人,实行集中办案;成立了8个预审小组,边查边审;为迅速找出突破口,办案人员先后到房管局、地税、银行等部门了解情况,从银行查到了被查的19家企业开立的238个账户,通过资金流掌握了企业的关键环节。

    石家庄市国税局对20家企业检查后查出的应补税款8986万元中,定性为偷税568万元,罚款560万元,涉及4家企业;定性为少缴税款16家,应补税款8418万元;3家企业2006年年底方达到完工标准,在本次检查中,发现其多列开发成本5840万元,检查组已向有关主管税务机关下发了稽查建议,建议在2006年汇算清缴时加以关注。

    新闻所揭示的是什么?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房地产商一方面为了盈利不择手段地提高房价,另一方面又想方设法地进行逃税漏税和抗税。

    比如:在检查石家庄慧谷科技城开发有限公司时该企业因减免的土地出让金7828万元未计入当期收入,造成少缴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2583.26万元。因企业对依据财税字[1995]81号文件(适用于内资企业)处理外资企业存在异议,未主动缴纳税款。本次检查时,市局又向该企业下发了限期缴纳通知书,到期后在企业未足额缴纳的情况下,国税局冻结了其17个账户,冻结资金146万元。此次检查又查出应补税款1572万元。

    而房地产上对预售收入不按规定缴税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存在不少,在没有查处以前他们从不诚信经营与纳税也是家常便饭。

    石家庄市100家房地产企业被彻查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是全国地产业的一个缩影。

    一般房地产企业逃税主要利用的手法包括:瞒报或少报预收售楼收入、利用关联企业的业务往来避缴税款、财务和会计核算比较混乱导致成本和企业所得税无法准确核算等。而这样的情况大概要占开发商的30%,也就是说在1000家开发商中大概有300家进行着这样的瞒报少报税的活动。企业在明知应纳税的情况下,采取不入账、转移资金、不申报等多种方式有意隐瞒预售收入,偷逃税款。

    一些房地产企业不按规定向购房人开具发票,纳税不规范;财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延误税款缴纳时间;企业资金不足,故意拖延缴税时间。在被查处的房地产企业中,取得预售收入而不计税是主要问题。

    开发商往往通过人为加大前期开发成本、降低利润率,以及利用相关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来达到利润转移的目的。除此之外,预付金、定金不入账也是常用的避税方式;而房地产业的期房开发模式,让开发商在前期大规模举债,直到后期销售才会有现金回收,这个周期一般都会跨年,而目前税收按年来征收,这就让开发商在项目的第一年账上完全没有利润。

    如何思考房地产企业瞒报收入与偷税问题?

    首先是一些当地政府在以前大力支持开发商进行本地地产开发,目的是为了促进当地建设,其次是当地房地产企业已经在当地税收比例中有了很重的比例。因此政府部门与税务部门就怕影响本地建设与税收而长时期睁一眼闭一眼。

    我们还可以看国内其他地方的房地产企业的税收,在广州房地产开发商可以抗税几千万,原因就是个别政府部门的偏护与税收部门征收不力。

    在其他地方,开发商通过关系进行圈地行为目前还存在,而开发商不按规定纳税在全国更是比比皆是。

    国家对房价如何监控是一个方面,而要把房价降下来又是一个方面。虽然小户型的规定是一个措施,但是对开发商价格如何限制又是一个方面。

    由于长期对房地产企业税收的不严管严征其实是造成开发商暴利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同时对不法开发商进行政府保护却是造成开发商抗税偷税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如何控制房价到合理的水平,如何对房地产企业进行严管严征税是需要全国各地的政府部门进行统一行动,不统一行动,你这里严查,他到那里重新开发地盘,最后还是无法控制。

    同时不妨对偷漏税的开发商价格也进行一些处罚,比如发现偷漏税的开发商,给他进行成本限价,规定他只可以出售比正常价格低20%的楼价,这样既给予其他开发商一个警示,也对这个开发商的不良记录有一个惩处,同时或许可以造福一些当地民众。

    同时国家或各地要对超过当地平均价格的项目进行一下彻底成本与税收检查,如果有偷漏税的开发商进行公示,也许这些开发商就要收敛一下暴利的心态,把价格回归到理性。

    或者在一些主管部门开设新项目档案制度,从项目申报,土地购买等把开发商与他们的合同有个档案管理,包括对这个项目的立项到发放售楼书过程中的银行帐户进行监管,也许进行严格管理后也可以促使房价回归理性。

    当然关键是管理部门是否可以击败来自开发商金钱的攻击是能否把管理做好的关键。因此不妨也对主管房地产企业的某些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些监管,避免他们走入腐败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