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任用上的“弊端”还要暴露多久?
国家统计局原局长邱晓华严重违纪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经查,邱晓华在任国家统计局领导职务期间,收受不法企业主所送现金;生活腐化堕落,涉嫌重婚犯罪。这是新华社日前公开发布的消息。
邱晓华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收受现金,道德败坏,涉嫌重婚犯罪,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纪政纪和法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政治影响,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邱晓华服法是咎由自取,但这样一个“带病”多年的腐败分子,如果不是上海社保资金案的“箩卜”将这块“泥”带出来,不知他还会打入我党“内部”多久?
这就不得不让人思考,有“病”官员为什么常常能官运亨通?而每每这个时候也总有有识之士站出来,谴责干部管理任用上的弊端,问题是这种谴责的声音伴随着一件件腐败案的查处而不绝于耳,我们有理由诘问:这种干部管理任用上的弊端到底还要暴露多久?是组织愚钝还是群众眼睛不明?我看都不是。是组织愚钝吗?官员提拔都要经过严格的组织审批程序,凭能力、看水平、测民意,极力做到“民心政心心连心,民声政声同一声”,凡是多数群众不拥护不赞成的干部坚决不能提拔任用。是群众眼睛不明吗?从我们揭露出的腐败贪官看,无不都是群众早举报过、揭发过的,从没吃过举报信的“边腐边升”官员是基本没有的,对腐败官员的腐败现象其实群众早有觉察,如安徽的王怀忠之流,老百姓都称他为“王坏种”了,仍能爬到副省长,这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那么,破解的症结在那里?难道我们就只剩下对“弊端”的发问吗?不可否认,大凡腐败分子能“边腐边升”,固然有他们狡诈的一面,即善于把自己伪装起来,甚至宣誓赌咒、“亲民作秀”。这种人,一般老百姓、上级部门确实难以看清。但他们终究生活在民众的视线之内,其腐败活动很难逃过他们的下级、同事、住处周围老百姓的眼光。所以,并不是因为腐败分子伪装术有多高明,而是提拔他们的上级领导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重视不重视群众的举报反映、查不查他们的问题,或明明知道依旧包庇重用的问题。因为在知情群众眼中,那些“带病提拔”的人从来都不是“两面人”,而是“一面人”,即腐败分子而已。他们即使能制造假象,也从没能骗过知情群众,而仅仅是“骗过”了欣赏他的上级、骗过了把老百姓的举报信不当一回事、不查不处、甚至有意包底掩盖的有关部门而已。
其实,“带病提拔”的问题,并不是我们的干部任用制度不完善,而是歪嘴和尚在念歪经。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一套完整的防止“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制,从源头上抑制“边腐边升”。对“带病攀升”的官员一经发现,要严格追究提拔前有关部门是否收到过举报信?如何查处的?是否报告过上级党委?其次查谁点名提拔的?谁把已暴露的严重腐败问题包底过关的?并由各级包庇者承担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只有把“带病提拔”的连带责任重重地追究,并将其公诸与众,玩忽职守者就会受到节制或收敛、或自行暴露。若责任追究制不确立,事后不追不查,还掩盖真相,那么,要解决“带病提拔”仍然很难。
群众不知道,组织不知道,那我们的所有考察啊,考查啊等等岂不都成了摆设?问题的核心还是我们对制造“边腐边升”现象的“伯乐”们太过温柔。为什么就不能查一查是谁提名,是谁给这些“病官”们写鉴定,是谁起草了提拔他们的报告?报告中写没写这些人的“缺点”和问题?这些谜团真相不披露,不让“有关”部门和责任人为“带病提拔”的事情承担现应的连带责任, 干部管理任用上的弊端还会再继续暴露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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