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新年前夕终于被绞死了,有快感也有遗憾。我内心深处本来是反对死刑的,但听到身边同事和朋友甚至家人为萨达姆辩护的理由之后,我感到我不能不发出声音了,为萨达姆之死做些辩护。
我知道,大多数国人是强烈反对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把萨达姆的倒台和萨达姆之死的原因只是归结为美国所为,认为伊拉克法庭是受美国指使判决萨达姆死刑的,全然抹杀广大伊拉克民众要至他于死地的意愿。甚至,很多国人称赞萨达姆,因为萨达姆敢于叫板美国。
国人为什么要如此反感美国呢,原因大概是美国喜欢干涉别国内政,这种不允许它国干涉内政的心态基于一种把国家主权绝对化的价值观。这种心态和价值观的形成其实根植于中国传统文化,即过分自私、漠视他人利益、缺乏合作以及对不平等的过分宽容等国民性格,这种国民性格通俗点讲就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国家主权绝对化的必然结果就是对基本人权的漠视,以至于国家主权无限高于人权的论调仍成为当今国人的主流意识,甚至许多学者都无条件地批判国家主权有限论。这种意识在过去的中国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全球化的时代背景下已变得越发陈旧。面对全球化的发展,国人能够认同经济的全球化,却不能认同政治的全球化,因而不能很好地把伊拉克战争和萨达姆放在全球化背景下思考。
我反对暴力,更反对战争,但在基本人权遭受肆意践踏的时候,难道袖手旁观还是对的吗,难道袖手旁观不是一种不人道的表现吗?在国家和政府层面,基本人权遭受践踏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司空见惯,但对生命的直接杀戮还是罕见的,然而萨达姆政权就是这样一个直接杀戮生命的政权。正因为如此失去民心,所以伊拉克人民没有成为阻挡外来入侵的铜墙铁壁,萨达姆政权迅速崩溃也是情理之中。
追求自由和专制都是人的本性,但人类通过制度设计在一步步压制专制本性,不断彰现自由本性,这就是人类历史前进的方向。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是人们实现其它自由权利的前提条件,那些漠视生命和杀戮生命的政府理应受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制裁。
我并不一概反对发展中国家建立独裁政权,如果能够使社会更加稳定以及更快发展,那这种独裁仍然是值得称道和允许的,比如台湾将介石政权和韩国朴正熙政权。然而,萨达姆政权带来的却是经济退步、生命杀戮以及常年战争,在全球化的今天无疑失去了继续存在的理由。
固然,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国际社会努力建立国际政治新秩序的失败,但很多国人认为美国发动战争就是为了石油,对此我真的很不敢苟同。美国虽然是石油消费大国,但不要忘记美国也是一个产油国。如果仅从石油缺乏的角度看,横竖也轮不着美国发动这场战争,应该是日本之类的无油国家才对啊。
珍视生命和保护生命是一个稍微有点人道的政府应该做到的。我总认为采取暴力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实现公正的最后手段。暴力的目的不仅仅在于实现当下的公正,更重要的是要借此完善制度,保障未来的公正,切不要让暴力成为暴力的延续,让杀戮成为杀戮的延续。
记得一次与一位复旦大学政治学博士关于台湾的交谈中,听到他那种对生命的漠视和对自由的无知,真让我十分惊讶。不懂自由之珍贵,这的确是一个政治学者的可悲。难道还要对政治学者们进行思想启蒙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