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市场是一个创造奇迹的地方,高管“股神”就是其中之一。
沪市的江南重工可谓是前期的大牛股,自9月13日至20日,该股连续6个涨停,股价也从36.10元一路上攻到63.97元。而在随后的三个交易日却又连续跌停,演绎出一轮“过山车”走势。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信息显示,就在江南重工连续跌停之前,该公司董事沈樑已在高位减持15800股,套现约100万元。
与之巧合的是,9月21日江南重工发布澄清公告称,2007年9月20日,某报刊登《中船系整合路线图:江南重工或变身一级子公司》的相关描述脱离了公司实际,私有化及注资整合的说法缺乏事实依据。正是这则澄清公告,导致了江南重工的三个跌停。
如果说江南重工董事沈樑能在股价跌停前夕成功出货堪称奇迹的话,其63.41元的卖出均价与最高价63.97元相比仅仅只相差0.56元则更“令人叫绝”。毫不夸张地说,沈樑实乃牛市中出现的又一位高管“股神”。
令笔者不得不产生疑问的是,在某报刊登《中船系整合路线图:江南重工或变身一级子公司》的相关文章之后,上市公司欲发布澄清公告的消息是否为该董事提前“截获”?事实上,在江南重工股价大涨过程中,市场上关于控股股东资产注入、重组的传闻不绝于耳,尽管上市亦发布了股价异常波动公告,但很显然均没有此次的澄清公告来得更“真实”和更有“威慑力”。
对于高管炒股,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均有规定。新的《公司法》第142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证券法》第47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而在今年的4月9日,证监会亦发布了《上市公司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对上市公司高管的炒股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
其实在沈樑之前,市场上关于高管炒股的报道就非常多。绝大多数高管在炒作自家公司股票时,往往买在低位,出在高位,时机把握上十分精准,失误率极低,比一般的中小投资者的水平明显要高一个档次,当然也充分地享受到了牛市的盛宴。
问题在于,这些高管对上市公司知根知底。尽管公司高管炒作自家股票时是否存在内幕交易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报道进行“佐证”,但如果说这些高管个个能有如此的水平,显然也是受到了市场的质疑的。
上市公司高管成为“股神”并不鲜见,可高管的家属也能进入“股神”的行列,多少也有些匪夷所思。万科董事长王石妻子王江穗就是典型的一例。在王江穗的帐户买入万科股票之后,万科股价出现飞涨。而王石却用“操作失误”来解释其妻子的行为,显然不可能为市场所接受。即使后来其妻子卖出股票的收益上交了上市公司,但个中的猫腻或许只有当事人心知肚明。
在高管及其家属皆成为“股神”的背后,折射出市场监管方面的问题。江南重工的董事的绝妙表演,虽然目前还没有内幕交易的相关证据,但从其被市场质疑来看,至少市场对于其高超的炒股水平是不认可的。此事件也说明,对于打击市场的违规行为、规范上市公司高管遵纪守法方面,还任重而道远。
此轮大牛市走到现在,实属不易,包括市场的所有参与者都理应珍惜才对。俗话说,一粒老鼠屎打坏一窝饭。高管及其家属的违规同样如此,重要的是要以此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