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美国经济学家分享诺奖经济学奖


  2007年10月15日19点,明尼苏达大学的赫维奇(LeonidHurwicz)、普林斯顿大学的马斯金(EricS.Maskin)和芝加哥大学的迈尔森(RogerB.Myerson)因对机制设计理论的贡献共同站在了2007年经济学的华山之巅。

  机制设计理论可以看作是博弈论和社会选择理论的综合运用,简单地说,如果我们假设人们是按照博弈论所刻画的方式行为的,并且我们设定按照社会选择理论我们对各种情形都有一个社会目标存在,那么机制设计就是考虑构造什么样的博弈形式,使得这个博弈的解就是那个社会目标,或者说落在社会目标集合里,或者无限接近于它。它和所谓的信息经济学也几乎是一回事,只不过后者有不同的发展线索,但毫无疑问所有信息经济学成果都可以在机制设计的框架中处理。

  从研究者的角度看,一个机制的最值得关注的特征有两个,信息和激励。机制的运行总是伴随着信息的传递,那么信号空间的维度成为影响机制运行成本的一个重要因素,所谓信息问题就是要求机制的信号空间的维度越小越好,当然必要时还须考虑信息的复杂性。而激励问题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激励相容,这是赫维茨1972年提出的重要概念。在不同的博弈解前提下,激励相容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机制设计理论家们几乎对各种情形下什么样的社会选择规则是可执行(马斯金贡献的概念)的问题都进行了探讨。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激励理论和实践呈现出日新月异,而约束的理论和实践则相对滞后,使激励机制发生扭曲,甚至有人认为监控就是惩罚。必须改变这种传统的思维定式,实现激励约束相容,二者不可偏颇。这方面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又有深刻的教训。今天,我们正在构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许多问题有待机制设计理论去参与研究,如保险业、拍卖业、旧货市场、棘轮效应、国企改革、税收、财政、制度变迁以至产权等等。

  值得指出的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在给了搞社会选择理论的阿罗和森,给了广泛探讨制度问题的哈耶克,布坎南,诺斯等人,给了为制度研究提供微观工具-博弈论的纳什,豪尔绍尼和泽尔顿,也给了信息经济学的莫里斯和维克里后,好象没有理由不颁给机制设计理论的领袖人物赫维茨和马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