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改进党的作风,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要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这是胡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对加强今后党风廉政建设提出的要求。加强党外群众监督是健全和完善基层单位党内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企业改革,确保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环节。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监督职责、监督制度、监督保障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以信访、舆论监督为主渠道的“群众监督”也提出了要求。从目前国有企业的情况看,群众监督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
从主观方面看,主体主动监督意识淡薄,客体接受监督意识不强。一是有些党员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到群众监督的重要作用。有的领导干部自以为素质比群众高,没有必要接受群众监督;有的搞“两张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有的对来自群众的监督往往不太愿意接受,一提起职工群众监督就认为是群众挑毛病、找茬子、捅娄子。
二是职工群众主动监督意识淡薄。一些职工群众出于对现实的考虑,未能真正履行监督权。有的认为对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容易得罪人甚至遭到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认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即使监督了也达不到预期效果,因而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愿参与监督。
从客观上讲,主要表现在职工群众的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监督难以到位。一是机制不全,监督弱化。目前,群众监督尚未纳入法制化轨道。虽然《党内监督条例》对群众监督作出了规定,但也是粗放型的,只是从信访处理角度作出了规定,对群众的舆论监督也作了说明,但仍不够完善,如对群众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以及监督活动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显然缺乏缜密的具体规范,监督渠道不够畅通。以致群众在行使监督权时时常遇到干扰、障碍,甚至受到为难、打击。同时,群众监督与法律监督、党内监督等其他监督形式尚未形成有机结合的体系,群众与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相互之间沟通、联系不够,无法形成综合效应,削弱了群众监督的力度。
二是公开程度不够,监督乏力。企业的厂务公开透明度不高,制约了群众监督。目前,虽然中央和国务院对企业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但仍有不少站段的厂务公开内容还停留在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上,但群众真正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却“犹抱琵琶半遮面”,不愿或不敢公开,造成群众监督无的放矢甚至猜疑或误解。
因此,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必须在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抓好党内监督的同时,把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工作机制真正落到实处,使党内与党外监督相互补台,共同促进。
一是要切实抓好厂务公开、民主评议、质询听证、民主管理等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驻段联络员等为基本形式的监督作用。做到反腐败从基层做起,层层监督,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站段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监督作用,使广大群众能够广泛参与监督,进行反腐败斗争。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从群众来,到群众去,定期从群众中收集情况,并及时向广大职工群众通报有关反腐败的有关情况,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
二是要健全举报制度,认真对待举报线索,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广泛设立举报信箱,如电子邮件、专用信箱等,公布举报电话,方便群众监督举报,对举报有功的群众要及时进行表彰,并要认真对待举报失误与诬告陷害的线索,搞好保密工作,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举报制度,动员职工群众参与举报腐败分子,是揭露、惩治腐败的有效方法。有相当多的腐败分子都是通过群众举报,进而经过查证属实预以惩处的。一方面需要我们的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收集案件线索,不能被动地等待职工群众的举报;另一方面,也要注意走群众路线,完善案件举报制度,及时获取有意义的案件线索。这种双管齐下的方式,对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是非常有益的。
三是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监督的威力,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充分认识到,舆论监督也是“群众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新闻舆论是党的喉舌和工具,而舆论监督就是指通过新闻媒体的传播进行公开、广泛、有效的监督,是民主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条独特的监督途径,具有独特的监督效果。一些腐败分子声称:不怕上告,就怕见报。因为他们的丑行一旦被媒体曝光,上面的“关系”就是想遮掩也来不及了。这说明,舆论监督的作用不可小视。因此,在实践中,舆论监督不容忽视,也不能忽视。各级组织要积极支持舆论监督,加强对舆论监督的引导,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四是积极探索有效监督形式,依靠群众参与,畅通监督渠道。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党代表、驻段联络员、职工代表、党风联络员、特邀监督员、党风信息员等在监督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中的作用,不断完善群众监督机制,从而使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处于一个良性的运行环境中,做到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时既出于正当的目的,又不滥用权力;做到既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民办实事,又要时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宗旨,当好公仆,不能把自己置于群众之上,而要把自己融于群众当中。在探索多种有效监督形式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做到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吸收群众、引导群众、发动群众,做到时刻离不开群众,使权力运行在职工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发挥其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