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监管层不再正式出台相关细则;商业银行只需将本行调整房贷的具体规定送交央行、银监会报备;商业银行分行不能擅自调整房贷规定,可将更严格的调整方案送总行报批。
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纷纷出台了房贷细则,其内容不外乎两种:一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第二套房贷的甄别;另外是以个人为单位进行甄别。以其标准,银行自此分为两派,而作为银行的管理监督部门——监管层并没有进行房贷标准的统一。
笔者认为,监管层这一做法是采用市场调节的杠杆进行调控,对于以户为标准的银行可能对其业务量产生影响,但安全保险;以个人为标准的银行可能安全性得不到保证,但其业务量却可以提升。对于各有利弊的不同标准,监管层这一做法是明智的。
对于中国以后房市,还需要整个市场来调节,而不单单依赖政府调控,打压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