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间,北京市工商局向全市居民、房屋出租单位发出了公开信,特别提醒: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近期将严查为传销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对房屋出租者最高可罚50万元。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请问工商局未能及时阻止市民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最高罚款50万?谁知道谁是传销呢?工商局知道吗?知道为什么不阻止?不知道吗?凭什么罚出租房屋的人?!
这是什么强盗逻辑,请问工商局未能及时阻止市民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最高罚款50万?谁知道谁是传销呢?工商局知道吗?知道为什么不阻止?不知道吗?凭什么罚出租房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