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既是一个不道德的行为,又是一个违法的行为;抄袭是与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丑恶行为和现象。
然而,在现实社会里,总有一些人,为了急功近利和其他不正当的目的,置道德、法律于不顾,移花接木、改头换面,甚至全文照搬地抄袭他人的文章和作品。
一旦抄袭者抄袭他人文章、作品的行为被原文作者发现后,有的抄袭者会赶紧消除侵权影响,并向原文作者诚恳道歉、赔偿;但是,也有相当多的抄袭者(尤其是有一点身份或名气的)采取的却是负隅顽抗的做法,其负隅顽抗的做法主要有五种:
一、瞒天过海:以“巧合”、“雷同”、“公知知识”、“常识性问题”等为“理由”,矢口抵赖。
二、装腔作势:一方面,会信誓旦旦地说“我不可能抄袭别人的”,另一方面,会一本正经、不以为然地说被抄袭者是想“自我炒作”。
三、反咬一口:道貌岸然地指责甚至起诉被抄袭者侵犯了抄袭者的“名誉权”,并谈什么“精神损失”。
四、狗急跳墙:直接或间接地对被抄袭者施加压力甚至威胁,企图阻止被抄袭者的维权。
五、顽固不化:有的抄袭者对被抄袭者正当和正确的维权行为,不予理睬,表现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有的抄袭者是“不见棺材不掉泪”,还有甚者是“见了棺材也不掉泪”。
面对负隅顽抗的抄袭者可能会使用的上述方法,作为维护正当权益的维权者来说,该怎么办呢?我认为:借用毛主席在《七律 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一词里“宜将胜勇追穷寇”的说法去做,将是一个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