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震惊中外的“彭水诗案”后,彭水又出现咄咄怪事,县政府成立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组,为两家私营的煤炭销售公司抢煤,使得彭水的10多个经销商不能正常经营,两三千万元的煤炭预付资金无法收回,公权的介入让市场成为了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
规范还是垄断?
彭水伪市场经济的迹象十分明显。
谁也没有想到,在彭水,煤炭也是可以专卖的,而专卖则意味着垄断利润。年产100多万吨煤炭的彭水最近很是热闹,政府将在彭水采购煤炭的10多家煤炭经销商被挤兑出局,一个煤炭销售垄断市场正在形成。
目前彭水有近20家煤炭经销商,分别来自四川、湖北等地,每年外销彭水煤炭100万吨以上。
为了整顿煤炭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规范煤炭销售经营秩序,防止税费流失,增加财政收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彭水煤炭产业健康发展,彭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一个规范煤炭生产及销售经营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为两家私有的煤炭销售公司独霸彭水煤炭外销市场服务。彭水县政府成立的煤炭市场专项整顿领导小组成立了两个联合检查工作组,一是成立规范煤炭生产秩序联合检查工作组,二是规范煤炭销售经营秩序联合检查工作组,可是他们的主要工作却是剥夺彭水煤矿的自由销售权,剥夺彭水煤炭码头的自由租赁权,剥夺外地煤炭经销商的自由采购权,真是有点挂羊头卖狗肉之嫌。他们此举的目的就是垄断彭水煤炭外销,强买强卖,牟取暴利。
彭水县分管煤炭工业的政府常务副县长王世权、煤炭局局长支绍刚与今年8月31日、10月17日两次召开动员和执行会议,在大会上威胁全县煤矿老板称,如果那家煤矿不配合销售公司,原煤不卖给销售公司,政府各执法部门就将对那个煤矿进行停业整顿,或者关闭煤矿,各煤矿企业主迫于政府淫威,彭水各煤矿撕毁了和近20家外地煤炭经销商签订的购煤合同,不得不与两家销售公司签订低于市场价格每吨5—10元的供煤合同。这一方面将导致彭水各煤矿损失利润2000万元以上,另一方面也让外地煤炭经销商前期投入彭水煤矿的技改资金2000多万元面临无法收回的境地,同时还将使彭水的所有煤矿陷入一连串的法律诉讼之中。
在取得了对彭水煤矿供煤的垄断权后,两家煤炭销售公司还利用政府公权,要求彭水码头的煤仓业主撕毁与外地煤炭销售商签订的仓储合同,还授意重庆大昌、生旺煤炭销售公司威胁码头业主,只能将码头租给这两家煤炭销售公司。单价也由原来的8元/吨降到6元/吨,数量也由煤田3000吨降为1000吨,此举将导致彭水码头的仓储业主每年损失纯利润400多万元。
彭水煤炭生产和市场秩序检查工作组由县煤炭局局长支绍刚带队,每天24小时“办公”,很是辛苦。但是,他们的动力是很足的,因为县委、县政府给他们安排了200万元的活动经费,赏钱不少。
彭水大昌和生旺两家煤炭销售公司和其他煤炭经销商有什么差别呢?我们的政府对他们如此厚爱。彭水,这个位于中国西部唯一直辖市重庆东南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因为彭水乌江码头。黔江、酉阳的煤炭也有绝大部分依靠彭水乌江码头运出来。彭水当局如此规范也让黔江、酉阳的煤炭经营者苦不堪言。
规范还是垄断,明眼人一看就明白。在彭水,国家公权再一次成为当政者牟取私利的工具。
不要开历史的倒车
谁也没有想到,在彭水,煤炭和军火、烟草一样成了专卖产品,煤矿没有自由销售权、码头没有自由的租赁权、全国各地的煤炭销售公司也不能到彭水去收购原煤。
市场流通和法治一体化,是一个国家民主统一的标志,为什么彭水可以另搞一套呢?谁给他们垄断经营煤炭外销的权利,谁给他们垄断码头租赁的权利,谁给他们取消外地煤炭经营者的经营权利?
政府要规范市场,要规范煤炭开采,这并没有什么错,但是政府不能以此为名干涉合法经营的生产者,让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的煤矿老板和经营企业濒临破产或者是出局。税收没有增加,政府加强对税收的稽查和监管是正确的,但是以此为借口只限制一两家公司有经营权,让这个市场的决大多数竞争者出局则是荒谬的。谁敢保证这两家销售公司就不偷税漏税呢?尽管他们可能跟县委、县政府一些主要领导关系比较好。
去年震惊中外的彭水诗案后,《南方都市报》曾经发表社论称,彭水还停留在古代!谁也没有想到,换了一个县委书记,彭水当局的古代情节更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