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故事:小保姆独吞老东家


                                   

    1993年,湖南岳阳一个乡下小姑娘,16岁的张爱兰,来到省会长沙市,在一户胡姓人家做保姆。这户人家夫妻两人都是粮食局的干部。丈夫叫胡宗良,时年62岁;妻子曾经有一个女儿,叫方小群,她和胡宗良生的是另一个女儿,叫胡青。
    小保姆进门没多久,女主人就发现老头子和小保姆之间不太规矩了;于是,她找了点借口,把小保姆打发走了。如果一切都到此为止的话,就没有后来的故事了。几年以后,女主人病逝了,她的大女儿方小群此时已在澳门工作和生活;小女儿胡青也已去深圳发展了。而男主人胡宗良在这几年里,一直思恋着小保姆;他给小保姆写了八封情书,诉说着自己无尽地牵挂。现在妻子走了,他已经不需要再忍受那种朝思暮想的相思之苦了,他立刻把小保姆张爱兰又请回了家里。表面上是东家和仆人的关系,实际却过起了夫妻生活。
    2004年初,胡宗良被查出患了咽喉癌,住院治疗。由于咽喉部的手术,他不能正常地说话,想到自己来日不多了,他亲笔写下一份遗嘱,把他居住的位于长沙市最繁华地段的110平方米的住房,和价值10多万元的首饰,以及20多万元的存款,全部留给了这个晚年的红颜知己。为了怕他心爱的女人在他死后拿不到这笔巨额财富,他又请来了长沙市公证处的两位公证员,他明确地对公证员说:遗嘱上所写的都是他真实意思的表示;他让公证员们为他的遗嘱作了公证。
   胡宗良在住院之后,身体状况越来越差了,后来发展到大小便不能控制。有医生和护士看到:张爱兰经常给胡宗良擦洗身子、喂饭喂药;胡宗良不能正常大便的时候,张爱兰还用手帮他抠出大便。
   2004年,73岁的胡宗良走到了人生的尽头;他和小保姆的情缘也就此打住了。然而,他的遗产并没有因为他生前的公证而变得明朗化。得知父亲的死讯,他唯一的亲生女儿胡青赶回了长沙。看到小保姆出示的遗嘱,她先是大吃了一惊,然而是极度地愤怒。两个女人说了无数次,吵了无数次,也骂了无数次。胡家的亲戚朋友们自然站在胡青的一面,就连街坊邻居和医院里的其他陪护们,也清一色地向着胡青。一位中年女邻居冲着小保姆大声质问:“你说,你用了什么手段为老人服务,才得到这笔财产的?”张爱兰一时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但是,她没有离开这所房子;有时候看到对方人多势众,她就躲回自己的房子里。
    胡青的思路是:既然父亲的亲笔遗嘱看来不像假的,就从两个方面去突破。一方面是,她认为父亲受到了张爱兰的胁迫。她在小保姆的抽屉里,找到了父亲写给小保姆的那些情书;情书上言语的火辣、情感的浓烈、痴迷的程度,丝毫不亚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她也从母亲的好朋友那里了解到了,母亲当年为什么要辞掉这个小保姆。她不否认父亲曾经和张爱兰有过一段情;但是,她却固执地认为即使是这样,父亲也不可能把那么多财产完全给了外人。她猜想,是张爱兰胁迫老人写了这份遗嘱:父亲很要面子,如果不这样写,张爱兰就会把他们之间的事情搞得满城风雨的,让老邻居、老同事们都知道。听了这样的猜想,张爱兰轻松地一笑:她有什么证据这样说呢?
    胡青的第二个突破口是想推翻公证处的公证。她把公证处告上了法庭,认为公证处对老人的问答不符合老人当时的身体状况。公证处记录下了老人的回答,而老人当时因为咽喉手术是不能说话的,哪来的回答呢?对此,公证员解释说:老人当时确实已经不能说话了,公证员问他的时候,他是用笔写来做答的;但是,由于他们的疏漏,没有留下老人用笔做答的原件。据此,一审法院判公证无效,胡青为此很高兴。但是,公证处所在的司法局上诉到了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公证虽有欠缺之处,但不影响公证的效力,二审判决公证有效。现在,当时值30几万的房子,已经涨价到了60几万;老人的遗产总价值有100多万了。胡青还在努力着,想夺回她认为应当属于自己的遗产;张爱兰似乎更定心,她坚信她才是那巨额遗产现在的主人。
    这个故事是一个非常好的电视连续剧的故事。当我们的很多编剧挖空心思也出不了新戏的时候,现实每天都在上演着丰富曲折的生活剧。这个故事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理,每个人又都能让人感到社会的普遍观念和自我意识的撞击。
    胡青认为:她是胡宗良唯一的亲生孩子,父亲怎么会把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一个外人,给了一个下人,而不给他的亲生子女,给他自己家里的人,留下任何财产呢?她认为血缘关系和亲属关系,是最深层次的人际关系。持这种观点的人应该不是胡青一个人;看到这个故事的人,大多会这样想。是这样吗?人最牵挂的是自己的亲属吗?
   换个角度,如果是一个轻壮年,他给了情人很多的财产,我们还会那么意外吗?很多贪官,不都是为了给情妇们大量的财产,而豁出命去贪吗?一个中青年男人能为了他心爱的女人,甘愿舍财舍官甚至舍命;一个老年男人,为了他心爱的女人,谈不上舍命也谈不上舍官,仅仅是舍财,有什么不好理解的呢?
   更多地不解恐怕不是对于男女痴情的不解,而是缘于另外两个原因吧。一是,两人不是一代人,年龄差了36岁;二是,两人是主仆关系,身份不般配。看来,我们有时候看戏的时候很明白的事,到了生活里就不明白了。
    大家都看过著名的电视连续剧《大宅门》吧?主人公白景奇的原配妻子死了,那个他从花街柳巷买来的姨太太杨九红,认为自己理所当然是正太太的接班人,结果呢?谁成了风流倜傥又桀骜不驯的七老爷的新夫人呢?是那个之前不被所有人看好,身份十分低贱,七老爷却情有独钟的抱狗丫头。能明白这个故事,就能理解胡宗良对小保姆的喜爱和看重了。小保姆的年龄和老东家是差了几十岁,不过,好像还没有差到一位名满天下的大学者和他的小娇妻那样的程度吧?两人的社会地位再差距大,恐怕还没有差到英国亲王爱德华八世和他那个有过两次婚史、年龄又比他大了三岁的平民妻子的程度吧。有些人自己已经是过来人了,怎么就是想不明白呢?人在没有爱上的时候,可以大谈条件,大谈要求,一旦爱上了,就什么也不考虑了。也许两个表面上条件十分般配的人,都没有什么感觉;而两个表面上千差万别的人,却爱得死去活来的。这就是爱情,爱上了,就顾不上那么多了。当然,对本案来说,我这不是猜测,看看胡宗良写给小保姆的那些信吧,如果你不知道那是六七十岁的人写的,你准认为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写的呢。
    不要认为老人在感情上会很理智,没爱上的时候谁都理智,一旦爱上了,谁都理智不了了。人们对老年人的情欲理解得太不准确了,好像谈感情说痴情都是年轻人的事情;胡宗良给我们来了一堂现身说法的课,告诉我们,我们对老年人的看法错了。
    张爱兰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有的人长得高、跑得快,可以凭着天赋和后天的努力挣钱;有的人记性好、又肯下功夫,可以考学历、拿文凭找个好工作挣钱。她一个小保姆,16岁就出来做事情了,中学都没有上完,人也长得很一般,似乎没有社会上公认的那些优势。然而,张爱兰非常明白:人的优势是相对而言的;在某些场合的平常,到了另一些场合,可能就成了不平常了。张爱兰在胡宗良面前就很不平常:她是他要的异性,是一个女人,她有他最渴望的年轻的身体,这些是他最想要的。所以,张爱兰就成了胡宗良的珍爱。一个人为他的所爱而付出,又有什么难理解的呢?
    胡青是1955年生的,现在已经50多岁了,她怎么就想不明白呢?在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把财产留给子女的,可是,如果父母有一种情爱超越了对子女的爱,就未必了。亲情并不是人最深切的感情。我们中国人不是都很熟悉梁祝的故事吗?祝英台为了梁山伯宁愿去死,而不惜让老父亲忍受她死后的一切麻烦,祝英台不也认为情人比父亲更重要吗?她不也是把恋情看得远高于亲情吗?现实中的青年男女,爱上了之后,不都是要死要活的,置父母的悲伤于不顾吗?戏里戏外的人,都会把恋情看得高于亲情,为什么同样的规律到了胡宗良那里,人们就觉得不理解呢?他为什么不能出于恋情的考虑,把财产都留给情人,而忽略他的亲情女儿呢?
    至于那些邻居大妈大嫂们的愤怒,里面带有明显地歧视和嫉妒成份。一是她们认为小保姆不配和她们住在同一个院里,同一类的房子里,过同样的生活;二是她们看到小保姆轻易地得到了她们一辈子恐怕也积攒不起的财产,很嫉妒。医院里的陪护们,则要比这种感觉简单一些,同一个病房里不同病人的陪护之间,不可能谁看不起谁;但是,看到自己那么辛苦,挣得那点钱,还不够人家得到的那笔财富的一个利息零头呢,能不嫉妒吗?《培根论人生》这本书,我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看看。培根早就说了,越接近的人,嫉妒心就会越强。
    不解也好、愤慨也好、羡慕也好、嫉妒也好,大家都应该看到:这个案子是一种模式;张爱兰的生财之道是一条会被用的越来越多的生财之道。我看不出张爱兰得财的过程有什么违法之处,我也看不出老人的那份遗嘱有什么不合法的地方。既然法律能保证把胡宗良的财产给她心爱的小保姆,其他人妒忌又有什么用呢?我们在讨论这个案子的时候,恐怕有些人得到的是另一种启示:生财,原来还有这样的路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