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伦不类的电影文化


  抽空看了最近炒得很热的《色戒》,看到后面,想骂人,想骂李安拍出这样不伦不类的烂片。

  有报道说,李安是在深深理解张爱玲原著的基础上,自己再创作拍出了《色戒》,好象这似乎可以看作是杰作的典范了——既有著名实力女作家的底,又有名导演的国际影视视野。但我要说,李安拍出这样的影片,只能给这个浮躁的年代又多制造了一些浮躁。

  说它不伦不类,最主要的,我觉得是爱情不像爱情,友情不像友情,爱国不像爱国,刺杀不像刺杀。它带给这个社会的,是一种文化传播的畸形变态现象,让已经有些混乱的社会价值观更加混乱。

  一

  女主角王佳芝(以下简称王)因演样板革命戏还行,被几个青年朋友选中,参加一场刺杀行动,按理说,对这样冒着生命危险进行的事情,每个人都有心理预期。已经成年的王加入这个刺杀组织,她应该是自愿的,按照影片的设计,至少她的初衷,她的爱国情怀和理想追求应该是清晰的,身处那样一种近似于狂热的“愤青”氛围中,她的最本质想法是能为打击卖国走狗尽自己的力量。王的朋友包括那个喜欢她的领头男青年学生,安排她去接近影片中的汉奸“易先生”(梁朝伟饰),这对王来说,算是为实现目标可以接受的事,包括违心接受男女关系的演练。

  这一切,都是王在付出。有付出就想有回报,她想要的回报是什么?最重要也是最初衷的想法,无非是将那个汉奸杀掉,无非是在恋人和朋友眼中证明自己也勇敢也聪明。那么经过努力她做到了没有?没有。为了可以预见的回报,王不惜一切代价去接近易,但最后,就在快要大功告成,就在易被王骗至珠宝店、陷入重重包围时,王竟然出人意料地暗示易说“你走吧”,促其逃脱免于一劫。

  这样的结果,只能说王已完全背离了初衷,与当初的爱国情怀、痛恨汉奸走狗的好恶感,已经背道而驰。难怪报纸上有人评论说“是一场关于汉奸和叛徒的情感戏”。王便是典型的叛徒。

  为了一己之私出卖集体利益,背叛先前的理想、计划和情感,为了一个杀人如麻的汉奸,为了一颗似乎代表无限爱慕的大钻戒,可以出卖朋友出卖民族大义出卖原则立场的人,这样的人,便是典型的叛徒,背叛了朋友,背叛了组织,也背叛了她自己。

  有人或许要为她这样辩护:她一个弱女子,凭什么她的朋友指望她一个人去做卧底?凭什么将她的第一次那样随意地糟蹋,一个集体的组织的谋划实施,凭什么要她来承担?凭什么要这样的弱女子来承担民族大义和爱国情怀,而不允许她有一些私人的情感和喜好?

  我想说,不凭什么,就凭她此前的表态。

  你王佳芝如果觉得自己不够承担这样代表集体利益的“公关”行为,不能够承担民族大义救世精神和组织利益,那么你早说呀,你当初为什么要加入组织呢?为何要答应人家?人家没有强迫你干这种“大”事,你王佳芝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

  现在的问题是,你已经揽下了这份活,而且自己也付出了很多,但最终在关键时候,在“不是敌四就是我亡”的联系着几个人生命的关键时候,你居然打着感情的幌子改旗易帜,投降了,拜倒在一个汉奸的“石榴裙下”,你说你这不是玩人是什么?你这不是出尔反尔、背信弃义又是什么?

  就算那个组织的其他同谋有私利考虑,将王一人推向火坑,但一开始她就可以拒绝,但她没有。影片中,王承诺“我愿意”和几个热血青年将手紧紧握在一起时,传达给朋友们的信号是矢志不渝,为了共同的理想和目标付出再多在所不惜,但实际上她用最后的行动,证明了自己传达给朋友们的信号都是错误的。

  二

  那么,或说这个女人的背叛是为了爱,而选择背离初衷。但仔细观察,我们发现,这个女人根本就不懂什么叫爱,根本不懂什么是感情。王与易之间的往来,很大程度上只停留在一种互相填补空虚满足生理需求的境界中。一个是替卖国势力跑腿的特务头子,杀人如麻,对谁都不信任,活在残忍、恐惧的环境中;一个是任凭别人摆布(她在最关键的时候,自己做了一回主,却把自己和同伴送进了地狱),接受组织安排却又铁不下心实现计划,在换了环境后见异思迁的人。这样的两个人,只能说,是相同的内心空虚和恐惧感将他们拴到了一起。这能叫爱情吗?与其说是为了释放自己压抑的情感,不如说是女主角将自己当成木偶玩具送给了别人;与其说易对王有情感上的美好需求,不如说在易眼里,王只是一个在他经常面对谋杀恐惧时歇歇气、娱乐一下的木偶玩具;与其说是心拉近了距离,不如说是两个空虚的灵魂各自找到了低级的发泄方式。

  王如果是一个将感情看得比什么都重的人,她当初就不该加入那个带政治色彩的组织和暗杀活动,就不该将自己的第一次莫名其妙地就给了一个完全没有任何感觉的人,她不是与那个年轻的“带头学生大哥”互相有爱慕之意吗?按照常理,助她演练男女之事的也应该是带头大哥,可她此时对“谁上”已无所谓,她无所谓的姿态,传达给观众的信号是:从此,这个女人对爱的体验之心已经死了,对爱不再有渴求,看淡了一切情感,为了革命为了民族大义,她心甘情愿做出牺牲,以后在她眼里只有暗杀计划的实施。但事实是,她在李安的导演下,居然会为了一个“坏人”重又燃烧起“爱情”的火焰,这可能吗?如果人的感情是这样,那我只能说,这样的女人是变态的,因为她到后面已经没了一个正常人的爱憎分明性格,她对好与坏的评判标准是此一时、彼一时,对爱情也像对政治对国家交往一样,即“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随波逐流,“到了哪座山,唱哪座山的歌”——这是哪门子的爱情观啊?人的感情之所以高尚,就在于它与政治手腕与权力斗争是有区别的。真正的爱情应该是纯正的,是简单、热烈而持久的互尊互爱,是能从对方身上发觉并仰慕的善良美好元素,是可以为对方生为对方四的。

  如果王与易真的产生了爱情,或以王劝易从此金盆洗手不再涉足卖国、暗杀的政治黑圈为结果,或以易带王远离是非之地隐居起来过一种二人世界生活为结局,那么,我倒认为的确是爱情的魔力起了作用。遗憾的是,直到影片结尾,也没有出现这种为爱可以不顾一切寻求新生的结果。结尾处,王与她的同伴被拉到刑场前,易对下属的请示“要不要亲自审问一下”给了否定答案,此时,只能理解为:汉奸抱着极度失落的心态,不想再看女叛徒一眼。而王将易送给她的戒指又还给易,只不过也是一种低级的举动而已——自身生命都要消失了,周围的朋友也因她意志不坚定而丧命,这样的人,还惦记着一个戒指,难道还在提醒易表示自己临终前也爱着他吗?真是可笑,将戒指退还给易,实在是王变态到无理变态到神经的地步的佐证。王、易二人的纠葛,只能说是乱世中两个迷离的灵魂,被人为安排碰在一起,却隐约以感情的名义,为空虚脆弱的个体壮胆和找到及时行欢理由的行为。

  三

  照李安导演的情感逻辑,我们可以不必正儿八经谴责那些抢劫、杀人、放火的行为了,因为很有可能这些犯罪者有很多看起来“脆弱”、“凸显人性”的一面,比如某人抢劫银行,说是为了让他的恋人过上好日子,说是为了“给情感找个归宿”,说是被生活逼的,这样的话,我们怎么看待?我们有必要通过媒体将它放大宣传吗?如果一个暴徒通过他的罪行达到实现自己情感归宿的目标,如果一个杀人如麻的人能以一枚钻戒能以所谓自身的“魅力”,轻而易举便能将大众普遍认可的价值信仰和爱情观击溃的话,那这个世界就太没有美与丑、善与恶、好与坏的评判标准了。

  从任何一部电影都离不开宣传教育功能的影响性而言,我认为,李安拍的《色,戒》对当下社会的好坏不分现象,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起到了一种通过文化传播摧残社会价值体系的负面作用。作为一种社会传播面很广的媒介,电影脱离不了它的社会影响意义,所以在西方的电影艺术中才有分级制的产生。对于眼下处于转型期的中国,在美丑好恶等价值观正受到破坏,公共权力领域大肆腐败,人们普遍追求物欲和享受,美好感情难寻、爱情在金钱面前很脆弱的时候,在急需构建、打造社会文化软实力的时候,出一部这样的电影,实在是雪上加霜,实在是将本已情感混乱的国人精神世界,又添了一个乱子。

  我无意片面突出一部电影的社会教化功能,而且我一向反感那些严肃刻板说教的电影。我最想说的,还是文章开头强调的,李安拍的这个东西,它整个的情感逻辑是混乱的,其推出的最重要角色——女主人公,是一个莫名其妙、是非不分的形象,她所引领的就是眼下极富有代表性的部分国人的玩偶人生、麻木人生。李安是在为收获惊奇而设置情节,在文化艺术传播上无视起码的思想逻辑和社会价值影响。

  所以,我认为《色戒》是一部烂片。它还不如直接流入三级市场,那些有关梁朝伟“真男人”的片段也无需删除,直接让喜欢简单感官刺激的人得遂所愿好了。

  今天有报道说,《色戒》还参加了奥斯卡奖的好几项(如最佳女主角)评选,一些舆论认为其“仅仅花了1500万美元”(可以建造100所希望小学了)便获得了这样高的效果,是中国影片在世界范围内的“杰作”表现,对此,我只能说这样的媒体这样的媒体记者,与李安的《色戒》一样真TMD下三滥。

  现在中国的电影主流,很多时候已经落入一个俗套:为了吸引眼球而设置离奇情节,为了卖座而制造噱头,为获奖而扭曲一些固有的价值导向,《色戒》如此,《夜宴》、《满城尽带黄金甲》也如此。

  更多时候,中国的主流电影文化,与中国的官场社会一样,喜欢虚张声势,纷繁浮躁,将变态的痞子文化、犬儒文化以及厚黑文化引进了大雅之堂——本来是简单的,偏偏要弄得复杂(比如人事斗争、内耗等);已经成了畸形,却总要遮着掩着,让自己变得看起来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