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环境的认识有了很大的进步,对自己生存的环境也开始关注,人们的环境意识开始觉醒,因而,一些地区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接连发生。

  过去,我们对环境问题认识不足,或考虑不周,只顾发展经济,忽视保护环境,使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环境也不同程度地造成了破坏。今天,我们得到了教训,我们觉悟了,这种在经济发展中的过失,完全应该得到纠正。

  然而,事情往往比我们的想象要复杂的多,一些有污染的企业,往往也是一个地区的纳税大户,是经济的主要支撑点,是GDP的支持点,少数地方官员为了GDP,为了财政收入,为了自己的政绩,也不得不姑息养奸,对应该纠正的问题不去纠正,应该补救的不去补救,能瞒则瞒,能拖则拖,对群众的上访、“闹事”能压制就压制,甚至不惜鼓动企业私下买通领头人。

  其实还有一种情况更加要值得注意,那就是在全国招商引资热当中,一些地方官员打着发展经济的幌子,不顾群众的反对,强行引进了一些污染大、对环境资源破坏大的产业,实质是为了个人那点招商引资奖励,为了个人的眼前的政绩。他们为此,竟然不惜直接与民众的进行对抗,他们非逼得群众为了争取生命权、生存权奋起反击不可。

  当一个地区接连发生类似的群体性事件,那么,我们就有必要认真地审示那里的官员是不是对人民有真情实感,是不是真正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是不是做到了锦涛同志要求的情为民所系,是不是在践行着为人民服务的我们党的这一根本宗旨。

  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应该说,中国的民众在较多的情况下是较为宽容的,就像家长宽容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宽容我们一些官员的不良行为,但再宽容的人民也不能宽容到放弃生命权,对涉及生命问题、生存问题等基本问题,我们的人民历来是不怕的,因为他们坚信共产党始终是代表着人民利益的,因此,他们就不怕把事情搞大,不怕上告到党中央、国务院。所以,奉劝一些官员,要切实树立起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