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怎么把和谐社会戳了个洞?


    又是一个取暖期,供需矛盾、采暖纠纷又一次频见于媒体,频现于生活。与集中供暖相伴面生的是是非非从来没有中断过,伴随着供暖面积的日益扩大,受暖人群的日益增多而愈演愈烈。供暖温度不达标者有之,业主拒交取暖费者有之,一家不交费影响大家采暖者有之,对簿公堂者亦有之,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本应是造福众生的集中供暖却被不断的纠纷涂上了一层阴影,虽然受益者、满意者还是大多数,但少数人的行为也给社会和谐戳了个洞。笔者从媒体及身边发生的事情中了解到,供、需双方似乎都有许多不满与委屈。

    供暖方报怨说:第一,自从集中供暖起至今没有一年能够足额收齐过取暖费,个别“刁民”甚至单位千方百计拖延或拒绝交费,煤、气、水、电又年年涨价,资金不足是可想而知的事情。第二,如今虽然提倡供暖分户计量,也在一些城市和地区进行了尝试,但由于过去的供暖管道为串联式,而分户计量为并联式,如果进行改造整个管道几乎都需要重新铺设,成本高、难度大,矛盾多而难以普遍推行。第三,国家统一规定11月15日到来年3月15日四个月取暖期,但许多地方11月初甚至更早,4月底甚至更晚都得供暖,每延长一天就要多支付若干费用,而取暖费却铁定为四个月,经费问题始终是制约供暖的“瓶颈”。第四,如果遇到特殊天气,政府还要督促供暖部门提前或延期供暖,申请财政支持的难度很大,这些问题让供暖部门苦不堪言!

    需方报怨的情况则五花八门:有的讲供暖温度难以达标,即使达到了16度的标准线,老人、孩子也仍然感到很阴冷;有的报怨现行的办法不合理,一户不交费大家联坐的办法实现让人想不通;有的报怨收费人态度恶劣,强征恶讨,形同黑社会。凡此种种,均有实例。

    冬季取暖是最重大且必须的民生课题之一,涉及千家万户,各色人等,要完全摆平实属不易。要想尽可能地少出矛盾,笔者认为须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是相关取暖政策,现行的统一取暖期设置不尽合理,应因地制宜地设定取暖期及收费标准,以补贴的方式保证取暖人费用不至于增加太多;还要设置取暖应急预案,遇特殊寒冷情况须提早或延长取暖的由财政专款支持。

    二是强化规划管理,新建住宅要按照分户计量方式铺设管道,否则不予审批开工建设及工程验收,以规避先建后改造成的诸多矛盾。

    三是完善现有法律法规,对恶意欠缴及强征强收做出明文规定,避免因规定不明使个别人钻法律空子,对故意违规者处以相应的经济及法律处罚。

    另外,还要辅之以和谐教育,换位思考教育,多管齐下,假以时日或许能缓和每年一度的取暖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