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涌信箱:一个女同性恋者的来信


                                                     

    昨天,我收到了一位女网友的来信。信中她向我咨询了她的一位女同性恋朋友的事情。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你 好!
    谢谢你的及时回复!
    这是我朋友的故事。我的朋友王兰小姐九年前大学毕业,六年前结婚,五年前生了一女儿。她的老公很爱她,可以说对她是百依百顺.可是她的心里很痛苦----她不爱他。但在她的心里并不是有其他的男人,而是她的心里容不下男人。高中时,有个女孩子林芳对她特好,后来发展到两人同吃同住,再后来两人有了肌肤之亲,这种关系一直保持到大学毕业。但她们都是传统的女孩子,后来都结婚了,但是她心里却只喜欢女孩子。和老公在一起,也仅是一种应付或者说有时就是一种生理的需要。她说她的老公从没有说过什么(这件事情她从没有和她老公说过),她也不知道他有什么想法。她自己是有愧疚之心的,她觉得她仅是为了结婚而结婚,为了给别人一个交代。
我不能给她什么帮助,我不知道这是一个道德问题,还是一个伦理问题,亦或仅仅是感情问题,又或者都有。
我想你也许在这方面有更多的见解和好的建议,怎样才能摆脱她当前的苦恼和困惑呢?
望回复!
                                                                                               金琴
                                                                                           2007-11-27
    金女士:
    你好!非常感谢你对我的信任。我也很愿意就我了解到的同性恋知识,对你说的事情进行一些分析,给出一些建议。
    你的来信不长,事情基本我已经了解到了,但是有的地方你写的不太清楚。
    首先,王兰和林芳开始互有好感,渐渐发展到同吃同住,最后发展到肌肤之亲,逐渐超出了一般朋友甚至是好朋友的界线了,她们有了相互爱慕之情和之行,完全符合同性恋的基本特点。但是,你的来信中有一个很关键的地方没有写得很清楚,那就是:你说王兰“心里却只喜欢女孩子。和老公在一起,也仅是一种应付或者说有时就是一种生理的需要”。这句话在我看来很矛盾:前面说只喜欢女孩子,后面说和老公在一起是一种应付就对了,你却又写到“有时就是一种生理的需要”,也就是说,王兰和她老公在一起并不总是应付,有时,她也有生理的需要。还有一种理解是:这是她老公的生理需要,作为妻子,她要应付他。对这句话的不同理解,就可能产生两种认识:一种认识是王兰喜欢林芳,喜欢女性,同时她对男性也并不完全拒绝;还有一种认识是,王兰只喜欢女性,她的心里容不下男人。从你讲的事情全过程来看,我觉得后一种理解应该更准确。为了让你对这个问题认识得更全面,两种可能我都想说几句。
    王兰和林芳是在情窦初开的中学时代就互生爱慕之情的,这是同性恋人群中比较常见、也最普遍的一种现象,也就是她们都有着天生的同性恋情结。大家常见的现象是:大自然里雌雄配对,人类社会男欢女爱。为什么会有人违反这个普遍的规律,反异性相吸而为之,偏要走同性相爱之路呢?这个问题就需要上帝来回答了。它在设计人的时候,把大多数人设计成异性相吸的,但却让少数人对同性会感兴趣。我们从古今中外的无数帝王将相和平民百姓的故事里,看到了无数的同性爱的故事。这种现象太多、太普遍,也涉及了太多的贵人和名人,所以任何人都不可能否定它的存在。只是对它的成因有很多种说法,概括起来有两种:一是认为它是天生的;二是认为它是后天的生活环境影响所决定的。持天生说的人,代表人物是当今著名的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而持后一种观点的人,进而认为同性恋者的个人素质和品质出了问题,因此要辱骂和咒骂同性恋者。
    然而,这种争议对这种现象的出现,并没有太多的影响。尽管在有的国家,同性恋行为要冒坐牢的危险,在我们国家,几十年前也将其视为是一种犯罪,但总有人为了心中的幸福和快乐在努力地抗争着。现在,我们的社会更加文明、更加开放、更加宽容、也更加兼容了,压力少了、阻力也小了,同性恋者们能更加自由地追求自己所要的生活了。我是典型的持天生说的人。我觉得王小姐和林小姐两人的爱情,非常正常,和她们那个年龄的少男少女相恋,完全一样。所以,我认为她们的感情是正当的,是美好的,是值得留恋的,也是值得珍惜的。
    由于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太强大了,而两个姑娘在这个社会体系中又显得太渺小了,她们最终妥协了,没有继续她们的爱情故事。为了在家里人看来更像个乖乖女,为了在亲戚朋友们看来更正常,在单位同事们看来更入流,两个姑娘并没有坚持走下去,都结婚了,也都有了自己的老公和孩子。家人满意了,亲戚、朋友、同事们都看着顺畅了,只有她们自己为了人前的光鲜而不得不忍受心中的痛苦。王兰的丈夫很爱她,她也挑不出老公有什么不对的,可是,她不爱老公;不是老公做错了什么,而是老公是个男人,她对男人没有兴趣。就像对于大多数男人来说,另外一个男人对他再好,他也很难对他有激情;就像对于大多数女人来说,另外一个女人对她再好,她也不可能对她有冲动的道理一样。在没有种籽的土地上施肥,施得肥再多,也不可能长出庄稼来。对方的爱只能起催化作用,对于没有种籽的心,是无能为力的。王兰并没有由于丈夫的爱而有更多地感觉,她一直深爱着、眷恋着她的初恋-林芳。
    现在,两人各自都有了家庭了,这太容易让我们联想到李安的代表作《断臂山》的故事了。如果把片中的两名美国牛仔换成两个中国姑娘,我想,她们各自在看不到对方时候的那种内心渴望,她们在和自己的配偶相处时的那种勉强和忍耐,是多么地相似呀!如果她们的人生已经走过了,或是已经走过大半了,再重新选择,意义就不大了。然而,两个姑娘都才只有三十出头的年龄,人生的路才开始不久,今后的生活之路还很漫长,总是这样的应付老公,自己觉得难受,老公又何尝不是一种煎熬呢?一般情况下,老公会这样认为:女人在性方面表示淡漠是很正常的,男人在性方面强烈而主动,女人本来就没有太多的性需求,如果女人太主动了,性要求太强烈了,反而给男人以淫荡的感觉,女人越是淡漠,男人越是觉得女人正经。所以,她老公不但不会生气,反而可能会认为他找到了一个难得的贞女。只是对她来说,结婚那么长时间了,她也生了女儿了,她并没有因为这几年的性体验而使她产生对男女性爱的好感和向往。这对她,是一种勉强和忍耐的生活。
    林小姐和王小姐从一开始选择结婚就是一个人生的大错。自己由于勉强而难受,对方也由于妻子的冷漠而体验不到太多的性快乐。这两位姑娘应当确信一下:她们究竟是对女性的感觉更好一些、对男性也能接受呢,还是对男性完全没有感觉呢?由于性的特点,男性如果对一个女性毫无兴趣,他将难以完成性爱的过程;女性则不然了,即使女性对某一个男性没有任何的感觉,照样可以在男性的激情下完成整个的性爱过程。因此,不能用性爱的过程是否能完成来衡量双方还能不能继续做夫妻。我的建议是:在当前我们的社会观念下,维持家庭关系比一个人单过,或是找一个同性伴侣共同生活要顺畅得多,也要容易得多。只要能达到能接受的程度,双方现在又都有了老公和孩子,就这样过下去,生活之路会更容易一些。但是,如果几年下来,所有的感觉都在原来的恋人身上,家庭、丈夫和孩子完全是一种逢场作戏,一种摆设、一种无奈的话,我认为,还是应该更真实地选择和自己真正相爱的人生活在一起。给丈夫可以说明理由,我想,丈夫是可以理解的。东西再好,它不属于自己,,那也只能放开手了;孩子还小,不适合说明母亲的这个特点,我想,在这个时候,给孩子一个谎言,要比讲明事实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而且永远都不要对孩子说出母亲的秘密。
    其他的人看了这个故事,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最好能从王小姐和林小姐的故事中悟出点什么。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都应该尽可能地选择自己所想要的生活,这对自己是一种幸福,对对方也是一种尊重。生活中本来就有很多的不同,想和别人一样,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在有些情况下,并不能做到任何人、任何事都一样。能够正确地认识自己,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之路,对其他人的影响就会越小;反之,已经勉强开始了一种自己并不想要的生活,再把它打乱之后,重新整理,牵扯的方面非常多,影响的人也非常多。我希望王小姐和林小姐,能在这个年龄上认真考虑,作出生活的选择。作为外人,我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我希望你们两人今后的日子,能有更多的幸福和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