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大代表“突然袭击”的喜与忧


    日前召开的北京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视察办法》,《办法》明确,市人大代表可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采取“突然袭击”方式,持证就地视察,以便了解现实中最真实的情况,避免视察活动的走过场和形式主义(11月27日《人民日报》)。

    “突然袭击”,原本是指军事上出其不意地打击,比喻突然打击。如今被“引用”到人大代表视察活动中,这是从法律上为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能松绑的有效措施,确实让人眼睛为之一亮。

    视察是人大代表了解基层情况的重要方式,多年来已成惯例,视察者和被视察者都习以为常。这种视察一般都是大规模的,事先打好招呼、做好准备,一切按计划进行。这样做的好处是准备充分,有条不紊,但视察活动也很容易流于形式,变成走过场,人大代表不容易看到真相,了解到真实情况。北京市规定人大代表在视察中,可以搞“突然袭击”,既可以避开一些机关或单位的人为“屏障”,真正了解到实情,使得人大代表在人代会期间更好地参政议政;又能使人大监督处于“无时不在”“无处不有”的局面,进而让国家机关和单位在行使国家权力时如履薄冰,有效减少乱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发生,最终使人大监督落在实处。从这个意义上说,北京市专门制定《办法》来规定人大代表可以“突然袭击”视察,不能不说的确是一种进步,让人为之惊喜。

    但是,惊喜之后,笔者又有点担忧。因为制定了专门的《办法》,明确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代表们是不是真的就可以“热火朝天”地去“突然袭击”吗?我想,这个问题很值得我们认真思量。

    首先,对地方人大代表的构成,中央党校有位教授曾提出过尖锐的批评:“我国各级人大代表中的官员之多是世界罕见的,人民代表大会不是官员代表大会!”人大代表中官员比例过高,必然存在自己监督自己的问题。同时,官员们的时间又很紧张,能有那么多的“闲工夫”去“突然袭击”吗?

    其次,除了官员代表,明星代表和企业家代表也不在少数,这些人大代表通常都忙于自己的事务,也难得有时间用于“突然袭击”。

    第三,人大代表“突然袭击”保障条件如代表经费的充足,显然不可或缺的。虽然,《代表法》已明确规定,“国家和社会为代表执行代表职务提供保障”,但数据显示,当前大多地方人大代表的活动经费,一般每人每年仅有几百元,多的也不过数千元。让代表自掏腰包去“突然袭击”,显然是不现实的。

    第四,搞“突然袭击”,不能随心所欲,想怎么搞就怎么搞。对人大代表的“突然袭击”也要制度化、规范化。因为“突然袭击”不能排除掺杂进人大代表个人的因素,甚至会出现“人情袭击”现象:关系不错的事先通知,关系不好的就进行“突然袭击”。这样,“突然袭击”这一了解真实情况的手段就有被滥用的可能,滋生新的腐败。

    所以,笔者期待,伴随十七大精神的贯彻和落实,让人大代表“突袭视察”能成为一种常态,能得到制度的保证和支持,并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完善,从而使视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