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华为裁员7000人的消息可以说让华为又除了把名!不过这次出的可不是值得荣耀的“名”。华为此举用专家的话说是“多此一举”、“自摆乌龙”,用好听的形容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毕竟,在未遭遇任何危机的情况下一次性裁人7000多,的确是个“壮举”!
无论是华为还是沃尔玛,在新的《劳动合同》出台之前演这么一出,任谁看了也不会认为他们没有想逃避新规定之嫌!新规定中有所陈述:“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咱们先不说华为逃避得有没有道理,单就这种行为来说,绝对是出于“自私”的下策。一个企业能留住8年以上的员工,其实已经相当了不起了,特别是在这个人事浮动的年代。别说让一个员工在一家企业呆8年,就是呆8天,8个星期,都要看这个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和素质。有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就业机动性很大,第一份工作最长超不过一年,对比来看华为的员工,竟然有7000多名是8年以上的老员工。一方面对华为能拥有这么多“忠臣”而感到由衷的佩服;另一方面,对华为“占老员工便宜”而感到痛心疾首。
特别可笑的是,华为此举要赔偿的不是小数目,是以“十亿”为单位计算的。他不但用“十亿”摆了一个“巨额乌龙”,还用“十亿”冰冻了所有趋向华为的择业者的心!可想而知,华为此次做出的“小气”之举,将使其在以后的用工环节中不会再被择业人员列在首选企业。那么他失去的不仅仅是为其效命了8年以上的老员工,还将失去无数可期待的未来!
无论是华为还是沃尔玛,在新的《劳动合同》出台之前演这么一出,任谁看了也不会认为他们没有想逃避新规定之嫌!新规定中有所陈述:“劳动者在一家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或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非劳动者提出异议,否则用人单位都应当与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咱们先不说华为逃避得有没有道理,单就这种行为来说,绝对是出于“自私”的下策。一个企业能留住8年以上的员工,其实已经相当了不起了,特别是在这个人事浮动的年代。别说让一个员工在一家企业呆8年,就是呆8天,8个星期,都要看这个员工的个人职业规划和素质。有调查显示,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就业机动性很大,第一份工作最长超不过一年,对比来看华为的员工,竟然有7000多名是8年以上的老员工。一方面对华为能拥有这么多“忠臣”而感到由衷的佩服;另一方面,对华为“占老员工便宜”而感到痛心疾首。
特别可笑的是,华为此举要赔偿的不是小数目,是以“十亿”为单位计算的。他不但用“十亿”摆了一个“巨额乌龙”,还用“十亿”冰冻了所有趋向华为的择业者的心!可想而知,华为此次做出的“小气”之举,将使其在以后的用工环节中不会再被择业人员列在首选企业。那么他失去的不仅仅是为其效命了8年以上的老员工,还将失去无数可期待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