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消费的痛苦指数与幸福指数


一个真正和谐的社会,应当能够让最大多数的人获得最大程度的幸福。
在实现居民幸福指数提升的过程中,住房无疑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这一千古流传的名句,生动地凝聚着中国人世代传承的追求幸福的民生梦想。
记得有经济学者说过,拥有住房不必然等于拥有幸福;但我认为,没有住房必然不幸福。
实际上,当前很多人对于幸福的理解存在很大误区。
有个著名的小品对白是这么说的:“幸福就是:我饿了,看见别人手里拿个肉包子,他就比我幸福;我冷了,看见别人穿了一件厚棉袄,他就比我幸福;我想上茅房,就一个坑,你蹲那儿了,你就比我幸福。”
这似乎表明,幸福是主观的,众口难调。即便是同样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其幸福感也是不同的。
在我看来,上述幸福并非真正的幸福,只是快乐(使你的神经“舒坦”就是快乐)。我认为的幸福(Well-being),是一种良好的或满意的生存条件,或者一种健康(health)、快乐(happiness)、兴旺(prosperity)的状态。也就是说,快乐是一种非自主性的“反应”,而幸福则是出于理性的“自觉”。从而,我眼中的幸福,更多强调外在的标准(上海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最近撰写论文表示赞同我的看法;实际上,当前国内外学界以及一些政府测算的所谓幸福指数,应当称为“快乐指数”),即当个人达到预设的标准,如爱情、家庭(婚姻)、事业、休闲、学问、品德等,才有幸福感的产生。进一步分类,即人类的需要包括三个方面:生理需要、社会需要和刺激需要。生理需要就是满足肉体的那些需要,包括衣、食、住、性爱等;社会需要就是满足归属感、荣誉感等的需要;刺激的需要,是通过一定的刺激源,让人产生兴奋,譬如吸烟、蹦极等。
显而易见,住房是满足人类各种需要的桥梁和基础。没有住房,人们或许只能露宿街头;拥有的住房不能满足居住要求,几世同堂同室,或者居住在断壁残垣之中;拥有适合居住的房子,却比自己的邻居差……这些都会影响人类三大需要的实现,将导致人们内心的不平衡,从而缺乏快乐,缺乏幸福。
就当前而言, 中国百姓在住房消费上的幸福程度如何衡量呢?我认为,可以设计一个临界线,其左边为“住房痛苦指数”,右边为“住房幸福指数”(当然,这只是粗浅的估算)。
按照一般较为认可的经验数据,房价是家庭年收入的6倍算是合适的。那么,6倍这个数据点,可以算是住房痛苦指数与幸福指数的临界线。超过6倍的部分,就是住房痛苦指数,即住房痛苦指数=(房价/收入)-6。那么,粗略计算一下,北京2006年的住房痛苦指数=4.04,上海2006年的住房痛苦指数=4.7,而日本东京的住房痛苦指数仅为—0.8(则可以认为东京的住房幸福指数为0.8)。我也测算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住房痛苦指数与幸福指数,发现中国的住房痛苦指数为世界之最。
然而,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在如此之高的住房痛苦指数下,中国的百姓对于购房却是乐此不疲。来自浙江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商品房销售面积达1786.3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8%;根据北京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公布的统计数据,今年6月份北京住宅期房网上签约总量为11833套,住宅期房签约面积为1483922平方米,日均网上签约量为394套,同上个月相比增长了100套。
为何住房痛苦指数与商品房销售量并行高涨?人们难道感受不到高房价带来的痛苦?
并非如此。人们对此已有深刻的认识。中国社会调查所的研究显示,2005年度居民住房满意度只有20.5%,比上年下降12.1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一项调查称,百姓将住房问题列为“新三座大山”之首,亦说明大多数民众对于住房非常不满意。
人们之所以购房,除了地产商制造信息不对称因素诱导购买以及一些地方政府“托市”等因素外,很大程度上是“举家购房”造成有效需求旺盛。也就是说,很多年轻人购房,主要依靠父母积蓄实现的。据调查,当前,25—35岁的年轻购房者已接近总购房人数的一半。按理说,年轻一族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很难“啃”动高昂的房价,为何年轻一族拥有如此强大的购买力呢?调查研究发现,80%的年轻购房者依靠双亲购买了房屋,4+2家庭模式(许城市家庭已经形成了独生子女家庭结构,而这批没有经济基础的独生子女又面临着成家立业,这就使得家长们不得不掏钱为他们置办“家业”或“嫁妆”,为此形成了一个购房团,即4+2的模式,由3个家庭承担一套住房)助长了年轻人的购房热。
我无意指责这种举家购房的非理智行为。毕竟,它确实在短期内消减了高昂的“住房痛苦指数”,缓解了住房痛苦,让众多的年轻族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某种程度上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但是,从中长期看,我们不能忽略这种非理智举家购房行为的后果。从个体角度看:第一,中老年人将自己一生的积蓄为孩子买房后,将失去两种养老途径,即社会有偿养老和自我养老;将减少衣食行等其他领域的消费,从而大大减少中老年人个体的幸福指数——因为幸福的生活必然是各个消费领域的边际效用相若。仅拥有住房,其他消费寥寥,很难说是幸福的。父母条件一般、没有经济基础的年轻人,购房的健康模式最好是从租房到买小房再到买大房的梯形消费。第二,这种超前消费住房,将一个、两个乃至三个家庭的大部分资金积压在住房消费上,导致了代际住房消费的失衡。理智的行为,应当考虑购房的可持续性,考虑第三代乃至以后的住房消费决策。
让我们担忧的是,房价的运行规律最终仍然会回到量变到质变的理性过程。我计算的北京和上海的2006年的房价收入比,已经超过10,接近经验上的房价泡沫破灭的顶峰值。从各国和地区房价泡沫的历史看,存在这样一个大致的规律: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房价、地价突然飞涨,这个飞涨的过程,一般不会持续10年以上;从房价收入比这个指标看,一个区域内的房价收入比,在房地产泡沫破灭之前,也会相应地突然升高,直到10以上。这个规律,从泰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房地产泡沫破灭的案例中可以得到印证。
从全局看,一旦中国房价泡沫破灭,则会带动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从而失业率大增,所有人的生活水平大大降低,整个社会的“幸福指数”将大幅下滑——这是我们每个人谁都不愿意看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