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类似“洪洞矿难事故”只是时间问题
文/朱有祥
105名矿工未能生还!“12·5”特别重大事故成为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岁末的这场矿难再次警示:事故的最终症结到底在何处?如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怎样根除矿主只要钱不要命的冒险行为,又该如何改善煤矿的安全设施?……(12.10人民日报标题<不该发生的悲剧>)
“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9日上午在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一二·五”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中气愤地说。
我想李毅中怒责这起“人为”事故,有多少人听得见去呢?话又说回来,在事后光指责又有多少人惊醒呢?类似“洪洞煤难事故”该发生的还得发生,不是吗?大家记得“七台河矿难”两年后不也是李毅中局长“提醒”了全国人民,不然全国人民估计至今还会蒙在鼓里。
正如李毅中局长所说,这起矿难存在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违规作业、以掘代采;管理混乱、严重超员;盲目施救、蓄意迟报;打击非法不力、疏于监督管理。
试想这五大问题哪一个不是导致“矿难”致命根源呢?我想如果不发生“矿难”那才叫不正常呢?!
从近几年安全事故高频率发生来看,哪起不是“人为”?发证机关审批权究竟有多大权力?幕后究竟有多少人在和矿主们一起“商量”“六证”审批权呢?
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得一样:“煤矿出了事,上面一追问下来,结果都是煤矿手续齐全,是合法的。我要问大家的是,这合法的手续,它究竟合不合理?合不合天理?”
我们都想问一问,“六证”的审批权谁来监督呢?安全执法部门是不是能够独立执法呢?是审批部门“人为”呢还是安全执法部门的没有很好的执法“人为”呢?据笔者所知,全国各地安全执法和安全审批都同在一个管理部门之下,试想,安全监管体制下审批和执法都同处一个部门,如何才能互相制约呢?更别说这管理部门之上的其他可能"插手"煤矿之事了?!
因此说,“洪洞煤难事故”中105人的鲜活的生命再次告诉我们,类似“洪洞煤难事故”如果不从管理体制,如果不从“权力部门的人为”上下功夫,即使今天逮捕十个矿主,明天通辑十个矿主,今天抓几个小官“垫底”明天判几个在“利益”面前忘记国法的“有实权的小官”们,又如何呢?而那些一条命仅值21万可怜的矿工们何时才能走出如此“高危行业”大门呢?
文/朱有祥
105名矿工未能生还!“12·5”特别重大事故成为2006年以来全国发生一次死亡人数最多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岁末的这场矿难再次警示:事故的最终症结到底在何处?如何加强对煤炭企业的监管?怎样根除矿主只要钱不要命的冒险行为,又该如何改善煤矿的安全设施?……(12.10人民日报标题<不该发生的悲剧>)
“什么六证齐全,是五毒俱全!”9日上午在召开的国务院山西省临汾市洪洞“一二·五”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上,国家安监局局长李毅中气愤地说。
我想李毅中怒责这起“人为”事故,有多少人听得见去呢?话又说回来,在事后光指责又有多少人惊醒呢?类似“洪洞煤难事故”该发生的还得发生,不是吗?大家记得“七台河矿难”两年后不也是李毅中局长“提醒”了全国人民,不然全国人民估计至今还会蒙在鼓里。
正如李毅中局长所说,这起矿难存在五大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超层越界、非法盗采;违规作业、以掘代采;管理混乱、严重超员;盲目施救、蓄意迟报;打击非法不力、疏于监督管理。
试想这五大问题哪一个不是导致“矿难”致命根源呢?我想如果不发生“矿难”那才叫不正常呢?!
从近几年安全事故高频率发生来看,哪起不是“人为”?发证机关审批权究竟有多大权力?幕后究竟有多少人在和矿主们一起“商量”“六证”审批权呢?
正如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所说得一样:“煤矿出了事,上面一追问下来,结果都是煤矿手续齐全,是合法的。我要问大家的是,这合法的手续,它究竟合不合理?合不合天理?”
我们都想问一问,“六证”的审批权谁来监督呢?安全执法部门是不是能够独立执法呢?是审批部门“人为”呢还是安全执法部门的没有很好的执法“人为”呢?据笔者所知,全国各地安全执法和安全审批都同在一个管理部门之下,试想,安全监管体制下审批和执法都同处一个部门,如何才能互相制约呢?更别说这管理部门之上的其他可能"插手"煤矿之事了?!
因此说,“洪洞煤难事故”中105人的鲜活的生命再次告诉我们,类似“洪洞煤难事故”如果不从管理体制,如果不从“权力部门的人为”上下功夫,即使今天逮捕十个矿主,明天通辑十个矿主,今天抓几个小官“垫底”明天判几个在“利益”面前忘记国法的“有实权的小官”们,又如何呢?而那些一条命仅值21万可怜的矿工们何时才能走出如此“高危行业”大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