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公务员精神空虚为哪般?


         南京某机关公务员朱庆,因为生活没什么负担,又无晋升希望,精神空虚之下染上毒瘾,多次嫖娼之余还用冰毒“招待”为他提供性服务的“妈咪”及卖淫女,最终被抓获。(2007年12月8日新华网转自扬子晚报)

        从每年招录公务员时报名者“趋之若鹜”,再到媒体常常爆出机关公务员感到精神空虚、生活糜烂的新闻,笔者心中总是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机关公务员或者说党员领导干部当初选择这一职业时,不知到底有没有端正好自己的动机?我们常讲“权力就是责任,工作就是服务,公务员就是服务员”,如果每一个机关和部门的工作人员这样的认识、这样的觉悟、这样的信念都很坚决、坚定、坚持了,当自己的生活条件逐渐变好时,就不会变质、变坏了。南京某机关公务员精神空虚,染毒瘾多次招嫖被抓,再一次给我们的公务员队伍建设敲响了警钟,也告诫我们要将这些信条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不能只停留于口号。

        公务员,顾名思义,就是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国家为此还特意颁布了一部法律《公务员法》来阐明公务员的职责和待遇。当上公务员,固然可以享受到国家高额的俸禄,处处受人尊重,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能够体现出个人的人生价值。但是,我们必须懂得,公务员绝不仅仅是一个人养家糊口的职业,而应该是更好地服务于群众,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如果仅仅以个人的生存、发展来对待公务员这一身份,必然会让自己陷入斤斤计较、争名夺利的深渊,这是非常危险的。

        公务员精神的价值取向到底是什么?那么多人挤破头皮争当公务员,除了职业需求之外,也要牢记公务员的职业精神。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全国人大记者招待会上强调,“必须懂得一个真理,这就是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一切属于人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归功于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除了当好人民的公仆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权力。”“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把维护广大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这应该是对公务员精神的最好阐释。

        现实中,能够始终保持和树立强烈的公仆意识,把为纳税人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来强化,作为一种行为准则来遵循,作为一种基本能力来提高,作为一种基本习惯来培养的机关干部并不是太多。一些同志入党之初、进入公务员之始,便将个人升迁作为一种追求;一些同志一方面习惯于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另一方面却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企业和群众的“主人”;一些同志把用纳税人的钱视作理所当然,却不把为纳税人办事看成分内之事;一些部门不善于站在服务对象的角度换位思考,服务也就常常缺位。有了这种错位了的思想观念,便会把工作当作一种“差事”,满足于做完了事,时间长了,便会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和约束,变得精神空虚起来,使得生活腐化起来。

        相反,如果一个人能够把服务群众当作一种责任,把奉献自我当作一种义务,便会始终保持一种“如履薄冰”、“如坐针毡”、“如临深渊”的精神状态。于是工作干不好,服务做不好,就会心神不宁、寝食难安。心中始终牵挂着群众的安危冷暖,惦记着事业的兴衰成败,便不会为利益所动、被诱惑所引,永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公务员,尤其是机关公务员,向来被认为是一个养尊处优的岗位。工作稳定、安逸,常常会使一些意志薄弱的人在个人的生活作风问题上放松要求。所以,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机关公务员队伍的监督、教育和管理,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和事业兴衰成败的大事。监督一定要有力,使机关干部不敢腐败;教育一定要深入,使机关干部不想腐败;管理一定要到位,使机关干部不能腐败。

        公务员精神空虚,当然是其个人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存在问题造成的。但是,这与各级党组织对公务员疏于监督、缺乏教育、少于管理,也是分不开的。当公务员个体发生“病变”的时候,我们绝不能将板子只打在一个人身上,而应该引起更深层次的反思和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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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一机关公务员精神空虚 染毒瘾多次招嫖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