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用好商标武器


  ——专家陆穗峰谈西部大开发中的商标战略

  本报记者唐冬梅

  记者日前就西部大开发中商标战略问题采访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商标专家陆穗峰。

  就目前西部地区商标工作的现状,陆穗峰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从总体上讲,西部地区企业的商标无论从数量、基本素质上讲,还是从企业界对商标意义的认识上看,都存在不小差距。在西部地区,尤其是大西北地区,资源的优势没有转化成产品优势。有了具有西部特色的产品,又往往没有一个在本地区和全国都响亮的商标,所以,产品没有竞争优势。我曾从研究商标的角度观察过西安、西宁、乌鲁木齐、太原等西部城市的市场情况,发现那些地方出售的商品多是东部沿海地区的产品。如青海的羊毛、牛皮资源是有优势的,但西宁出售的相关产品都是天津等地区的牌子。西部要发展经济,即便没有西部大开发这种形势,也应注意发展地区名牌产品,占据本地区市场,然后向外拓展市场空间。

  陆穗峰指出,参与西部开发的企业,在制定商标战略的大体上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无论是现有商标的基本素质较好或是较差,或是新建企业新创商标,都要打好“西部牌”。西部企业在地理、民族、文化、物产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都有着独特优势,所谓“西部牌”有两重含义:一是指商标的形象应有西部特色,如语言、名称、图案等,应带有西部的印记,这种商标与西部的产品有机结合,在销售上,特别是在外地市场销售时,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如“天山”、“雪莲花”、“奇正”等,打的就是“西部牌”,实际上就是西部的“文化牌”。二是指在相关的产品上突出原料产地的地理特点,推出符合当今“绿色消费潮流”的产品,如内蒙古自治区的“兴发”牌肉制品和“伊利”牌奶制品,打的都是生态环境牌。

  陆穗峰强调,打好“西部牌”重要的是要有一个良好的设计构思,使新设计的商标图形、文字、名称、语言等带有西部特色,让外地消费者一看商标便联想到有西部的某个事物,产品的产地、生态环境等,促使其产生购买欲。当然,也特别需要企业领导真正认识商标的意义、作用、价值,把商标作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